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市農林局

常熟市農林局

根據《中共蘇州市委、蘇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常熟市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蘇委〔2001〕260號)和《中共常熟市委、常熟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常熟市市鎮兩級黨政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常發〔2001〕61號),常熟市農業局更名為常熟市農林局,為市政府主管全市農業、林業、多種經營、農業機械的工作機構,對外掛“常熟市多種經營管理局”、“常熟市農業機械管理局”牌子,正局(科)級建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常熟市農林局
  • 所屬地區:常熟市
  • 管理範圍:農業
  • 屬性:政府機關
機構簡介,內設機構,人員編制,事業單位,

機構簡介

(一)劃入的職能
1. 原市多種經營管理局承擔的全部行政管理職能;
2. 原市蔬菜副食品辦公室承擔的全部行政管理職能;
3. 原市水利農機局承擔的農業機械管理職能;
4. 原市委農村工作部承擔的農業資源開發和農業區劃管理職能。
(二)新增的職能
1. 指導和組織實施農林牧漁各業技術標準工作;
2. 農藥、肥料的監督管理工作;
3. 承擔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的管理工作。
(三)轉變的職能
1. 實行政企分開,把企業生產經營權交給企業;
2. 實行政事分開,把農林技術指導、諮詢、培訓等業務工作交給下屬事業單位。
(四)加強的職能
1. 農林綜合執法;
2. 農林信息化體系建設;
3. 實施科教興農戰略;
4. 發展外向型農業;
5. 保護農林生態環境。
二、常熟市農林局主要職責
根據上述職能的調整,常熟市農林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研究農林各業(包括種植業、林業、園藝業、畜牧業、漁業和農業機械化等)的發展戰略,擬定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二)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制定的有關農林各業的法律、法規、規章,研究起草相關法律、法規、條例的實施細則(或意見),負責農林和農機綜合行政執法。
(三)負責農林各業的科研、教育、技術推廣及其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品種、知識、技術三項更新工程項目的立項招標並組織實施,負責農林科普教育工作。
(四)參與農林各業技術標準的制定,指導實施農業標準化工作。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負責種子、農藥、肥料、獸藥、飼料及其添加劑等農業投入品質量的監督和監測工作,組織指導元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和地方名、特、優農產品的開發與管理。
(五)負責農林信息工作。指導搞好農林信息體系建設,預測農林各業的最新發展動態,及時採集、整理、加工、傳播與農林各業發展有關的信息。
(六)負責指導農林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參與農林生態環境污染控制和綜合治理,提高耕地、水源和大氣等質量,增強農林各業綜合生產能力,實施農業可持續發展戰略。
(七)負責農業資源、宜農灘涂和農村可再生能源的綜合開發,組織農林各業對外招商引資,開展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參與發展創匯農林業。
(八)負責動植物種子、種苗和種畜禽的管理;組織、指導和監督動植物的防疫、檢疫工作,及時發布疫情並組織撲滅。
(九)負責漁政、漁港監督管理和漁船檢驗工作;依法保護水生野生動物資源;組織指導漁業安全生產;參與協調漁業糾紛和查處重大漁業水域污染事故。
(十)負責農機安全生產,會同有關部門加強農機技術監督管理,加強農機維修行業管理及網路建設;負責農機安全技術檢驗、核發牌證;參與農機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負責防災抗災農機用油的計畫申報、分配、監督管理和農機具的調度。
(十一)負責市屬蔬菜副食品基地的規劃、開發、建設、保護和管理工作;參與市區蔬菜副食品批發、零售市場的網點布局規劃和新建批發市場的審批;負責市區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的徵收、管理和物價調節基金的使用預算。
(十二)負責本市建成區以外的綠化工作;指導植樹造林和封山育林工作,負責森林資源和林地、林權的管理;指導國有林場、森林公園和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和管理以及森林病蟲害防治;負責育林基金的徵收和管理;組織協調、指導監督森林防火工作。
(十三)受國資部門委託,負責局機關及局直屬單位的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和專項經費的計畫與管理;承擔局系統內的組織、宣傳,統戰、財務、審計、人事、勞動、群團、人武、綜治、計生、老幹部、知識分子等各項工作。
(十四)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農林局設10個職能科(室),均為正科(股)級建制。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事務,協調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政務工作;組織、承辦和協調綜合性會議和重要要活動;負責保密、機要、文秘、檔案、信訪、督查和政務信息的收集、綜合及上報工作;擬定局機關內部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負責人大、政協建議提案的辦理等工作;承擔機關接待後勤服務工作。承擔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黨委辦公室
