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物價局

常州市物價局是以依法管理重要的商品價格為主要職責的政府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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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責調整

根據中共常州市委、常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常州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常發〔2010〕5號),市物價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加強價格監測預警,保持市場價格總水平的基本穩定。
(三)加強反價格壟斷基礎工作,為上級價格主管部門反價格壟斷提供基礎服務。
(四)加強成本調查監審,提高價格決策的科學性。
(五)加強涉案財產價格鑑證管理,規範涉案財產價格鑑證行為。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價格法律、法規、規章;草擬全市價格管理的規範性檔案;編制價格改革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實施全市價格改革方案,並處理好相關連鎖反應;負責組織價格聽證,聽取相關方面意見和建議;負責全市價格工作的巨觀管理和綜合平衡;指導、監督市級有關業務主管部門以及轄市、區價格管理工作。
(二)提出全市價格總水平預期調控目標建議及相應的調控措施,參與政府價格調控措施的研究和實施工作,參與價格調節基金、重要商品儲備等價格調控制度的管理和價格干預措施的貫徹落實等工作。
(三)依法管理重要的商品價格、重要的公用事業和重要公益性服務價格,制定市管價格和收費的作價原則、具體辦法,合理安排各種差價和比價關係。
(四)按規定會同市有關部門審批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按照省規定許可權參與管理收費項目,實施行政事業性收費許可證制度和統計分析報告制度;參與減輕企業和農民負擔工作。
(五)依法實施市場價格監管,引導規範市場價格行為;推進明碼標價,開展價格誠信和價格公共服務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測定具體商品和服務的市場平均價格、平均差價率、平均利潤率及合理幅度,配合省價格主管部門開展反價格壟斷;制止不正當價格行為;指導經營者和行業組織價格自律。
(六)依法組織、指導本市價格和收費的監督檢查工作;依法查處價格違法和亂收費案件以及不正當價格行為;指導價格社會監督工作;負責價格違法行為舉報受理與查處;承擔本市價格信訪工作;開展價格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應訴工作,協調處理價格爭議。
(七)組織重要農產品、重要商品和服務的成本調查;負責政府定價商品和服務價格及行政事業性收費成本的監審。
(八)監測預測價格總水平和重要商品、服務價格以及相關成本與市場供求的變動情況;跟蹤重要經濟政策、措施在價格領域的反映;實施價格預測預警,及時提出政策建議;發布價格監測信息。
(九)負責價格認證機構的監督管理;按規定負責價格評估機構資質、價格評估人員執業資格認定工作,負責價格鑑證師註冊的報審工作,監督管理涉案財產價格鑑證活動,組織指導價格評估、鑑證、認證工作。
(十)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物價局設8個內設機構:
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政務工作,負責會議組織、文秘、檔案、信訪、保密、機要、督辦及行政後勤工作;承擔電子政務、政府信息公開等工作;負責管理、監督局機關和直屬行政機構財務和資產。
綜合法規處
負責全市價格調控,擬定年度價格總水平預期調控目標,組織落實價格調控措施;負責價格應急、價格臨時干預的組織實施工作;編制價格改革規劃和年度計畫;承擔重要價格政策調研、綜合文稿、政務信息、價格宣傳工作;負責價格法制工作和普法工作;起草或審核全局性價格管理規範性檔案;組織價格聽證;督查全市價格系統行政執法行為;承擔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應訴工作;指導全市價格綜合工作。
人事教育處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行政機構、下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幹部調配、教育培訓、考核獎懲、勞動工資、職稱評聘、人事檔案工作;負責全市價格系統各類創建工作;負責老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工農產品價格處
承擔國家、省工農產品價格政策及改革方案的具體實施工作;按照規定許可權負責本市工農產品價格管理工作;參與重要農副產品儲備吞吐的價格管理工作;協調處理工農產品價格爭議;負責城鄉社會價格監督服務組織管理指導工作;指導全市工農產品價格管理工作。
服務價格處(房地產價格處)
承擔國家、省服務和房地產價格政策與改革方案的具體實施工作;研究服務和房地產價格法規、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房地產價格政策和規範性檔案;負責服務和房地產價格與收費管理工作;協調處理相關價格爭議;指導全市服務和房地產價格工作。

