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 省和市關於農業農村工作的法律法規、
方針政策。 擬訂種植業、 林業、 園藝業、 畜牧業、 水產業、 農業資源開發、 農業機械化等農業各產業(以下簡稱農業) 經濟的發展戰略、 中長期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擬訂全市農業產業政策, 指導糧食等主要農產品生產,組織落實促進主要農產品生產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 引導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和產品品質的改善。 參與制定涉農的財稅、 價格、 信貸、 金融保險、 進出口、 農產品流通等政策。 推進農業依法行政,研究起草地方性的農業政策、 規範性檔案,並貫徹實施。
(三) 擬訂農業產業化經營和大宗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發展
規劃與政策, 並組織實施。 研究制定優勢農產品區域布局規劃,指導實施農業重點產業帶和優勢特色產業基地建設。 擬訂促進農產品加工業發展政策、 規劃並組織實施, 指導農產品加工業結構調整、 技術創新和服務體系建設, 促進農業產前、 產中、 產後一體化發展。 提出農業產業保護政策建議。 培育、 保護和發展農產品品牌,負責全市名 優農產品認證和發證,以及無公害、 綠色、有機食品的申報與管理工作。
(四) 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組織協調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 擬訂農業產業的地方技術標準, 參與制定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 依法實施符合安全標準的農產品認證和監督管理,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 發布有關農產品質量監管信息。 依法開展農作物種子(種苗)、 種畜禽、 水產苗種、 獸藥、飼料等的許可與監督管理, 以及對肥料、 農藥、 農業轉基因生物生產加工的監督管理。 指導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
(六) 負責提出農業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 市級財政性資金安排的意見, 編報部門預算並組織執行。 提出扶持農業經濟發展的財政政策和項目建議, 經批准後與市財政局共同制定實施方案並指導實施。
(七) 制定並實施農業生態建設規劃, 指導農業生態環境保護工作。 指導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 農業面源污染治理、 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與利用, 以及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和農業農村節能減排等有關工作。 劃定農產品禁止生產區域, 指導休閒觀光農業、 生態農業、 循環農業建設。 參與農業生態環境質量監測評價工作。 牽頭管理外來物種。
(八) 指導、 監督市內動植物的防疫、 檢疫工作, 組織重大動植物疫病的預警和防控工作。 指導動植物防疫和檢疫體系 建設。 組織獸醫醫政、 獸藥藥政藥檢工作。 負責執業獸醫的管理工作。 組織植物檢疫性有害生物普查。 承擔引進農作物種子(種苗)檢疫審批工作。
(九) 承擔全市森林資源保護髮展職責。 指導各類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組織開展全市森林資源調查、 動態監測和統計、植樹造林及封山育林工作。 指導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 組織編制全市森林採伐限額並監督執行, 監督檢查林業憑證採伐、 運輸。 擬訂林地保護利用和丘陵山區綜合開發規劃並指導實施。 指導林地、 林權管理, 依法對徵用、 占用林地進行審核( 批)。 組織協調全市濕地保護工作。 承擔組織、 協調、 指導、 監督全市森林防火職責。 指導、 監督全民義務植樹和全市林業違法案件的查處工作。
