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領導
黨委書記、主任:戴永康
機構設定
辦公室(科技信息動員辦公室)
發展計畫處(重大項目辦公室)
高新技術及產業化處
生物醫藥處
農村科技處
社會發展科技處
基礎研究處
政策法規處(研究室)
創新體系建設與管理處
體制改革處(保衛處)
科技成果與技術市場處
國際科技合作處(港澳台辦公室)
條件財務處(審計處)
機構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科技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研究起草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編制本市科技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研究確定本市科技發展布局和優先發展領域;研究分析科技支撐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牽頭組織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重要領域的重大關鍵技術、共性技術研究與攻關。
(三)組織制定本市套用基礎研究、高新技術發展以及重大科技成果套用研究的政策措施;負責統籌協調套用基礎研究、前沿技術研究、重大公益性技術研究及關鍵技術、共性技術研究;承擔科技部下放的國家科技支撐計畫項目課題、科技成果推廣、技術市場的有關管理職責。
(四)會同有關部門組織自主創新產業化重大項目實施中的方案論證、綜合平衡、評估驗收和制定相關配套政策;推動科技部認定的高新技術產業化基地建設工作。
(五)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科技資源共享的政策措施,推進科技基礎條件平台建設和科技資源共享,最佳化科技資源配置;推動科技創新體系和科技服務體系建設。
(六)會同有關部門擬定促進產學研結合的相關政策;制定科技成果推廣政策,指導科技成果轉化工作;組織相關重大科技成果套用示範,推動現代生物與醫藥產業發展和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建設。
(七)組織擬定科技促進農村和社會發展的政策措施,促進以改善民主為重點的農村建設和社會建設,指導可持續發展綜合實驗區的建設。
(八)研究提出科技體制改革的政策措施;推進科技體制改革工作;提出相關科研機構組建和調整的意見,最佳化科研機構布局。
(九)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負責歸口管理的科技經費預決算及使用的監督管理。
(十)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擬定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提出相關政策建議,會同有關部門做好科技人才的培養、選拔和兩院院士候選人的提名、遴選工作。
(十一)制定科普工作規劃和政策;制定促進技術市場、科技中介組織發展的政策措施;負責技術市場、科技保密管理工作和科技獎勵組織實施工作;負責科技信息、科技統計和科技期刊管理工作。
(十二)研究擬定對外科技合作與交流的政策;負責科技外事和國際科技合作工作;負責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台灣地區的科技事務工作。
(十三)指導協調區縣科技工作;做好中央在津科研機構有關業務工作的協調、服務;負責國防科技信息動員工作。
(十四)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單位地址
天津市科學技術委員會辦公地址:天津市和平區成都道116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