平頂山市人民檢察院

平頂山市人民檢察院

平頂山市人民檢察院是平頂山市境內的司法機關,曾榮獲全國青少年普法教育先進集體。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平頂山市人民檢察院
  • 現任領導:王林海
機構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所獲榮譽,

機構職責

(一)依法向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提出議案。
(二)領導全市各基層人民檢察院的工作。貫徹落實最高人民檢察院和省人民檢察院確定的檢察工作方針,部署全市檢察工作任務。
(三)依法對貪污賄賂犯罪、國家工作人員瀆職犯罪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拘禁、刑訊逼供、報復陷害、非法搜查和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犯罪,以及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進行偵查。領導全市各基層人民檢察院的偵查工作。
(四)對重大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審查批准逮捕、決定逮捕、提起公訴;領導全市各基層人民檢察院開展對刑事犯罪案件的審查批准逮捕、決定逮捕、審查起訴和提起公訴工作。
(五)領導全市各基層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刑事訴訟、民事審判和行政訴訟活動實行法律監督。
(六)對市中級人民法院和基層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確有錯誤的判決和裁定,依法提起抗訴。
(七)領導全市各基層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執行機關執行刑罰的活動是否合法實行監督。
(八)對全市各基層人民檢察院在行使檢察權中做出的決定進行審查,糾正錯誤決定。
(九)受理單位和個人的控告、申訴、舉報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並領導全市檢察機關的舉報工作;辦理刑事賠償事項。
(十)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職務犯罪預防工作進行研究並提出職務犯罪的預防對策;負責職務犯罪的法制宣傳工作;負責全市檢察機關對檢察環節中其他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指導。
(十一)規劃、指導全市檢察機關的檢察技術工作和物證檢驗、鑑定、審核工作。
(十二)協同地方黨委做好全市檢察機關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隊伍建設工作;領導全市各基層人民檢察院依法管理檢察官和其他檢察人員的工作。
(十三)協同市委和各縣(市、區)委管理和考核基層人民檢察院的檢察長、副檢察長,提請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或不批准基層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的任免;提請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任免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建議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撤換基層人民檢察院的檢察長、副檢察長和檢察委員會委員。
(十四)協同機構編制部門管理全市檢察機關的機構設定和人員編制,制定相關人員管理辦法。
(十五)負責全市檢察機關司法警察的授銜和管理工作。
(十六)規劃、指導並組織全市檢察機關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指導全市檢察機關的檢察宣傳工作。
(十七)規劃、指導全市檢察機關的財務裝備工作;指導全市檢察機關的計算機網路信息工作。
(十八)指導並組織實施全市檢察機關的黨紀檢查、政紀監察工作。
(十九)管理市檢察院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審批直屬事業單位的發展規劃。
(二十)負責其他應當由市人民檢察院承辦的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人民監督員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保密等工作。協助院領導處理檢察政務,組織協調市院重要工作部署、重大決策的貫徹實施,組織安排機關重要會議和重大活動。起草審核相關檔案文稿,管理秘書事務,處理檢察信息,編髮內部刊物。組織指導人民監督員工作,負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聯絡工作。負責外事工作。負責檢察重點工作和領導同志批辦事項的督查工作。
政治部
負責全市檢察機關的思想政治、組織人事、教育培訓和宣傳工作。政治部設人事教育處、組織處、宣傳處(新聞辦公室)。
1.政治部人事教育處
負責市人民檢察院機關的機構設定、人員編制和幹部考核、任免、調配及工資檔案管理工作。協同地方黨委做好各基層人民檢察院領導班子的管理、配備工作。負責全市檢察機關司法體制改革隊伍管理與組織建設相關工作。管理全市檢察機關司法警察的警銜報批。負責組織制定全市檢察機關中長期教育培訓發展規劃,組織管理檢察人員的教育培訓。規劃指導全市檢察機關的崗位練兵、師資隊伍建設等。負責全市檢察機關高層次人才的選拔培養。
2.政治部組織處
負責開展具有檢察特點的思想政治工作。協助黨組指導、督導全市檢察機關黨建工作。組織安排有關政治工作的重要會議和重大活動,承辦市人民檢察院黨組中心組學習事宜。負責全市檢察機關的表彰獎勵和先進典型的總結推廣工作。指導全市檢察機關基層人民檢察院建設和檢察文化建設,負責基層人民檢察院考評工作。
3.政治部宣傳處
負責宣傳檢察工作的職能、方針、政策,宣傳檢察工作的重大部署、重大事項、重要活動及工作成果。宣傳檢察機關的先進典型和隊伍建設情況。協助黨組抓好全市檢察機關意識形態工作。指導、協調、管理全市檢察機關新聞宣傳和輿論引導工作。負責涉檢輿情的引導應對工作。
第一檢察部
負責對法律規定由市人民檢察院辦理的除第二、三、四檢察部承辦案件以外的刑事案件的審查逮捕、審查起訴、出庭支持公訴、抗訴,開展相關立案監督、偵查監督、審判監督以及相關案件的補充偵查。辦理市人民檢察院管轄的相關刑事申訴案件。
第二檢察部
