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班傑明·布盧姆(B·S·Bloom,1913~1999),曾任芝加哥大學名譽教授,是美國當代著名的教育家和心理學家。布盧姆從1944年起開始在芝加哥大學的教育系任教,並在1970年被任命為教授。布盧姆曾經多次以教育顧問的身份為以色列、印度等很多個國家的政府部門提供服務。這些經歷對布盧姆的生活和教育事業有著重要的影響。
研究成果
布盧姆經過長年的心理教學研究發現:教師對學生的積極期待,對學生的學習和發展具有積極的推動作用。這就是著名的布盧姆效應。他是泰勒的學生、助手和同事,他繼承了泰勒的研究成果,率先建立了教育目標分類系統。布盧姆將認知領域的目標分為識記、理解、運用、分析、綜合和評價六個層次,具體內容如下表:
分類
| 定義
| 關鍵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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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
| 指對先前學習的材料的記憶。包括具體事實、方法、過程、理論等回憶。
| 識別、描述、命名、標註、認可、複製、跟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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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會
| 指能把握材料的意義可以藉助轉換、解釋和推斷三種形式來表明材料的領會。
| 總結、轉化、辯護、解釋、說明、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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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用
| 指能將習得的材料套用於新的具體情境,包括概念、規則、方法、規律和理論的套用。
| 建立、製作、建構、模仿、預測、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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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
| 指能將整體材料分解成它的構成成分並理解組織結構。
| 比較/對照、分解、甄別、篩選、分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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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
| 指能將部分組成新的整體。它強調的是創造能力,需要產生新的模式或結構。
| 分類、歸納、重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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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
| 指對材料(論點的陳述、小說、詩歌、研究報告等)作價值判斷的能力。
| 評價、批評、判斷、證明、說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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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盧姆整個教學理論的核心內容是“掌握學習”理論。20世紀70年代初,布盧姆針對美國現行教育制度只注意培養少數尖子學生而犧牲大多數學生的弊端認為,當今教育不能再滿足於只有一小部分學生充分學會學校所教的東西;也不應有這樣的心理定勢:1/3的學生能完全掌握教師所教的知識,另1/3的學生成績一般,再1/3的學生可以不及格。布盧姆認為,解決上述問題的最好辦法在於改變我們對學習者及其學習的看法,實施“掌握學習”教學。所謂“掌握學習”,就是在“所有學生都能學好”的思想指導下,以集體教學(班級授課制)為基礎,輔之以經常、及時的反饋,為學生提供所需的個別化幫助以及所需的額外學習時間,從而使大多數學生達到課程目標所規定的掌握標準。該方法將學習分為小的單元,學生每次學習一個小的單元並參加單元考試,指導學生以80%——100%的掌握水平通過考試為止,然後才能進入下一個單元的學習。
主要著作
主要著作有:《教育目標分類學:第一分冊,認知領域》(1956)、《掌握學習》(1968)和《人類特性與學校學習》(1976)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