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常州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2007年初,常州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在合併原常州市文化局、常州市廣播電視局、常州市新聞出版局的基礎上組建,主管全市文化藝術、廣播影視、新聞出版及著作權工作。同時,在整合原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執法隊伍的基礎上,組建副局級事業單位常州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支隊,承擔全市文化市場行政處罰以及相關的行政強制、監督檢查職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常州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 成立時間:2007年初
  • 行政區域:常州市
  • 職責:主管全市文化藝術、廣播影視
內設機構,直屬單位,領導成員,

內設機構

1.辦公室(外事處):綜合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組織擬訂機關內部各項規章制度;負責文秘、保密、信息、檔案、督查、衛生、安全保衛、信訪接待、辦公自動化等工作;辦理市人大、政協交辦的議案、提案;負責全局重大活動、重要綜合性會議的組織或協調工作;依法管理全市對外文化交流工作,承辦對外文化交流活動出入境報批手續,負責本系統人員因公出國(境)的申報工作;管理本局政府網站及區域網路。
2.政策法規處(發展改革處):研究擬定文化事業、廣電事業、新聞出版事業發展戰略、發展規劃;草擬文化事業、廣電事業、新聞出版事業發展的政策、措施;負責局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審核工作;負責制定依法行政各項制度;負責做好行政複議和聽證工作;負責文化、廣播電視、新聞出版執法人員的法制培訓、資格認證、證件發放;組織對文化、廣播電視、新聞出版執法檢查情況進行監督;審核文化、廣播電視、新聞出版許可和重大行政處罰;企業文化、廣播電視、新聞出版的法制宣傳和教育;負責行政訴訟案件的應訴工作;指導和協調本系統文化體制改革工作。
3.組織人事處:指導基層黨組織的黨建工作;負責直屬單位領導班子和局機關中層幹部的管理考核和後備幹部的選拔、培養、考核工作;負責黨員隊伍管理、教育工作和僑務、統戰工作;負責離、退休工作和老幹部工作;管理幹部檔案;負責基層黨組織黨費收繳、使用、管理工作;承辦本系統因公出國出境人員的政審和國家安全教育工作。負責局機關、直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人才培養、勞動工資、社會保險、勞資統計、勞動調解及監察協理工作;負責本系統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聘的有關工作;負責直屬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的管理工作。
4.宣傳管理處:擬定文化、廣播電視、新聞出版宣傳的規劃和方案;做好全局宣傳報導工作;負責做好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宣傳教育,檢查、指導直屬單位黨政領導幹部的政治理論學習;開展文明城市創建和精神文明建設活動;承擔系統思想政治工作研討會日常工作;實施對廣播電視宣傳、廣播電視文藝的管理工作;指導轄市、區廣播電視的宣傳工作;指導並協調廣播劇、電視劇創作題材規劃;負責檢查電視劇製作發行許可證的執行工作;監督管理全市廣播影視節目的評獎活動,研究廣播電視宣傳的改革工作。
5.財務處:擬訂並監督實施局財務管理制度和有關規定;負責局系統財務計畫、預算編制和機關財務工作;參與研究擬訂全市文化經濟政策;指導、管理系統內基本建設工作;負責局系統綜合統計工作;負責對各項資金的申報、核撥、管理、檢查和監督使用;監管機關和直屬單位國有資產。
6.藝術處:研究制定並組織實施文化藝術創作生產規劃,調控全市文化藝術事業的發展結構及布局;組織、指導重點文化藝術創作生產,對優秀文化藝術作品進行扶持;組織、指導、協調全市性重大文藝活動;協調、指導全市專業文藝創作生產、教育、研究等工作;指導藝術專業團體改革和民間藝術團體工作;管理全市專業美術創作和美術展覽等活動。
7.社會文化處:制定並組織實施本市社會文化工作的發展規劃;指導本市民眾性文化藝術創作與生產;組織、指導、協調全市重大民眾文化活動;依法管理民眾文化活動;指導社區文化、村鎮文化、企業文化、校園文化、少兒文化等社會文化發展;指導文化館(站)、圖書館(室)等業務建設,負責全市文化(圖書)館(站、室)管理人員業務技能培訓工作;指導轄市(縣)區、街道(鄉鎮)基層文化設施建設和民眾文化工作,負責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普查、申報、保護、利用和發展,指導社會文化社團開展工作。
8.文物處(市文物管理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全市文物行政管理工作。擬定並組織實施全市文物、博物館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管理文物的發掘、保護與搶救工作;組織推薦、申報各級文保單位,負責審核、報批各級文保單位的維修方案,審核文物維修經費預算,組織項目竣工驗收;指導文博單位改革發展、業務建設、業務培訓和文物安全工作;指導文物、博物方面的科學研究和文物保護的科學技術工作;承擔市文物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9.文化市場處(市文化市場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承擔文化、廣播電視、新聞出版(著作權)行政審批職能。負責對全市文化市場的日常管理;負責對本系統行政審批視窗的管理;負責對相關經營項目活動的行政審批、許可證的核發和年度審核;負責組織對相關經營者的教育培訓工作;承擔市文化市場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導文化市場行業協會、學會工作。
10.廣播影視處(科技處):擬定全市廣播電視科技發展規劃和網路發展規劃,指導和審查轄市有線電視網路發展規劃;承擔全市廣播電視播出機構年檢工作;負責全市廣播電視重大建設項目的技術方案論證、審報以及項目的招標組織工作;負責廣播電視科技管理的行業管理工作;負責對全市各播出機構的播出質量監測和安全優質播出的考評工作;負責重大廣播電視技術活動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全市電影發行、放映行業的規劃管理;負責電影放映單位的設立許可及變更終止的備案;負責文化、廣播電視、新聞出版的科技管理工作;指導廣播電視學術團體開展工作。
廣播電視安全播出調度中心:負責全市廣播電視安全播出保障體系規劃與建設,指導監督全市廣播電視安全播出各項措施的落實。收集、匯總、分析、上報全市廣播電視安全播出工作情況。負責制定緊急狀態下廣播電視安全播出的技術方案和調度流程,負責緊急狀態下全市廣播電視傳輸覆蓋網的運行管理和資源調配。
11.新聞出版管理處:研究制定並組織實施新聞出版、著作權行業發展規劃;負責對全市圖書出版、報紙出版、期刊出版、音像出版、電子出版物出版和網路出版單位著作權、以及出版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做好創辦報刊的審核工作,審讀本地區開辦的報刊。
12.印刷發行管理處:制定並組織指導實施全市印刷(複印)業總量、結構和布局的規劃;依法監管全市印刷(複印)業經營活動;負責全市印刷(複印)單位設立審批和年檢換證;依法抓好書刊印刷產品質量的監督、檢查;負責指導印刷行業協會工作。
13.文化產業處:負責擬定並指導實施全市文化、廣播電視、新聞出版產業發展規劃;研究擬訂相關產業發展政策;指導、協調產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參與文化、廣播電視、新聞出版產業重大項目的立項論證;統計、分析與評估全市文化、廣播電視、新聞出版產業發展狀況,建立文化、廣播電視、新聞出版產業發展檔案;指導、協調文化、廣播電視、新聞出版產業科研項目的推廣。
14.機關黨總支:負責機關的黨群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
15.監察室(審計處):負責制訂全局年度紀檢、監察工作計畫、制度和日常工作安排;負責組織開展監督檢查和執法檢查;負責組織協調對違法違紀案件的調查處理,審核案件調查處理的報告、決定,並提出處理意見;負責受理對監督、監察對象違反黨紀政紀問題的提案、檢舉、控告,受理監督、監察對象對黨紀政紀處分不服的申訴;負責全局黨的廉政教育;負責處理有關紀檢、監察工作來信來訪。監察室增掛審計處牌子,負責實施本系統內部審計工作。
16.工會:負責按照局黨委和上級工會要求,提出年度工會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依據《工會法》和工會章程,指導基層工會組織的換屆選舉工作,做好工會幹部的任免、考核、選配好工會幹部;負責本局工會系統評先工作,做好省、市級先進的推薦、審核和上報工作;負責和指導基層工會組織舉辦的福利事業及工會辦的企、事業;負責和指導退休職工的管理工作;負責慈善救濟工作。
17.團委:負責領導基層團組織開展共青團工作,指導基層團組織開展配合黨組織圍繞本單位中心工作的活動;負責指導團員青年學習政治理論、科技文化及相關專業知識,負責培訓基層團幹部;負責做好團員發展、基層團組織和團幹部審批、任免、收繳團費及團員的“雙推”工作;負責開展共青團工作和青年工作研究,加強基層團組織的制度建設、隊伍建設;負責組織開展具有一定影響力且符合文化行業和文化青年特點的活動;負責文化系統關心下一代工作。

