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是平江縣人民政府主管全縣勞動和社會保障事業的工作機構。下設就業局、企業社保站、機關事業社保辦、醫保中心和工傷中心5個二級機構和27個鄉鎮勞動保障站。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平安縣勞動局
- 主要職責:提升勞動保障服務水平
- 職工:120人
- 實質:勞動和社會保障事業的工作機構
主要職責,所屬區域,
主要職責
根據平江縣機構編制委員會有關檔案精神,平江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內設辦公室、工資社保、就業培訓、勞動爭議仲裁與政策法規、基金監督與財會、醫療保險、工傷保險、政工人事等8個股室;單列監察大隊;政府企業解困辦和再就業辦設在我局辦公;按章程設定機關黨組、紀檢組(監察室)。
隨著社會保障體系的建立和完善,2002年醫療保險和機關事業養老保險歸口管理,2004年工傷、生育兩大保險正式啟動,形成了職能歸口,隊伍壯大的格局。目前全局共有幹部職工120人,其中在職110人,退休10人,黨員68人,副科級以上24人。設定8名正、副局長,10名黨組成員,其中正、副書記3名,黨組下設6個支部。
近年來,在省、市勞動部門的有效指導、大支持下,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平江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堅持以科學發展觀與民本岳陽執政和發展理念為指導,以幹部職工能力建設為主線,務實創新,全方位提升勞動保障服務水平,整體推進勞動保障工作,取得了較好的成績,全面超額完成了全年目標任務,促進了社會保障事業的和諧發展,勞動保障事業呈現了創新發展的好局面。
——著眼民富、走活培訓就業兩步棋。
2007年對 7166人次進行了職業培訓,其中免費培訓失業職工430人次,新培訓城鎮勞動力1524人,完成任務101.6%;培訓農村勞動力5212人,完成任務104%;培訓後實現再就業6204人,培訓後就業率達86.5%;組織職業技能鑑定800人,發放職業資格證書730本。
2007年共轉移輸出勞動力13047人,完成市政府目標任務的111%,職業指導6116人,求職登記6153人,成功介紹就業5392人。2007年城鎮新增就業人數5786人,完成市政府目標任務的126%,其中安置下崗失業人員3382人,為市政府目標任務的121%。新辦《再就業優惠證》910個,年審7556人,12個不合格者取消其享受再就業優惠政策的資格,有545名持《優惠證》從事個體經營的下崗失業人員享受稅費減免90萬,享受社保補貼40萬元。
2007年共安了置151戶“零就業”家庭成員就業。同時,我們還對去年安置的151戶共215名“零就業”家庭成員及全縣公益性崗位的就業狀況進行了一次回訪調查,對32戶因特殊情況下崗的進行了重新安置。
——關注民生,闖開徵繳擴面兩條路。
2007年各項社會保險擴面新增28996人,征繳基金總計1.52億元,發放養老金1.34億元,其中,企業養老保險擴面3026人,完成市政府目標任務的101%;征繳養老金4126萬元,完成任務的118.6%;機關事業征繳養老金7300萬元,完成任務6957萬元(調資增征343萬元)的105%;失業保險擴面2262人,完成任務的102%,征繳失業金521萬元,完成任務的163%;
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完成參保人數50094人,其中新增擴面人數為17662人,完成任務的113%,征繳基本醫保金2021萬元,完成任務的112%;生育保險參保人數35899人,其中新增擴面2344人,完成任務112%,征繳生育基金60萬元,完成任務的100%,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參保人數達134027人,征繳醫療保險金978萬元;工傷保險新增參保人數3702人,完成任務的106%;征繳工傷基金204萬元,完成任務的204%。
——維護民權,舞活監察仲裁兩把劍。
2007年共審查186家用人單位報送的書面送檢材料。收集了企業用工信息,建立誠信基礎數據。認真開展整治非法用工打擊違法犯罪專項行動。以鄉村小磚窯、小礦山、小作坊為重點,組織了為期1個月的整治活動。共檢查了91個機磚廠,39個礦點,涉及用工人數5523人,其中外地民工2715人,女工313人。檢查結束之後,對用人單位存在的主要問題,提出了整改意見,為30多個磚廠近1000名農民工補簽了勞動契約。對5家單位非法使用童工的行為,給予嚴厲行政處罰,使非法使用童工的違法行為基本得到遏制。2007年總計清理拖欠農民工工資90多萬元,涉及用人單位80家。
2007年通過多種形式向社會公布舉報投訴電話,設立舉報投訴信箱,為勞動者提供便利,處理舉報投訴案件120起。2007年全年共受理勞動爭議案件24起,立案24起,已裁決19起,調解結案4起。共接民眾來信20件,接待來訪876起,來信全部在規定的期限受理並回復,來訪均按政策當場口頭解答。
——順應民心、把住監督管理兩道關。