(十) 組織指導漁業產業結構和布局調整。 指導漁業資源、水產種質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 。 組織實施漁業養殖證制度。 指導漁業捕撈、 水產養殖、 水產品加工流通工作。 負責漁政、漁港、 漁業船舶檢驗的監督管理。 組織實施漁業捕撈許可制度。監督管理漁業安全生產。 協調處理漁業重大突發事件。
(十一) 負責農機行業管理和維修質量的監督管理。 組織指導農機安全生產,參與調查分析和處理重大農機產品質量事故。負責農業機械用油需求預測和農用柴油市場的監督與協調工作。
負責防汛抗災農用機具用油計畫的申報、 分配、 監督和抗災機具調度工作。 負責農機及其服務市場的巨觀管理, 協調和指導農業機械有組織地跨區作業。 負責全市農機服務體系建設和安全生產工作。 負責拖拉機、 大中型農機具的報廢更新計畫的編報和組織實施工作。
(十二) 實施科教興農戰略。 擬訂農業科教、 技術推廣規劃和相關政策。 會同有關部門實施農業新品種、 農業機械新機具以及新技術、 新模式更新工程, 組織農業科技創新和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建設。 組織重大農業( 農機) 技術推廣項目 的遴選和實施,管理、 推廣農業科技成果。 負責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和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 指導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 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業農村實用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 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 實施農業農村人才培訓、 農民培訓和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培訓工作。
(十三) 管理農業經濟信息, 監測分析農業經濟運行。 研究提出現代農業發展指標並組織考核, 參與新農村建設和農村綜合改革工作。 分析、 研判農產品市場行情, 開展相關農業統計工作。負責農業信息體系建設, 發布農業經濟信息, 指導農業信息服務。
(十四) 負責農業防災減災的有關工作。 監測、 發布農業災情, 組織種子、 化肥等救災物資儲備和調撥, 提出生產救災資金安排建議,指導緊急救災和災後生產恢復。
(十五) 承辦農業涉外事務工作, 組織開展農業利用外資和有關國際農業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 指導外向型農業發展。 指導農業行政執法工作, 指導和督辦重大農業案件的處理。 承擔農業系列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和農民技術員從業資格管理工作。
(十六)承辦市委、 市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文電、 會務、 機要、 檔案等委機關日 常運轉工作; 承擔安全、 保密、 信訪、 督查、 涉外、 後勤保衛、 政務信息、 新聞發布和政務公開工作; 承擔重大突發事件應急管理綜合協調工作;負責調查研究、 綜合情況及重要文稿的起草和核稿工作; 負責委機關效能作風建設以及創建工作; 牽頭組織制定委有關規章制度並督促實施;組織承辦綜合性會議和重要活動。
組織人事處
承辦委機關及直屬單位的組織人事、 工資、 培訓、 機構編制、老幹部管理服務及出國人員 選派工作; 承擔農業系列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和農民技術員 從業資格管理工作,承擔委屬單位專業技術職務的聘任工作; 負責農業系統評比表彰及組織推薦等工作; 組織實施農業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鑑定標準, 指導全市農業行業工人技術等級考核工作。
發展計畫與財務處(市農業資源區劃辦公室)
