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立三鄉

市立三鄉,齊國管仲按其“四民分業”的主張,把國都居民按士、農、工、商劃分為21鄉,各行業之間不得雜處。每鄉2000戶,凡42000戶中商業建立3鄉,約6000戶。商人的子女,子繼父業,世代相傳,不得轉行。商處市井,故得此名。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