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處

常德市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處(簡稱常德市機關社保處)是常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所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副處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其前身是市人事局的一個科室,與工資福利科合署辦公。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常德市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處
  • 簡稱:常德市機關社保處
根據國務院國發〔1991〕33號檔案、1993年12月11日省政府第十八次辦公會議紀要和1994年1月18日市委常委擴大會議研究意見,為推動我市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改革,1994年6月4日由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下發了《關於成立常德市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所的批覆》(常編辦直〔1994〕23號)檔案,同意成立常德市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所,明確為正科級事業單位,歸口市人事局管理
1996年11月2日,市機構編制委員會報經市委常委會議研究批准,下發了《關於市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機構的名稱和機構規格事宜的通知》(常編髮〔1996〕39號)檔案。決定將市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所更名為常德市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處,同時升格為副處級事業單位,仍歸口市人事局管理。
2001年6月1日,根據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省人事廳、省編辦、省財政廳聯合下發的湘勞社發〔2000〕24號和市政府40次專題會議紀要精神,將常德市機關社保處從2001年6月1日起由市人事局成建制整體劃轉到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管理。
2010年3月4日,根據中共常德市委、常德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常德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實施意見》的通知要求,組建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常德市機關社保處成為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管理的具有行政職能的副處級事業單位,受市人民政府委託,主管全市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工作。
2015年2月15日,根據市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所屬事業單位分類的通知》(常編辦復〔2015〕14號)檔案,確定常德市機關社保處為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所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副處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
2015年12月23日,根據市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市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有關機構編制事項的批覆》(常編辦復〔2015〕188號)檔案,確定常德市機關社保處內設機構7科(室)1中心,核定全額撥款事業編制30名。
工作職能:
(一)負責草擬呈報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有關政策。
(二)負責指導全市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經辦工作,承擔市直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經辦事務。
(三)負責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參保登記,辦理在職參保人員參保、停保、續保等關係轉移手續。
(四)負責審定市直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參保資格、繳費人數與繳費基數,協助市財政及征繳部門做好基金的征繳和清欠工作。
(五)負責市直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個人賬戶管理、待遇核定和支付工作。
(六)負責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參保人員職業年金的歸集、投資運營、發放及管理工作。
(七)負責市直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基金的管理、運營;負責監督、檢查區縣(市)社保基金使用、管理情況。編制全市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財務、業務報表和基金預決算。
(八)協助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做好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九)負責全市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基金征繳、待遇計發及內部管理的稽核工作。
(十)負責全市機關事業單位社保經辦機構計算機信息網路系統建設的規劃、安全防範和維護,負責業務培訓。
(十一)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代辦代發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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