研究擬訂全市農業中長期發展規劃, 編制年度計畫; 協調農業各產業間的結構調整與綜合平衡工作;提出扶持農業發展的政策建議,經批准後與市財政局共同制定實施方案並指導實施;承擔市級農業固定資產投資的相關工作; 負責委機關財務會計和內部審計工作,指導並監督直屬單位財務管理、 資產經營管理、 政府採購等工作; 提出扶持全市農業經濟發展的財政、 信貸及保險等有關政策建議; 編報部門預算並組織執行; 承擔全市農業資源區劃工作。
政策法規處( 行政服務處)
組織擬訂農業產業政策, 提出農業產業保護和發展的政策建議;承辦農業產業政策的規範性檔案的起草、 監督和檢查工作;對其他部門起草的規範性檔案中有關農業的條款提出意見; 指導農業行政執法體系建設,組織協調農業系統行政綜合執法工作;承擔農業法制宣傳教育、 執法人員培訓; 承辦農業行政複議工作,組織行政應訴工作; 承擔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牽頭組織委“三合一” 網路平台建設工作。 承擔行政許可和非許可事項的審批、 審核以及其他行政服務工作, 指導、 監督檢查法律法規授權的委屬事業單位的行政許可等服務工作。
科技教育處
擬訂農業科教、 技術推廣發展規劃與政策; 承擔重大農業項目的遴選及實施工作; 承擔農業科技園區與農業產業技術體系的相關工作;管理農業科技成果, 承擔農業科研、 技術引 進、 技術開發、 成果轉化和示範推廣工作; 實施農業新品種、 農業機械新機具、 新技術、 新模式更新工程; 負責野生植物資源保護、 農業植物新品種及農業轉基因生物加工許可和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負責農業技術推廣體系建設, 會同有關部門開展農業教育、 農業職業技能開發、 農民培訓和農村實用人才隊伍建設工作。 指導相關社團工作。
市場與經濟信息處( 綜合處)
擬訂全市大宗農產品市場體系、 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 提出大宗農產品和重要農業生產資料的流通及價格政策建議;承擔農業統計有關工作, 監測分析農業經濟運行,收集、 預測並發布農業經濟信息, 指導農業信息服務; 組織擬訂農產品的技術和質量標準, 指導農產品的標準化生產; 負責全市名優農產品認證和發證, 以及無公害、 綠色、 有機食品的申報和管理工作; 負責綜合農業經濟情況, 掌握農村動態; 參與新農村建設工作,研究提出農業現代化發展指標。
農業產業化發展指導處
擬訂全市農業產業化基地建設、 龍頭企業發展規劃; 指導全市農業產業化工作, 研究提出扶持農業產業化經營、 優勢特色產業的政策意見並組織實施; 擬訂農產品加工發展規劃, 指導農產品加工業結構調整、 技術創新和服務體系建設; 承擔培育、 保護和發展農產品品牌有關工作;負責農業保險、 貼息貸款等工作。農業與園藝處(觀光農業指導處、 農業生態環境保護與農村能源處) 擬訂並組織實施農業與園藝業發展規劃, 指導農業產業結構調整, 研究提出農業與園藝業發展政策建議; 負責現代農業產業園區建設與管理工作;實施耕地保護、 補償與改良的政策措施,協調指導肥料、 農藥、 種子管理工作; 發布農情信息, 及時掌握農業與園藝業生產情況; 指導農業與園藝業抗災減災, 負責救災資金、 救災化肥、 備荒種子等管理; 組織實施農業與園藝業發展的重大技術措施; 協調菜籃子工程建設; 指導休閒觀光農業建設工作;指導農業與園藝業技術推廣隊伍建設。
指導農業生態環境保護、 農業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與利用、生態農業、 循環農業和農業農村節能減排等相關工作; 承擔指導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和農業生產污水治理有關工作;指導農業用地、 宜農濕地、 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和管理; 具體承擔劃定農產品禁止生產區域工作; 參與農業生態環境質量監測評價工作;承辦外來物種管理的相關工作。
農業資源開發處(外向型農業處)
擬訂農業資源開發規劃, 指導編制、 篩選、 評估農業資源開發項目 和農業對外招商項目, 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組織實施全市農業資源開發項目有關工作,並承擔各項經濟指標的統計工作;協助做好農業資源開發項目的資金管理; 負責農業招商引 資、 技術合作、 對外交流, 指導轄市、 區農業資源開發和農業招商部門的相關業務; 組織參加和指導開展國內農產品展示展銷活動。