一抓社保基金監督重製度,嚴格基金監督舉報制度,開展現場監督、嚴格報表報告制度,開展非現場監督、是嚴格完善稽核制度,開展反欺詐活動、嚴格內控制度,開展內部監督約束;
二抓能力建設重素質;
三抓政策宣傳重影響。
平江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勞動法》的組織實施和宣傳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險工作基本方針、政策及改革總體方案,結合全縣實際,擬訂相應政策和具體改革方案;編制全縣勞動和社會保險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監督實施。
(二)組織實施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險法律、法規,起草全縣勞動和社會保險具體實施方案;依法行使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險監督檢查職權,制訂勞動和社會保險監察工作規範,指導和監督全縣勞動和社會保險監察機構工作,管理勞動和社會保險政策服務諮詢機構。
(三)擬訂全縣城鄉就業的基本政策和措施並組織實施;規劃、指導勞動力市場發展,組織建立、健全就業服務體系;制訂職業介紹機構管理規則;負責對勞動服務企業、再就業基地和承擔就業安置任務的中小企業提供政策指導和服務;負責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工作,組織實施再就業工程;組織實施全縣農村剩餘勞動力開發就業和跨地區就業工作;按分工對本縣公民國(境)外就業和國(境)外人員來平就業進行管理;負責全縣就業和再就業經費管理。
(四)貫徹執行職業分類、職業技能國家標準和相關行業標準,組織擬訂全縣職業技能培訓、鑑定、競賽等具體辦法並指導實施;建立職業資格證書制度,指導和監管職業技能鑑定機構;負責特種職業(工種)資格認定工作;負責擬訂並推行勞動預備制度,指導全縣各類就業訓練中心、再就業培訓基地、社會力量舉辦的以職業技能為主的職業培訓機構的工作;制訂企業職工、社會失業人員和國有企業下崗職工以及農村剩餘勞動力職業技能培訓的發展規劃和政策;指導各類職業培訓機構的師資隊伍建設;制訂全縣職業技能培訓的教材建設規劃,組織開展督導評估。
(五)按照全縣勞動關係調整的基本規則,組織勞動契約、集體契約制度的實施,負責勞動契約鑑證、集體契約審核工作;負責全縣勞動爭議處理和勞動仲裁工作;做好全縣勞動和社會保障信訪工作;指導企業勞動管理工作,審核、發布地方性勞動定員定額標準;監督實施企業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政策以及用人單位勞動保護監督等;負責歸口管理的政策性安置和調配工作;參與評選國家、省、市和縣級企業勞動模範。
(六)擬訂企業工資指導線實施方案,發布勞動力市場工資指導價位;對國有企業經營者低收入分配政策和全縣各類企業執行最低工資標準予以監督實施;審核企業工資基金和縣屬企業工資總額及企業主要負責人的工資標準;會同有關部門開展企業工資內外收入的監督檢查;監督各類企業執行國家、省、市制定的企業福利政策。
(七)貫徹實施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社會保險的基本政策及標準並進行監督檢查;組織實施全縣社會保險基金的稽核、征繳、支付、運營和管理作;管理全縣企業職工退休審批工作,指導養老保險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按分工承辦職工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工作。
(八)組織建立全縣社會保險服務體系;編制全縣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對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實施行政監督和內部審計,並認證內部審計人員資格;制訂全縣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管理規則,審定基金運營機構的資格並實施監督。
(九)制訂機關、事業、企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補充養老保險、補充醫療保險政策,審定有關機構承辦補充保險業務的資格。
(十)負責全縣勞動和社會保障信息網路的管理,承擔全縣勞動和社會保障統計和信息工作,定期發布勞動和社會保險事業統計公報。
(十一)組織全縣勞動和社會保險領域科學技術研究及成果推廣套用和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地方性勞動和社會保險領域標準化工作。
(十二)負責全縣勞動和社會保險領域的交流與合作,組織管理勞動和社會保險領域的跨地區業務技術合作項目和人才交流。
(十三)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所屬區域
平安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