直屬單位

27家直屬單位分別是常州市文化市場行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常州文化藝術研究所、常州市圖書館、常州市文化館、常州市歌舞團、常州市錫劇團、常州市滑稽劇團、常州市評彈團、常州市文物商店、常州市文物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常州瞿秋白紀念館、常州劉海粟美術館、常州市博物館、常州書畫院、常州市吳青霞藝術院、常州市演出公司、常州文化藝術學校、常州廣播電視發展公司、常州電台、常州電視台、常州網際網路新聞中心、常州廣電報社、常州廣電中心管理處、常州音像總公司、常州亞細亞影視製作公司、常州網路公司、常州亞細亞影視城股份有限公司。

領導成員

1、張獻同志:負責文化市場、文化行政綜合執法、“掃黃打非”和綜合治理工作,分管文化市場處、文化行政綜合執法支隊,協管行政服務處工作。
2、徐進同志:負責社會文化、民眾文化和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分管社會文化處、文化館和圖書館,協管廣播影視管理工作。
3、周曉東同志:負責文物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分管文物處、博物館、文物保護管理中心、文物商店和瞿秋白紀念館。
4、蔣雅芬同志:負責廣播影視、科技管理、安全播出和計畫生育工作,分管廣播影視處(科技處)和廣播電視安全播出調度中心,協管宣傳管理處的廣播影視管理工作。
5、石小東同志:負責新聞出版、著作權管理、印刷企業管理、辦公室和文化產業工作,分管辦公室、新聞出版管理處(著作權處)、印刷發行管理處、文化產業處。
6、薛建強同志:負責紀律檢查、監察、審計、基本建設工作,分管紀委、監察室,協管文化產業工作。
7、謝春林同志:負責精品創作、藝術生產和書畫美術工作,分管藝術處、文化藝術研究所(劇目工作室)、文化藝術管理中心、歌舞劇院、錫劇院、滑稽劇團、曲藝團、劉海栗美術館、畫院、吳青霞藝術院,協管廣電精品創作和藝術生產工作。
8、嚴旭華同志:負責工作待定。
9、高慰同志:負責藝術教育工作,主持藝術高等職業學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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