協助局黨委開展日常黨務工作,協助做好組織、宣傳工作;組織開展黨員培訓、政治理論學習和精神文明建設等活動;負責知識分子工作;承擔綜合治理、計畫生育、老幹部、統戰和人武部等工作。
(三)人事科
負責局系統人才資源開發工作;承辦局系統人員調配、勞動工資、保險、機構編制、人事檔案等管理工作;承辦局機關和下屬單位的考核工作及本系統各系列專業技術職稱評聘工作;負責局系統技術工人等級考核管理工作。
(四)財務審計科
擬定本局預算管理指導意見;負責編報局行政綜合預算和決算;負責局系統國有資產和項目經費的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和下屬單位的財務管理工作,開展財務管理業務指導和檢查,實施財務審計;負責局機關財務檔案管理及下屬單位財務檔案的檢查、指導;負責局機關及下屬單位政府採購工作的協調和聯絡;負責下屬企業經營機制轉換的指導和協調工作;承辦與財務有關的其他事項。
(五)農林漁業科(蔬菜辦公室)
組織擬定農林各業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研究並組織實施農業各產業發展的區域布局規劃;組織指導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和產業化經營工作;及時掌握農林各業災情並提出抗災防災措施;負責擬訂本市蔬菜副食品生產經營方面的政策和規劃;組織實施市屬蔬菜基地和市場的開發、建設和保護;編制物價調節基金的使用預算;徵收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掌握市區蔬菜副食品的市場供求狀況,提出協調和保障市場供應對策、意見;參與農業龍頭企業的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農藥、獸藥等經營資格的審核和農藥、肥料等農資的質量檢查;負責市建成區以外的綠化工作,指導植樹造林、森林病蟲害防治等工作;負責動植物防疫、檢疫工作。
(六)科教信息科
負責擬訂農林各業的科研、教育、技術推廣發展規劃和實施辦法;組織農林科研項目攻關、技術開發和示範推廣工作,承辦農林各業科研項目的篩選、審核上報和管理工作,管理科技成果及技術專利;負責管理農林技術推廣體系建設;負責本系統的業務培訓、科普教育和綠色證書發證及管理工作;負責農林科技檔案管理;協調農林系統學會和協會工作。
負責全市農林各業的調查研究、統計匯總和分析總結,起草綜合性報告和調研報告;收集、預測並發布農林各業的新技術、新品種動態及各類農副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供求情況等農業信息;及時總結和宣傳各類農林典型;指導全市農林信息網路建設。
(七)法制科
負責有關農林各業的法律、法規及規章的宣傳貫徹;參與上級農林各業相關法律、法規、條例、實施細則(或意見)的研究、起草,並負責貫徹落實;承辦本系統的法制教育、培訓和執法監督檢查工作;指導農林和農機行政執法體系建設,指導農林和農機綜合執法,承辦有關案件的查處工作及農林和農機行政複議。
(八)農業機械管理科
負責編制農機發展中長期規劃,經批准後組織實施;負責農機安全生產,會同有關部門加強農機系統技術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農機安全技術檢驗、核發牌證;指導制定農機新產品、新技術的試驗示範與推廣計畫;指導機械化農業生產和農機服務組織的服務、經營活動;協調和指導農業機械有組織地跨區作業;參與農業規模經營、農業現代化試點工作;負責農機維修行業管理及網路建設;負責農機用油需求預測和農用柴油市場的監督和協調工作;負責防災抗災農機用油計畫的申報、分配和監督;參與和組織農業的抗災救災工作;參與調查、分析、處理重大農機事故和農機產品質量問題。
(九)農業資源開發科(對外掛“常熟市農業資源綜合開發管理局”牌子,保留副局級)
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農業資源開發項目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指導編制、篩選、評估農業資源開發和對外招商項目,經批准後組織實施;指導農林系統涉外工作,組織開展對外農林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負責有關項目的立項、審核、審批、開發項目管理和灘涂資源費收取管理等;協助有關部門做好農業資源開發項目的資金管理,檢查項目建設情況,管理項目檔案;規劃、指導農業現代示範園區建設。
(十)農業環境保護與標準化科(掛“常熟市綠色食品辦公室”牌子)
組織協調生態農業體系建設、農業生態環境保護和農村可再生能源的綜合開發利用工作;參與擬訂農產品生產技術和質量標準,指導農產品的標準化生產,進行農產品質量的監督和管理;實施農產品優質化、創品牌戰略,負責優質農產品、無公害食品、綠色食品和有機食品的登記、申報和認證管理工作。

人員編制

核定市農林局機關行政編制38名。另核行政附屬編制8名,其中:老幹部服務人員編制4名,後勤服務人員編制4名。
核定領導職數為:局長1名,副局長(含專職副書記)5名;內設機構正副科長(主任)15名,其中:正科長(主任)10名,副科長(副主任)5名。

事業單位

(一)原隸屬於市市水利農機局的常熟市農業機械技術推廣站、常熟市農業機械化學校、常熟市農機安全監理所成建制劃交市農林局,為市農林局下屬全民事業單位。
(二)原隸屬於市蔬菜副食品辦公室的常熟市無公害蔬菜研究組成建制劃交市農林局,為市農林局下屬全民事業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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