重點工作

根據省物價局要求,今年在全省開展“明碼實價和價格誠信推進年”活動。為貫徹落實上級精神,加快推進我市明碼實價工作和價格誠信建設,6月14日下午,市物價局組織召開常州市“明碼實價和價格誠信推進年”活動動員部署會。
會議由市物價局價格檢查局副局長錢進主持。各轄市區物價局、發改委(局)分管價格監督檢查工作的領導、價格檢查機構主要負責人,市建設、交通、工商、商務等12個單位的相關部門負責人,市各有關百貨商場、家電賣場、超市賣場等全面實行明碼實價的30家大、中型商貿零售企業的領導和職能部門負責人及下屬150個門店負責人,市6家專業市場的分管領導和職能部門負責人,市10餘家有關企業的負責人以及獲得“2011-2012年度江蘇省價格誠信單位”稱號的部分單位負責人等總計160餘人參加了此次會議。
會上,市物價局黨組成員、價格檢查局局長謝立新回顧總結了近一年來我市試點推行明碼實價工作以及我市價格誠信建設工作情況,並對我市2013年明碼實價和價格誠信推進年相關工作作了具體的工作部署;價格檢查局錢進副局長通報表彰了我市榮獲“2011-2012年度江蘇省價格誠信單位”的企業,並為部分企業授牌;家樂福商業有限公司、常州製藥廠有限公司、雙桂坊美食街、常州高成物業服務有限公司四家企業分別對各自一年來的明碼實價工作和價格誠信建設工作作了交流發言;最後市物價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范璞到會講話。
會議明確,從7月1日起,市區(含武進區)30家百貨商場、超市賣場、家電賣場共150家門店全面實行明碼實價。其他7個行業(全市連鎖經營藥品零售企業、園林景點、物業服務企業、捲菸零售業、成品油加油站、居民用電等主要實行政府指導價或政府定價的價格和收費的行業、商業綜合體、大型專業市場的部分品牌專櫃等)明碼實價得到進一步鞏固和提高。同時積極引導其他行業或企業實行明碼實價。今年我市根據省物價局要求對政策進行了一些調整。一是對返券的“鬆綁”。原則上經營者開展促銷活動,不得贈送(返還)購物券(包括電子券),但是有兩種情況例外:可以購買經營者同一經營場所內的所有商品的;只與消費者購買行為相關,與消費者購買的商品品種和消費金額無關的。二是對贈品的規定。如果經營者在促銷時公開宣稱贈送商品的價值(價格)的,應當標明價格,顧客可以要求折現。如果贈品沒有公開宣稱價值(價格)的,可以不予標示,但應當出樣展示,經營者不需向消費者折現。三是要求經營者全面嚴格執行《常州市大中型零售商降價促銷備案制度(試行)》。四是實行明碼實價的單位應在本單位經營場所主要入口處張貼、懸掛或放置統一格式的“常州市明碼實價單位”的標誌。會議同時明確,要把明碼實價工作與價格誠信建設結合起來,從2013年起,凡是申報“江蘇省價格誠信單位”的商貿流通企業,必須承諾“明碼實價”,否則不得申報。對認定後不能履行“明碼實價”或存在嚴重價格違法行為的企業,取消其“價格誠信單位”稱號,並予以公開通報。
下一步我市價格監督檢查部門將全員參與,加強企業掛鈎聯繫,對企業實行定人、定崗、定責的服務和指導。進一步加大監督檢查執法力度,將明碼實價推進工作與價格誠信建設相結合,與查處不正當價格行為相結合,與規範市場價格秩序相結合,在明碼實價工作中體現價格誠信建設,在價格誠信建設中推動明碼實價工作。通過開展“明碼實價和價格誠信推進年”活動,大力推進明碼實價工作,深化價格誠信建設,為“誠信常州”建設作出更大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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