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委關於受理2015年度京津冀基礎研究合作專項項目的通知

《市科委關於受理2015年度京津冀基礎研究合作專項項目的通知》針對受水區生態環境影響及調控機制開展基礎研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市科委關於受理2015年度京津冀基礎研究合作專項項目的通知
  • 發布單位:天津市科學技術委員會
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落實京津冀三地科技廳(科委)共同簽署的《京津冀協同創新發展戰略研究和基礎研究合作框架協定》,京津冀三地自然科學基金共同出資設立京津冀基礎研究合作專項。該專項立足於解決三地的共性需求和共性問題,促進多學科、多部門交叉合作,凝聚優勢資源,服務京津冀協同發展。
一、設立專項
2015年度京津冀三地設立“南水北調對京津冀受水區生態環境影響及調控機制研究”專項,針對受水區生態環境影響及調控機制開展基礎研究,為保障調水後京津冀受水區生態環境質量和維護區域水資源可持續利用提供科技支撐。該專項優先資助三地單位形成實質合作的項目及解決京津冀區域共性問題的項目。執行周期為2-3年。
二、申報注意事項
(一)申報方式
我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業單位符合要求的科技人員均可按項目指南自主申請,經單位審核後由單位統一報送市科委指定地點。
(二)申請材料
申報京津冀合作專項需填寫項目申請書。其申請書由項目申報系統生成。(申報系統見附屬檔案3)
項目申請書一式二份,全部為簽字蓋章原件。申請書均需附電子文檔一份。
各單位申報項目時,應將每個項目申請材料統一用A4紙列印或複印,左側裝訂成冊,所有資料須在一冊內裝訂完成。請直接用申請書首頁作為封面,不得採用膠圈、資料夾等帶有突出棱邊的裝訂方式。
(三)申請人要求
項目申請人必須是項目申請單位的正式人員,申請人至2015年3月31日應未滿57周歲,且具有較高的學術造詣、紮實的前期工作基礎、較好的組織協調能力和較強的凝聚力,能夠積極促進三地學術交流和研究數據及成果共享。
(四)項目起止時間
本次申報的項目實施起始時間統一填寫為2015年4月,實施期限以半年計,不超過3年。
(五)不予受理的項目
1. 不符合項目指南的項目。
2. 申請人申報或參與一項以上本專項項目。
3. 指導專家組成員作為申請人或參與人申請本專項項目。
4. 已資助過的相同或類似研究內容項目重複申報。
三、項目受理
(一)受理時間
受理日期為2015年 4月27日至4月28日。
(二)受理地點
四、其他
市科委自項目指南發布之日起至4月24日下午5:30前(公休日除外)。
201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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