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指數法

市場指數法是以各區域市場實際因素為基礎來計算“市場指數(Market index)”,從而確定分配額度的一種方法。常見的區域市場因素包括常住人口、工資收入、區域零售額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市場指數法
  • 外文名:Market index
  • 基礎:各區域市場實際因素
  • 作用:確定分配額度
  • 常見因素:常住人口、工資收入等
定義,計算,

定義

市場指數法是以各區域市場實際因素為基礎來計算“市場指數(Market index)”,從而確定分配額度的一種方法。常見的區域市場因素包括常住人口、工資收入、區域零售額等。

計算

市場指數法是比較理想的分解方法,具體來說,具體計算有單一因素法和組合因素法。
1、單一因素法
它是以一項市場因素來求其市場指數的方法。例如選擇人口因素,則市場指數就是不同地區的人比例,以其作為定額指數;選擇與複印紙相關的複印機為市場因素,則市場指數就是不同地區複印機台數比例,以此作為定額指數。
2、組合因素法
它以兩項以上市場因素任意組合,求出市場指數的方法,如表:
組合因素法一例
因素地區
人口
工資
零售店銷售額
A
7800
3900
4600
B
3900
1250
1800
C
3300
1350
1600
合計
15000
6500
8000
具體有順位法、評分法及構成比法三種方法。
A.順位法:
順位法計算表
因素地區
人口
工資
零售店銷售額
順位值合計
實數
順位
實數
順位
實數
順位
A
7800
1
3900
1
4600
1
3
B
3900
2
1250
3
1800
2
7
C
3300
3
1350
2
1600
3
8
順位法的基本步驟:
a.根據各要素的實際數排大、小排出序號;
b.求各地區各順序值合計;
c.按下列公式求出各地區期望的百分比;
地區期望百分比=[要素數×(地區數+1)-該地區要素順位合計]+[要素數×(地區數+1)]×100%
d.將求出的地區百分比,以合計數為基準算出各地區所占百分比;
e.以所計算出的各地區百分比作為定額指數來進行目標銷售額的分解。
例:A地區的期望百分比為75%
[3×(3+1)-3]+[3×(3+1)]×100%=75%
B地區的期望百分比為42%;
C地區的期望百分比為33%;
則:A地區的定額指數為50%;[75÷(75+42+33)]×100%=50%
B地區的定額指數為28%;
C地區的定額指數為22%。
B.評分法:
評分法計算表
因素地區
人口
工資
零售店銷售額
合計(%)
實數
%
實數
%
實數
%
A
7800
156
3900
180
4600
173
509
B
3900
78
1250
58
1800
68
204
C
3300
66
1350
62
1600
60
188
平均
5000
2166
2666
總計901
評分法的基本步驟:
a.求各要素的平均值;
b.求各地區要素占該平均要素的百分比;
c.算出不同地區各要素百分比的合計,然後對各地區的合計值求總和;
d.各地區合計的百分比值與總計百分比值相比,所得值即為定額指數。
例:A地區的定額指數為56.5%;
C.構成比法
構成比法的基本步驟:
a.求出各要素的不同地區的構成比;
b.以上一步求出的值乘以各因素的權數;
c.以第二步求出的各值按不同地區進行合計,並算出不同地區所占合計的百分比即為市場指數。
例:若人口、工資、零售額的權數分別為0.2、0.5、0.3,A地區:
則:A地區的定額指數為57.7%;
B地區的定額指數為21.5%;
C地區的定額指數為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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