負責對法律規定由市人民檢察院辦理的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犯罪,故意殺人、搶劫、毒品等犯罪案件的審查逮捕、審查起訴、出庭支持公訴、抗訴,開展相關立案監督、偵查監督、審判監督以及相關案件的補充偵查。辦理市人民檢察院管轄的相關刑事申訴案件。
第四檢察部
負責對法律規定由市人民檢察院辦理的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犯罪案件的審查逮捕、審查起訴、出庭支持公訴、抗訴,開展相關立案監督、偵查監督、審判監督以及相關案件的補充偵查。辦理市人民檢察院管轄的相關刑事申訴案件。
第五檢察部
負責對監獄、看守所和社區矯正機構等執法活動的監督,對刑事判決、裁定執行、強制醫療執行、羈押和辦案期限的監督,羈押必要性審查。辦理罪犯又犯罪案件。負責對法律規定由市人民檢察院辦理的司法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拘禁、刑訊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權利、損害司法公正犯罪,以及按照刑事訴訟法規定需要由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的偵查。
第六檢察部
負責辦理向市人民檢察院申請監督和提請抗訴的民事案件的審查、抗訴。承辦對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訴訟活動的法律監督,對審判監督程式以外的其他民事審判程式中審判人員的違法行為提出檢察建議,對民事執行活動實行法律監督。開展民事支持起訴工作。辦理市人民檢察院管轄的民事申訴案件。
第七檢察部
負責辦理向市人民檢察院申請監督和提請抗訴的行政案件的審查、抗訴。承辦對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訴訟活動的法律監督,對審判監督程式以外的其他行政審判程式中審判人員的違法行為提出檢察建議,對行政執行活動實行法律監督。辦理市人民檢察院管轄的行政申訴案件。
第八檢察部
負責辦理法律規定由市人民檢察院辦理的破壞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食品藥品安全領域侵害眾多消費者合法權益等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民事公益訴訟案件,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食品藥品安全、國有財產保護、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等領域的行政公益訴訟案件,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譽、榮譽的公益訴訟案件。負責對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的公益訴訟案件,派員出席法庭,依照有關規定提出檢察建議。辦理市人民檢察院管轄的公益訴訟申訴案件。
第九檢察部
負責對法律規定由市人民檢察院辦理的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審查逮捕、審查起訴、出庭支持公訴、抗訴,開展相關立案監督、偵查監督、審判監督以及相關案件的補充偵查,開展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
第十檢察部(國家賠償工作辦公室)
負責受理向市人民檢察院的控告和申訴。承辦市人民檢察院管轄的國家賠償案件和國家司法救助案件。
法律政策研究室
調查研究國家公布的與檢察工作有關的法律、法規、政策在全市檢察機關的執行情況,提出意見和建議。對全市檢察工作適用法律問題提出立法和司法解釋建議。圍繞全市檢察業務工作中的重點、難點問題組織開展專題調研,審核市人民檢察院出台的涉及業務工作的規範性檔案,為領導決策提供參考意見。指導並組織開展檢察理論研究工作。負責司法體制改革綜合協調相關工作。承擔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和專家諮詢委員會的日常工作。負責市人民檢察院平安建設等日常工作。負責市人民檢察院對台事務工作。
案件管理辦公室
負責案件的統一受理流轉、辦案流程監控、涉案財物監管、法律文書監管、案件信息公開。統一組織案件質量評查、業務考評和業務統計分析研判。指導全市檢察機關統一業務套用系統的套用。統籌規範司法。統一接待律師、訴訟代理人,保障律師執業權利。
司法警察支隊
負責全市檢察機關司法警察的培訓、考核和管理工作。組織全市檢察機關司法警察履行職責,指導、考評全市檢察機關司法警察業務工作。協調全市跨地區的重大警務活動。
檢務督察處
負責對全市檢察機關執行法律、法規和高檢院、省院、市院的規定、決定情況進行督察。負責研究制定檢務督察工作有關政策。協助黨組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負責對基層人民檢察院黨風廉政建設考評工作。承擔市人民檢察院黨組巡察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承擔內部審計工作。承擔檢察官懲戒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計畫財務裝備處
負責制定實施全市檢察機關財務和裝備規劃,編制市人民檢察院支出規劃和部門預決算。負責市人民檢察院財務管理、國有資產管理、政府採購等工作。
檢察技術信息處
負責組織落實高檢院、省院、市院制定的檢察機關技術工作制度和部署。負責全市檢察技術部門勘驗取證、檢驗鑑定、技術性證據審查等工作的協調和指導;承擔市院其他業務部門和下級人民檢察院送檢的重大和疑難複雜案件的檢驗鑑定、技術性證據審查和技術協助工作;管理、指導全市檢察機關專線網路、視頻會議等系統的建設和保障等工作。負責全市檢察機關信息化需求統籌及信息化套用系統平台建設、管理和運維;負責全市檢察機關涉檢網路輿情監測工作。
機關黨委
負責市人民檢察院機關的黨群工作。
離退休幹部處
負責市人民檢察院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

現任領導

黨組書記、代檢察長:王林海
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薛萬慶
黨組成員、副檢察長:徐遂根
黨組成員、副檢察長:劉新義
黨組成員、紀檢監察組組長:陳鵬雲

所獲榮譽

2019年11月,平頂山市人民檢察院第九檢察部獲得“全國維護婦女兒童權益先進集體”榮譽稱號。
2022年3月,平頂山市人民檢察院青少年關愛中心被中國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辦公室擬確定授予“全國青少年普法教育先進集體”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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