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農村五保生活救助,需提交申請書,居民身份證、戶口薄,原家庭成員及以前生活、經濟情況說明,家庭財產說明,按規定需要提供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基本介紹
- 辦理地點:戶籍地社區居委會(村民委員會)
- 諮詢電話:52882304
申請條件,申請材料,申請流程,承諾時限,
申請條件
農村五保供養對象,指老年、殘疾或者未滿16周歲的城鄉居民,且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或個人月收入低於當地五保供養對象生活保障標準又無法定贍(撫、扶)養義務人,或者其法定贍(撫、扶)養義務人無贍(撫、扶)養能力。
申請材料
1.申請書;
2.居民身份證、戶口薄;
3.原家庭成員及以前生活、經濟情況說明;
4.家庭財產說明;
5.按規定需要提供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申請流程
1.戶主到受管理機關委託的戶籍地社區居委會(村民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並按要求提交相關材料;
2.受理機構對申請人提供的申請及相關材料進行初審,對申請人明顯不符合農村五保生活救助條件的應及時告知申請人不予受理並說明理由;受理機構確認申請人無明顯不符合農村五保生活救助條件的,且材料齊全規範,符合規定的,當場予以受理,啟動調查程式,並把調查合格後的名單上報鎮民政辦進行審核;
3.鎮民政辦完成審核程式後,對審核通過的申請,連同申請人全部申請材料、調查材料和調查報告一併報市民政局審批。
4.市民政局對鎮人民政府報送的材料進行全面審核,審批通過後委託鎮人民政府向申請對象發放《農村五保供養證》。
承諾時限
審批工作自申請人提出申請之日起60個工作日內辦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