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管總局關於嚴禁制售“特供酒”的公告

市場監管總局關於嚴禁制售“特供酒”的公告

《市場監管總局關於嚴禁制售“特供酒”的公告(徵求意見稿)》是為維護黨政機關和軍隊形象,維護良好市場秩序和消費者合法權益,督促各類生產經營主體依法依規開展生產經營活動,引導消費者理性消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印刷業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及相關通知公告精神,制定的法律法規

2024年5月,市場監管總局發布《市場監管總局關於嚴禁制售“特供酒”的公告(徵求意見稿)》。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市場監管總局關於嚴禁制售“特供酒”的公告 
  • 發布單位:市場監管總局 
  • 別名:《市場監管總局關於嚴禁制售“特供酒”的公告(徵求意見稿)》
發布信息,內容全文,

發布信息

2024年5月,市場監管總局發布《市場監管總局關於嚴禁制售“特供酒”的公告(徵求意見稿)》。

內容全文

近期,一些不法分子虛假標註或宣傳與黨政機關和軍隊有密切關聯的特定名稱、符號、標誌性建築物、官方活動等信息,制售“特供”“專供”“內供”等假冒偽劣酒類商品,損害黨政機關和軍隊形象,擾亂線上線下市場秩序,欺騙誤導消費者。為維護黨政機關和軍隊形象,進一步淨化市場環境,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嚴禁生產含有“特供”“專供”“內供”黨政機關和軍隊等類似標識內容的酒類商品。
二、嚴禁銷售含有“特供”“專供”“內供”黨政機關和軍隊等類似標識內容的酒類商品。
三、嚴禁餐飲單位經營含有“特供”“專供”“內供”黨政機關和軍隊等類似標識內容的酒類商品。
四、嚴禁設計、製作、代理、發布含有“特供”“專供”“內供”黨政機關和軍隊等類似內容的酒類商品廣告。
五、嚴禁借“特供”“專供”“內供”黨政機關和軍隊等名義推銷酒類商品,進行虛假或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
六、嚴禁印刷企業印刷含有“特供”“專供”“內供”黨政機關和軍隊等類似內容的商標標識、包裝、裝潢、酒瓶標籤貼紙。
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檢查,發現違反本公告規定的,依法嚴肅查處;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機關。希望廣大消費者自覺抵制違法違規行為,文明理性消費。鼓勵社會各界積極監督,發現上述禁止行為,可通過12315熱線或者全國12315平台舉報。
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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