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處
負責全市農產品質量建設規劃的制訂並組織實施; 組織協調農業投入品的質量檢驗; 組織實施農產品技術和質量標準;組織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和信息發布; 組織指導全市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 承擔依法實施符合安全標準的農產品質量認證和監督管理工作; 承擔組織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的有關工作。
畜牧獸醫處(重大動物疫病防控處)
擬訂並組織實施畜牧業發展規劃和畜牧獸醫重大技術措施,並及時掌握階段性生產情況;負責種畜禽、 牧草、 飼料和飼料添加劑、 獸醫醫政、 獸藥藥政監督管理; 負責動物防疫監督、 動物及其產品的檢疫與監督管理; 研究提出畜牧業發展和行業管理的政策建議;擬訂畜牧獸醫行業標準和動物福利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畜牧業結構調整和畜牧獸醫技術推廣隊伍建設。 擬訂並組織實施重大動物疫病防疫計畫、 應急預案和重大技術措施; 負責突發重大動物疫情和突發人畜共患病疫情的應急回響, 組織撲滅動物疫情;負責重大動物疫情的報告、 發布和防控監督; 指導重大動物疫病防控應急隊伍建設和物資儲備;承擔市防治重大動物疫病指揮部辦公室日常工作。
林業處(市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
擬訂研究全市林業發展戰略、 中長期規劃; 組織、 指導林業及其生態補償制度的建立和實施; 組織開展植樹造林和封山育林工作, 指導監督全民義務植樹、 農村綠化工作; 承擔全市造林、營林質量管理;指導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組織、 協調全市濕地保護工作, 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 承擔市級以上重點生態公益林的區劃界定、 保護和管理的具體工作; 指導各類商品林和公益林的培育以及育林基金的徵收及其管理; 組織開展全市森林資源調查、 動態監測與統計, 統一發布相關信息; 擬訂林業應對氣候變化的政策、 措施,並組織實施。 擬訂森林資源可持續發展的政策措施和技術規程,編制全市森林採伐限額; 承擔林地林權的有關管理工作;承擔組織指導林業改革和農村林業發展工作。 指導全市農村林地林木承包經營、 流轉及林權管理, 監督林權糾紛調處。 依法對徵用、 占用林地進行審核(批); 監督檢查林木憑證採伐、 運輸, 依法核發林木採伐許可證。 組織、 指導、 檢查全市森林防火工作; 指導全市森林公安工作和林業技術推廣隊伍建設; 承擔市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日常工作。
漁業處(漁政處)
組織編制及監督實施全市漁業發展總體規劃、 計畫, 提出漁業產業結構和布局調整政策建議; 組織實施漁業養殖證制度; 指導全市水生動物防疫檢疫和水產養殖病害防治工作,依法開展水產養殖用獸藥等投入品的監督管理; 負責水產苗種管理; 指導漁業災後恢復生產; 組織實施無公害水產品產地認定和產品認證制度; 組織實施漁業捕撈許可證制度;指導全市漁業安全生產; 負責水生野生動物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工作; 指導全市水產技術推廣隊伍建設。
農機處
研究擬訂農業機械化、 設施農業工程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 編報全市農業機械化有關項目 計畫, 並參與組織實施; 負責全市農機化發展的預測工作;參與調查分析和處理重大農機產品質量事故; 負責擬訂農機維修、 農機管理與服務方面的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 負責農機及其服務市場的巨觀管理, 協調和指導農業機械有組織地跨區作業; 負責全市農機維修、 供應行業管理和維修質量的監督管理; 負責全市農機用油需求預測和農用柴油市場的監督與協調工作; 負責全市防汛抗災農用機具用油計畫的申報、 分配、 監督和抗災機具調度工作; 負責全市農機統計、 農機行業職業技能鑑定等工作; 指導全市農機技術推廣隊伍建設。
