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特殊殘疾人生活救助辦理指南

《常熟特殊殘疾人生活救助辦理指南》是常熟境內居民辦理特殊殘疾人生活救助的指南。

基本介紹

  • 辦理地點:戶籍地社區居委會(村民委員會)
  • 諮詢電話:52882304
申請條件,申請材料,申請流程,承諾時限,

申請條件

1.一戶多殘家庭中的殘疾人。成員間具有法定的贍(撫、扶)養關係且共同生活,家庭人均收入在當地城鄉低保標準2倍以內的家庭,有2名(含)以上殘疾人,對其家庭中的殘疾人給予生活救助。
2.依老養殘家庭中的殘疾人。成員間具有法定的贍(撫、扶)養關係且共同生活,家庭人均收入在當地城鄉低保標準2倍以內的家庭中,殘疾人由父母供養且父母有一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依法由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他親屬供養且供養人有一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對其家庭中的殘疾人給予生活救助。已享受其他社會救助的殘疾人,按照就高原則實施救助,不重複享受。

申請材料

1.申請書;
2.居民身份證、戶口薄;
3.本人及家庭成員收入證明
4.殘疾對象等級證書等相關證明;
5.按規定需要提供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申請流程

1.居民申請享受特殊殘疾人生活救助,應由本人或監護人、親屬到受管理機關委託的戶籍地社區居委會(村民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並按要求提交相關材料;
2.受理機構對申請人提供的申請及相關材料進行初審,對無明顯不符合特殊殘疾人生活救助條件的,且材料齊全規範,符合規定的,當場予以受理,啟動調查程式,並把調查合格後的名單上報鎮民政辦進行審核;
3.鎮民政辦完成審核程式後,對審核通過的申請,連同申請家庭全部申請材料、調查材料和調查報告一併報市民政局、殘疾人聯合會審批。
4.市民政局、殘疾人聯合會對鎮人民政府報送的材料進行全面審核。

承諾時限

審批工作自申請人提出申請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辦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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