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遙縣審計局於一九八三年十月正式組建成立,是平遙縣政府的一個重要職能部門,肩負著全縣審計監督的神聖使命。平遙縣審計局行政編制為12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總審計師1名,股級職數5名,事業編制10名。機構內設四股一室,即:財政金融審計股、行事農業審計股、經責社保審計股、經貿投資審計股、辦公室。平遙縣審計局辦公地址在黨政辦公大樓。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平遙縣審計局
- 所屬地區:平遙縣
- 管理範圍:審計
- 屬性:政府機關
領導分工,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辦公室,財政金融審計股,行事農業審計股,經貿投資審計股,
領導分工
史金平局長: 主持全局全面工作,主管人事、財務工作。
雷春慶主任科員:協助局長分管全縣工業、交通、商業、糧食、供銷等企業和基本建設投資項目預(決)算的審計工作及以政府投資和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具體分管經貿投資審計股。
高肇棟副局長:協助局長分管全縣黨政領導幹部、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領導人員任期經濟責任和各項社會保障基金的審計工作,具體分管經責社保審計股。
冀佩劍副局長:協助局長分管行政事業單位和各項農業專項資金的審計工作,具體分管行事農業審計股。
李子林紀檢書記:協助局長分管全局紀檢監察、黨務、行政效能、政風行風以及廉政建設工作,具體分管辦公室工作。
李彩萍總審計師:協助局長分管全局審計業務的覆核、監督檢查、統計匯總、法制建設工作,組織協調重大審計事項的審理工作,受理審計行政複議和應訴,分管縣級財政預算及鄉鎮決算審計以及金融機構、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援助和捐贈款項目的審計工作,具體分管財政金融審計股。
主要職責
(一)主管全縣審計工作。負責對縣財政收支和法律法規規定屬於審計監督範圍的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進行審計監督。維護國家財政經濟秩序,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廉政建設,保障國民經濟和社會健康發展。
(二)向縣長提交年度縣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受縣人民政府委託向縣人大常委會提出縣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審計發現問題的糾正和處理結果報告。向縣人民政府報告對其他事項的審計和專項審計調查情況及結果。依法向社會公布審計結果。向縣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鄉級人民政府通報審計情況和審計結果。
(三)直接審計下列事項,出具審計報告,在法定職權範圍內做出審計決定或向有關部門提出處理處罰的建議:1、縣級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鄉級政府財政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2、縣直各部門和直屬單位的財務收支以及資金的管理使用情況。3、使用縣級財政資金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財務收支。4、縣投資和以縣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5、縣屬國有企業和金融機構、縣人民政府規定的縣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企業和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和損益。6、縣人民政府管理和社會團體受政府及其部門委託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環境保護資金、社會捐贈資金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7、上級審計部門授權審計的其他審計事項。8、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由縣審計局審計的其他事項。
(四)按規定對縣直有關部門、鄉(鎮)黨政領導幹部及依法屬於縣審計局審計監督對象的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實施經濟責任審計。
(五)組織實施對貫徹執行國家財經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巨觀調控措施執行情況、財政預算管理或國有資產管理使用等與國家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進行專項審計調查。
(六)依法檢查審計決定執行情況,督促糾正和處理審計發現的問題,依法辦理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決定提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或縣人民政府裁決中的有關事項。協助配合有關部門查處相關重大案件。
(七)指導和監督內部審計工作,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於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
(八)組織審計縣駐外非經營性機構的財務收支,依法通過適當方式組織審計縣國有企業和金融機構的境外資產、負債和損益。
(九)組織開展審計領域的交流。
(十)承辦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處理局機關日常行政事務。負責有關重要會議的組織,有關檔案以及審計機關管理制度的起草;管理宣傳、信息、新聞發布和機關文書、機要、檔案、保密、信訪、財務、後勤等事務;編制全縣的審計工作計畫,組織全縣的審計統計工作;組織全局審計業務工作目標考核;聯繫局內各業務股室;承擔局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等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負責地方性審計規章制度的草擬、修改和報批,組織有關的協調工作;審核審計業務文書格式;對審計小組審計報告、審計決定書、移送處理書、審計建議書等材料進行審核、覆核;組織對各審計小組業務質量的監督檢查;承擔局機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賠償等工作;組織實施全縣審計普法教育。組織協調、指導管理、監督全局的信息化建設;套用和推廣審計署“金審工程”系統;提供計算機技術服務,組織各業務股室開展計算機審計和輔助審計業務;管理、維護審計局的內部網路、網際網路站和計算機設備,協調指導局機關的計算機系統管理維護工作;組織計算機培訓和考試;負責局內教育培訓和審計專業技術職稱報考;組織開展審計領域的交流。
財政金融審計股
擬定縣級預算執行審計總體方案,匯總審計結果;審計縣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組織審計縣級各部門預算執行情況及鄉(鎮)人民政府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開展相關專項審計調查;指導全局財政審計業務。根據省審計廳、市審計局授權,負責審計全縣境內國有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和損益狀況;審計全縣保險企業的財務收支、理賠等保險業務的執行情況;審計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援助和贈款項目的財務收支;提供世界銀行和亞洲開發銀行援助、貸款審計署授權項目的審計公證報告;開展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指導全局金融、外資運用審計業務。
行事農業審計股
組織審計縣人民政府主管部門和縣級人民政府管理的教科文衛專項資金、農業專項資金、資源能源和生態環保資金;開展相關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指導全局行事農業審計業務。經濟責任社保審計股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組織開展對縣直有關部門及鄉(鎮)黨政領導幹部、縣屬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領導人實施經濟責任審計;承擔縣任期經濟責任審計聯席會議辦公室的有關日常工作;負責審計縣政府主管部門、鄉(鎮)人民政府管理和其他單位受縣人民政府及其部門委託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開展相關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指導全局任期經濟責任及社會保障審計業務。
經貿投資審計股
組織審計縣國有企業和縣人民政府規定的縣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企業的資產、負債和損益;配合市局對市屬國有重點大型企業進行審計監督;對國有企業內部審計進行指導和監督;組織審計縣人民政府投資和以縣人民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開展相關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指導全局經貿和固定資產投資審計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