所屬事業單位
常州市農林行政執法支隊
機構職能:受常州市農林局委託,依照國家頒布的有關農林法律法規,具體實施農林行政執法活動
常州市農業技術推廣中心
機構職能:
1、組織提出種植業發展的產業規劃及其重大技術措施;
2、負責種植業主要農產品生產、加工、市場、技術等信息的收集與發布;
3、組織實施部、省、市重大農業技術推廣項目,負責種子、肥料、農藥等農業投入品及其新品種、新產品、新技術的試驗、示範與推廣。負責農業投入品安全使用技術的指導、監督、培訓與管理;
4、組織實施糧棉油及其它經濟作物基地建設科技項目和優質糧油無公害基地建設;
5、負責全市重大病蟲草鼠害的檢測、預報與防治指導工作;
6、負責《植物檢疫條例》授權的全市植物檢疫管理;
7、負責農作物品種區域試驗和生產試驗;
8、負責救災備荒種子的儲備與調撥;負責種子、肥料質量行業的監督與依法管理;
9、負責種子、肥料質量的行業監督和依法管理;
10、負責全市耕地質量調查、監測、評價、保護及“沃土工程”等耕地保護、補償與改良項目的組織實施;
11、負責新農藥、新藥械、新肥料的試驗、示範以及聯合推廣的組織與管理等。(常編辦[2002]45號)
2007年5月31日,經市編辦研究同意(常編辦[2007]45號),在常州市農業技術推廣中心增掛“常州市植保站”、“常州市作物栽培技術指導站”、“常州市土壤肥料技術指導站”三塊牌子。
一、常州市植保站主要職責
(一)負責全市農作物病蟲草鼠監測預警工作,掌握髮生動態,發布趨勢預報,提出防治技術意見;並及時組織各轄市區開展防治;負責新農藥、新藥械的試驗示範及綜合防治技術的推廣工作。
(二)宣傳貫徹《植物檢疫條例》以及國務院、省政府發布的各項植物檢疫法令、規章制度,負責全市範圍內外來有害生物的監測調查、信息發布,以及發現疫情後的封鎖、防除和撲滅工作。
(三)負責農藥安全使用技術培訓和指導,推介適用於無公害農產品生產的農藥品種,確保農產品質量安全;協助有關部門做好農藥監督管理工作。
(四)負責全市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項目的申報並組織實施。負責為本系統專業人員提供技術指導與培訓。
(五)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常州市作物栽培技術指導站主要職責
(一)組織農業技術推廣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農業法、農業技術推廣法等),負責種植業新品種、新技術、新投入品推廣的指導、監督和培訓工作;負責全市農作物高產、優質、高效新技術的試驗、示範和推廣。
(二)參與擬訂全市種植業中長期產業發展規劃及其重大實用新技術推廣計畫;指導與實施全市種植業結構戰略性調整。
(三)組織實施“國家優質糧食工程”等部、省級重大農業技術推廣項目和全市優質糧油無公害、綠色與有機基地項目建設。
(四)協助糧油產品質量安全事件的處理工作,對突發性自然災害、污染事故提出應對技術指導措施及意見。
(五)負責種植業經濟運行動態的監測,承擔主要農作物初級產品的生產、加工、市場、技術等信息的收集、發布,及時掌握糧食生產、消費與市場動態。
(六)負責指導全市種植業技術推廣體系建設,承擔全市稻、麥、油等農作物生產技術的推廣和服務。
(七)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三、常州市土壤肥料技術指導站主要職責
(一)負責全市中低產田的改良培肥與高產穩產標準農田建設,提高基本農田的綜合生產能力。
(二)負責全市的肥料登記和市場質量抽檢工作,保護農民的合法權益。
(三)負責全市耕地質量調查、監測及其評價、開發與套用,建立基本農田地力監測網路和土壤肥力動態監測資料庫,定期公布地力變化情況。
(四)參與編制全市農業生產肥料需求與使用規劃,收集發布全市肥料使用動態及土壤肥料公共信息,為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和勞動者提供諮詢服務。
(五)負責全市肥料新品種、新技術的試驗、示範和推廣及主要農作物施肥技術指導。
(六)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常州市種子站
常州市種子站主要職責:
一、承擔主要農作物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的前期準備工作。
