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根據《
中共常德市武陵區委
常德市武陵區人民政府關於武陵區人民
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常武發〔2010〕7號)和《中共常德市武陵區委辦公室武陵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武陵區人民政府機構設定的通知》(常武辦〔2010〕39號),設立常德市武陵區衛生局(簡稱區衛生局),正科級,為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職能
一、常德市武陵區衛生局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區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將醫藥衛生行業科技成果鑑定工作、醫療事故、醫療糾紛、預防接種的技術鑑定等職責交給有關中介組織。
(三)將食品衛生許可,餐飲業、食堂等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和保健食品、化妝品衛生監督管理的職責劃給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四)增加組織實施基本藥物制度職責。
(五)增加食品安全風險評估、食品安全標準制定、食品安全信息發布有關職責。
(六)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堅持公共醫療衛生的公益性質,堅持預防為主、以農村為重點、中西醫並重的方針,堅持為人民健康服務的方向。
二、常德市武陵區衛生局主要職責
(一)負責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組織實施國家、省、市衛生技術規範,制定全區衛生事業發展規劃和戰略目標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起草衛生行業地方規範性檔案。
(二)負責組織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和藥物採購、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負責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全區公立醫療機構藥品集中採購工作。
(三)負責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有關工作;負責匯總、上報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參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調查處理。
(四)負責統籌規劃與協調全區衛生資源配置,指導區域衛生規劃的編制和實施。
(五)負責組織制定並實施農村衛生髮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農村衛生服務體系的建設和管理。
(六)負責組織制定並實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政策和措施,負責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綜合管理和監督。
(七)負責制定社區衛生、婦幼衛生髮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規劃並指導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婦幼保健的綜合管理和監督。
(八)負責疾病預防控制工作,制定實施傳染病、地方病等重大疾病防治規劃與策略,負責組織落實國家免疫規劃及政策措施,協調有關部門對重大疾病實施防控與干預。
(九)負責衛生應急工作,制定衛生應急預案和政策措施,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預警和風險評估,指導實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與應急處置,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
(十)貫徹中西醫並重方針,制定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的政策和中醫藥中長期發展規劃,推進中醫藥的繼承與創新,促進中醫藥事業的發展。
(十一)負責衛生行政執法與衛生監督管理工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和學校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公共場所和飲用水的衛生安全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
(十二)負責醫療機構醫療服務的全行業監督管理,執行醫療機構醫療服務、技術、醫療質量的政策、規範、標準,負責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體系的實施。
(十三)組織制定醫藥衛生科技發展規劃,指導醫學科技成果的普及套用工作,參與制定醫學教育發展規劃,組織開展繼續醫學教育和畢業後醫學教育工作。
(十四)指導衛生人才隊伍建設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實施醫療衛生機構人員編制標準、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認定標準。
(十五)負責區級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按照規定負責有關幹部醫療管理工作,負責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十六)承擔區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十七)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常德市武陵區衛生局設4個內設機構:
(一)常德市武陵區衛生局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工作的協調和督辦;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衛生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宣傳,提出組織實施意見;負責組織擬訂本行業法律法規和政策實施辦法;負責承擔依法行政工作,推行行政程式建設;負責機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核和本部門行政決策及涉法事務的合法性論證;,負責行政執法監督工作;負責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賠償等工作;負責督辦重大醫療衛生違法案件。
(二)人事股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機構編制、幹部隊伍建設、人事管理、勞動工資、教育培訓等工作;負責擬訂全區衛生人才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指導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職務資格考試和評審工作。
(三)醫政股
擬訂並組織實施醫療機構、醫療技術套用、醫療質量和服務等有關規範、標準;負責醫療機構醫療服務的監管工作,建立醫療機構醫療質量評價和監督體系,組織開展醫療質量、安全、服務、財務監督和評價等工作;建立健全以公益性為核心的公立醫院監督制度,承擔推進公立醫院管理體制改革工作;擬訂農村衛生工作的發展規劃;組織實施全區農村衛生服務體系建設;指導鄉村醫生相關管理工作,監督農村衛生政策的落實。
(四)疾病預防控制股(加掛行政許可辦公室牌子)
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傳染病、地方病、慢性非傳染性疾病的防治規劃;組織對重大傳染病、地方病的綜合防治;組織實施國家計畫免疫工作;組織調度開展救災防病,防止和控制疾病的發生和疫情的蔓延;承擔指導法定報告傳染病疫情信息報告工作。
負責區政府規定由區衛生局實施的行政許可事項的統一受理、審核或審批和送達;負責組織協調衛生行政許可事項的調研論證;負責行政許可事項辦理資料歸檔和信息、統計工作;負責與區政務服務中心的協調聯絡,接受區政府法制辦公室、區政務服務中心的監督指導。
其他事項
(一)區衛生局保留區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牌子(簡稱區愛衛辦)。
(二)管理市老年病醫院、市紅十字會醫院、區衛生監督所、區疾病控制中心、區紅十字會備災中心、區合管辦、區社管辦、區城東、城南、城西、城北、三岔路5家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河洑、護城、南坪、丹洲、東郊、東江、蘆山7家鄉鎮衛生院。
(三)區衛生局所屬其他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四)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的職責分工。區食品安全辦牽頭建立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制,負責食品安全的綜合監督,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和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職責;區衛生局負責受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報告,開展應急救援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進行調查處理,提出事故責任調查處理報告;區農林局、區政府蔬菜辦公室負責初級農產品種植環節的監管,區畜牧獸醫水產局負責畜禽、水產品養殖環節的監督和動物防疫檢疫工作;市質量技術監督局一分局負責食品生產加工環節的監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武陵分局負責食品流通環節的監管;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餐飲業、食堂等消費環節和保健品食品安全監管;區商務局負責生豬定點屠宰和酒類市場的監督管理。各部門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食品安全監管工作。
(五)食品生產、流通、消費環節許可工作監督管理的職責分工。區衛生局負責對國家制定的食品生產、流通環節的衛生規範和條件,以及納入食品生產、流通許可的條件實施監督。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餐飲業、食堂等消費環節食品衛生許可的監督管理。市質量技術監督局一分局負責食品生產環節許可的監督管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武陵分局負責食品流通環節許可的監督管理。區衛生局不再發放食品生產、流通環節的衛生許可證。
(六)職業衛生監管的職責分工。區衛生局負責職業病的預防、保健、檢查和救治,負責職業衛生評價及化學品毒性鑑定工作。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的監督檢查工作,負責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的核發管理,負責職業危害申報,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有關違法違規行為。區衛生局、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按照職責分工,建立完善協調機制,加強配合,共同做好相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