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陽縣交通運輸局

平陽縣交通運輸局

平陽縣交通運輸局是縣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根據《中共中央關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和省委、省政府批准的《平陽縣機構改革方案》,縣交通運輸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市委和縣委關於交通運輸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交通運輸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現任平陽縣交通運輸局局長:曾仁泵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平陽縣交通運輸局
  • 外文名:Pingyang Transportation Bureau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現任領導:曾仁泵(局長)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職能轉變,職責分工,辦事機構,行政編制,現任領導,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貫徹實施綜合交通運輸發展戰略、政策和標準,加快推進溫州南部交通樞紐中心建設。負責起草相關交通行業規章草案和規範性檔案。負責交通運輸領域綜合改革。負責交通運輸信用體系建設。會同有關部門推動綜合交通產業發展,負責交通運輸業培育。
(二)組織編制綜合交通運輸發展規劃,統籌區域、城鄉交通發展。負責編制並監督實施公路、水路、公共運輸、綜合交通運輸樞紐等專項規劃。參與編制機場、鐵路、軌道交通(含地方鐵路、縣域鐵路、捷運等,下同)專項規劃。承擔全縣綜合交通重大項目前期工作。
(三)負責協調綜合交通建設,統籌安排項目建設時序。監督指導全縣公路、水路等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管理和維護。負責公路、水路等交通建設行業管理。提出公路、水路等固定資產投資方向和規模建議。
(四)負責協調推進綜合運輸發展,監督指導綜合交通運輸樞紐及城鄉客貨運有關設施管理。推進海港、陸港等聯動發展,引導多式聯運,最佳化運輸結構。指導交通物流發展,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相關政策和標準。負責道路、水路等運輸行業管理。負責駕駛員培訓、機動車維修、汽車租賃等行業監督管理。依法承擔漁業船舶檢驗和監督管理。
(五)負責公路、水路、公共運輸和職權範圍內港口的安全生產及應急管理。按規定協調國家重點物資和緊急客貨運輸。負責國省道、航道網路運行監測和協調。指導農村路網運行監測和協調。
(六)負責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行政審批監督管理。貫徹落實交通運輸行業生態環境保護要求,指導公路、水路行業和港口岸線生態保護及修復、節能減排、污染防治等。
(七)負責綜合交通大數據管理,牽頭構建數字交通服務體系。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交通領域科技發展規劃,監督實施交通運輸行業重大科技項目、技術標準和規範。
(八)負責提出交通資金安排建議並監督使用。負責提出交通運輸發展專項資金安排意見並監督實施。監督指導交通有關規費以及減輕企業負擔相關政策實施。指導交通運輸領域投融資平台和機制建設。會同有關部門加強交通運輸國有企業監督管理。
(九)負責全縣國防交通和交通領域軍民融合相關工作。
(十)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秘、新聞宣傳、政務公開、目標考核、督查督辦、議提案辦理、信訪、會務、機要、保密、檔案、政府採購、機關資產、後勤等工作。組織起草綜合性材料、重要檔案。承擔綜合交通信息化和數據資源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及交通執法機構的資金預決算編制、執行、績效管理以及財務管理等工作。負責財務管理政策建議工作,承擔部門政府財務報告編制、審核和統計工作。牽頭組織全縣交通運輸專項資金的審計工作。負責交通運輸行業規費徵收和減費降負相關工作。監督指導所屬單位資金使用、財務管理和交通建設投融資相關工作。
(二)法規科。負責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規範性檔案工作。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合理性審核和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相關工作。監督指導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負責重大案件查處和跨區域執法的組織協調。協調推進公路超限超載治理。承擔普法宣傳教育工作。指導公路、水路行業和港口岸線生態環境保護、節能減排、污染防治等工作。派駐縣行政服務中心,負責局行政審批、“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指導、協調全縣交通行業行政審批工作;負責縣本級交通行業行政許可工作;組織協調相關科室現場勘查涉審批現場工作;負責各類行政許可和辦證檔案的整理歸檔工作;負責辦事指南的維護、完善工作;承擔審批系統的維護工作;負責交通視窗文明創建工作。
(三)人事科。承擔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交通外事等管理工作;負責人才工作;承擔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評審和職工繼續教育資格初審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服務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幹部職工出國(境)政審工作;負責編外用工的招聘和解聘工作;指導所屬企事業單位的人員招聘工作。
(四)規劃前期科。承擔全縣綜合交通發展規劃編制工作。負責編制並監督實施公路、水路、公共運輸、綜合交通運輸樞紐等專項規劃。組織相關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建議書)審查工作,承擔全縣交通建設項目前期工作。負責綜合交通運輸發展戰略、重大問題、重大政策研究工作。組織擬訂交通運輸行業科技、標準和技改計畫。組織實施重大交通科技項目、科技成果鑑定和推廣套用。負責交通運輸的經濟分析、監測等工作。
(五)建設管理科。負責協調綜合交通重大項目建設,提出全縣交通建設年度投資計畫建議,監督重大交通工程建設進度。承擔公路、水路等交通建設項目的初步設計審核、施工圖審批和竣(交)工驗收。負責交通建設招投標、資質、信用管理工作。負責交通建設項目質量安全、造價定額、試驗檢測、監理等監督管理工作。監督指導全縣交通基礎設施的建設、養護和管理工作。
(六)運輸與安全管理科。擬訂綜合交通運輸相關政策和技術標準並組織實施,指導交通運輸樞紐管理。負責道路、水路客運行業管理運營管理,協調春運工作。負責道路運輸站(場)、機動車維修、駕駛員培訓和汽車租賃等行業管理。承擔信用交通建設工作。承擔縣治理縣城交通擁堵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組織擬訂公路、水路等交通安全生產政策、制度、標準和應急預案並監督實施。綜合指導和監督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應急管理、維穩安保等工作。依法組織或參與有關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牽頭協調重點物資、搶險救災、緊急客貨運等重大安全事故、自然災害的運輸保障。指導行業精神文明建設。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黨的建設和群團工作。