二、配合全市種子市場,種子經營單位庫存和繁種基地的種子質量監督檢查、信息發布和種子質量田間現場鑑定。
三、組織實施種子工程項目,科技創新項目及新品種示範園區建設。
四、擬訂全市種子產業長遠發展規劃和品種布局。
五、負責全市救災備荒種子的儲備與調撥。
六、組織種子法律法規的宣傳及新品種、新技術推廣的指導監督和培訓工作。實施種子新技術(加工、包衣、包裝、貯藏、檢測)的試驗、評價和推廣工作。(常編[2007]19號)
常州市畜牧獸醫站(常州市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 機構職能:畜禽疫病防治、檢疫、監督;品種繁育改良;技術培訓、諮詢;傳授普及科技知識、畜禽、飼料、獸醫藥械銷售服務;動物與動物產品檢疫監督;產地、屠宰、運輸、市場四環節監督檢查。動物防疫監督檢查;動物防疫監督;獸醫藥政和種畜禽監督執法;動物防疫行政處理處罰;動物防疫證、章、標誌管理。動物防疫監督體系指導;動物防疫監督機構與隊伍建設指導;動物檢疫監督業務指導;動物檢疫監督人員培訓;動物檢疫監督。
常州市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主要職責:承擔動物防疫、檢疫、動物疫病及畜產品的監測檢測、預警、預報工作,負責實驗室診斷、流行病學調查研究、疫情報告,制定重大動物疫病防控技術方案,負責畜牧獸醫技術研究推廣、技術培訓、科普宣傳工作。
常州市動物衛生監督所
主要職責:動物衛生監督
常州市林業工作站
機構職能:參與制訂全市林業生產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林業資源的普查和合理利用;知道營造林,培訓基層技術人員,推廣林業科技的項目、新技術;組織對森林和野生動物保護;徵收育林基金和森林植物檢疫費、野生動物資源保護管理費;承擔市綠化委員會農村日常工作。
常州市農業機械安全監理所
機構職能:負責全市農機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對市屬範圍內(包括國營農場)大中型農用拖拉機和農用動力機械、農機具檢驗,辦理報戶(過戶)、核發牌證,對駕駛人員進行培訓、考核、考試。發放證照。負責對農業機械違章檢查及事故處理。負責對縣級農機安全監理工作的指導、督促。負責對縣級農機監理人員的管理及業務培訓。
常州市農業機械技術推廣站
機構職能:參與制訂市級農機化技術推廣計畫和組織實施;對選定推廣的農機化技術進行試驗示範,組織農機化新技術的專業培訓;提供農機化技術信息、諮詢服務。(常編[1998]45號)
常州市水產技術指導站(常州市水生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
機構職能:水產科研,水產新技術、新品種交流、推廣;水產病蟲害防治;業務培訓、資源和生產情況調查、統計、諮詢。
常州市水生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主要職責:承擔水生動物防疫、檢疫及水生動物疫病監測、流行病調查、預警預報、信息採集、疫情報告、疫情撲殺工作;重大水生動物疫病防控技術方案制定、技術指導、防疫檢疫人員培訓和科普宣傳工作。(常編辦[2007]39號)
常州市漁業監督管理站
機構職能:監督檢查漁業法律法規的實施,保護漁業資源;核發漁業許可證;保護漁業水源環境,調查漁業污染事故,保護水生野生動物;負責漁業行政複議案件,監督指導全市漁政工作。
常州市桑蠶技術指導站(園藝技術推廣站)
機構職能:擬定全市桑蠶生產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實施桑蠶新品種、新技術的推廣和病蟲害的防治;指導、培訓基層桑蠶技術人員。
常州市園藝技術推廣站主要職責:負責全市茶葉、果蔬,花卉等園藝作物發展規劃的技術管理和生產技術指導;負責園藝新品種、新技術的引進、示範和推廣工作;負責全市重點園藝項目的技術指導工作,建立園藝示範基地:承擔或參與主要園藝作物生產技術標準的制定,並按標準化的要求組織技術指導;做好園藝產品的供、儲、運和加工等方面的技術協調服務工作。
常州市農畜水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測試中心
機構職能:承擔農畜水產品的監督抽檢、業務管理;例行監測、評價鑑定、委託檢測;對政策法規、認定認證、質量安全等信息的發布;對信息諮詢、技術服務提供諮詢服務;進行檢測技術、質量管理等方面的人才培訓。承擔農畜水產品及其投入品(農藥、化肥、獸藥、飼料、種子等)和產地環境的質量監督檢驗測試任務,為農畜水產品質量建設、認證、評優,農業行政執法,農業檢測體系建設等提供服務。
