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

常德市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為市財政局管理的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內設有綜合科(監察室)、土地項目科、產業化項目科、項目評審科、資金科。

根據《中共常德市委常德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常德市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常發[2015]4號),設立常德市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副處級,為市財政局管理的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內設有綜合科(監察室)、土地項目科、產業化項目科、項目評審科、資金科。人員編制16人,其中:主任1名(副處級),副主任2名(正科級),正科級紀檢員1名;內設機構副科級領導職數6名(含監察室主任1名);其他工作人員6名(含後勤服務人員1名),設有黨支部。
主要職責:
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受市財政局委託,承擔農業綜合開發管理相關職能。其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農業綜合開發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管理制度,參與起草全市有關農業綜合開發管理的規範性檔案並指導實施。
(二)按程式編制全市農業綜合開發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經批准後組織實施;批覆除省直管縣以外的區縣市農業綜合開發年度計畫。
(三)負責許可權內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的立項考察、論證、初選和申報工作,督促檢查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執行情況,開展對委託區縣市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的竣工驗收。
(四)對市本級有權分配的農業綜合開發專項資金提出分配建議;指導區縣市加強農業綜合開發資金管理,參與檢查農業綜合開發資金使用情況。
(五)負責全市農業綜合開發科技成果的推廣和套用工作。
(六)組織編報全市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和資金統計報表,負責其他相關統計工作。
(七)負責組織、指導全市農業綜合開發工作人員業務培訓。
(八)負責組織、指導區縣市農業綜合開發工作的檢查、評估。
(九)承辦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市財政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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