職能轉變

加強綜合交通發展戰略研究,加快推進溫州南部交通樞紐中心建設,著力構建海陸空多元立體、互聯互通、無縫銜接、安全便捷、綠色智慧型的現代綜合交通運輸體系。最佳化綜合交通運輸體制機制,努力構建“規劃一張圖、建設一盤棋、管理一體化”格局。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進一步簡政放權,減少環節、最佳化流程、改善服務、提高效率,全面最佳化營商環境。推進交通運輸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實施海港、陸港等聯動發展,聚焦多式聯運,著力降低物流成本。增強交通運輸領域科技創新能力,推動網際網路、大數據、智慧型化與交通運輸行業的深度融合,大力培育新技術、新業態、新模式。

職責分工

1、關於綜合交通規劃
平陽縣交通運輸局會同縣發展和改革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等部門,建立綜合交通規劃編制和執行協調機制,由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的銜接合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與國土空間規劃的銜接合一。
2、關於鐵路與軌道交通建設
平陽縣交通運輸局參與鐵路、軌道交通專項規劃編制,由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鐵路專項規劃,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捷運專項規劃。

辦事機構

平陽縣交通戰備辦公室是縣國防動員委員會的辦事機構,負責全縣國防交通和交通領域軍民融合相關工作。負責編制全縣國防交通基礎設施建設規劃。組織制定國防交通保障方案。指導國防交通專業隊伍建設。監督檢查國防交通儲備物資管理工作。為軍事行動和其他應急任務提供國防交通保障。承擔縣交通運輸系統雙擁、人武部工作。

行政編制

平陽縣交通運輸局行政編制12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4名,總工程師1名;中層領導職數8名。後勤服務人員編制2名。
平陽縣交通運輸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現任領導

平陽縣交通運輸局黨委書記:楊瑾
平陽縣交通運輸局局長:曾仁泵
平陽縣交通運輸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吳陳親
平陽縣交通運輸局黨委委員、副局長:陳朝旺、盧成藝、蔡炳森
平陽縣交通運輸局黨委委員、副局長、縣運管局局長:陳萬波
平陽縣交通運輸局黨委委員、駐局紀檢組組長:林經舜
平陽縣交通運輸局黨委委員、縣港航局局長、人武部長:項顯星
平陽縣交通運輸局黨委委員、縣公路局局長:於江平
平陽縣交通運輸局黨委委員:蘇澤富、鐘安德
平陽縣交通運輸局副局長:曾文煒(保留正科長級)
平陽縣交通運輸局副局長:時麗斌(掛職)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中共平陽縣委負責解釋,其調整由中共平陽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5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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