農業概況
常州是一座有著2500多年文字記載歷史的文化古城(歷史上有“龍城”別稱),同時又是一座充滿現代氣息、經濟較發達的新興工業城市。常州現轄溧陽一個縣級市和武進、新北、天寧、鐘樓、金壇五個行政區,全市總面積4385平方公里,總人口441萬人。2008年地區生產總值達322億美元,比2007年增長約12.4%。人均生產總值超過9000美元。2004年到2008年五年間全市地區生產總值保持了14.6%的年均增長。全市財政總收入277.3億元,農民人均純收入8001元,實現了以市為單位的總體小康。
常州地處北亞熱帶與中亞熱帶的過渡地帶,四季分明,雨量充沛,日照豐富,溫和濕潤,氣候宜人,土地類別多樣,生物種類繁多,生態環境優越。全市以平原圩區為主,山水兼備,平原圩區、丘陵山區和江湖河塘水面分別占全市總面積的58.4%、23.5%和18.1%,現有耕地242.7萬畝。
近年來,按照統籌城鄉協調發展和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要求,圍繞“兩個率先”的總目標,牢固樹立科學的發展觀,通過大力構築現代農業產業發展體系,積極實施農業功能、結構、布局、經營方式和目標市場的戰略性調整,實現了農業經濟的又好又快發展。 結構調整成效明顯,現代農業初具雛形。全市實現農林牧漁業總產值116.8億元,比上年增長7.1%。糧食生產能力穩步提高,全市糧食播種面積達243.9萬畝,比上年增長11.5%;糧食總產量112.1萬噸,增長5.9%。優質水稻、優質油料作物種植比例分別達85.6%和95.5%,比上年提高5.8個和14.7個百分點。“武育粳3號”作為中國粳稻的代表品種列入世界十大粳稻品種,“武粳15”成為農業部首批認定的超級稻示範推廣品種。全市水稻畝產580.3公斤,單產水平自1995年以來連續位居全省第一。
農業產業結構調整步伐有所加快,高效規模種養業加快發展,花卉苗木、茶葉等特色產業成為發展亮點。全市高效種植面積達63.1萬畝,高效漁業面積23萬畝,生豬、肉禽、奶牛規模養殖比重分別達60%、91%和87%,規模養殖水平全省領先。花卉苗木種植面積25萬畝,增長4.6%,武進區被國家林業局授予“中國花木之鄉”稱號。全市茶園總面積10.8萬畝,增長16.1%,其中無性良種茶園面積2.98萬畝,增長68.6%。截至2007年底,全市共有無公害農產品生產基地257個,省級以上認證的無公害農產品327隻,獲得綠色標誌的農產品220隻,有機食品101隻,分別比上年增長0.4%、26.2%、70.5%和46.4%。
農產品市場建設力度加大,凌家塘農副產品批發市場順利搬遷新址,交易額在全國百強農產品市場排行榜上名列第三,夏溪花木市場苗木交易額名列全國第一,交易量位列華東地區首位。
農機水平不斷提高,水利建設順利推進。水稻種植基本實現機械化,機種水平達75.1%,比全省平均水平高出45個百分點,在全省、全國居領先地位,其中武進區、金壇市率先在全國實現水稻生產機械化。年末全市擁有各類聯合收割機2251台,其中高性能自走式聯合收割機1082台,比上年增長0.8%。全市三麥機收率達到98.6%,水稻機收率達到91%,分別比上年提高0.1個和3.5個百分點。
三大改革得到深化,新農村建設成效顯著。農村集體經濟股份合作基本完成改革任務,全市有387個村和1300個組完成股份合作制改革,農村集體經濟股份合作社全年向社員分紅2.5億元;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快速發展,全市新增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47個,累計達466個,其中農民專業合作社218個,入社農戶7.3萬戶,帶動農戶24.6萬戶,農民專業合作社按交易額向社員二次返利7581萬元,按股分紅3004萬元;農村土地股份合作開始破題,全市共成立17家土地股份合作社,入社農戶3700戶,入社的村民小組25個,入股土地面積1.1萬畝。 農村生態環境有所改善,村容村貌發生積極變化,全市農村無害化戶廁改造率達80%,有一半以上的行政村實行垃圾集中處理,近50%的村莊河塘實施了清淤,發展戶用沼氣1500戶,有20個規模畜禽養殖基地實施了糞便無害化處理工程,連續兩年每年成片造林面積在5萬畝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