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銷售量(housessold,hst),指報告期內銷售房屋的數量,單位為建築面積或套數。在統計過程中,可按物業類型、存量房屋和新建房屋分別統計。我國房地產開發統計中採用是實際銷售面積,指報告期已竣工的房屋面積中已正 式交付給購房者或已簽訂銷售契約的商品房屋面積。不包括已簽訂預售契約正在建設的商品房屋面積,但包括報告期或報告期以前簽訂了預售契約;在報告期又竣工的商品房屋面積。
(3)吸納量(absorptionvolume,avt):,指報告期內銷售和出租房屋的數量之和,。實際統計過程中,可按銷售或出租、存量房屋和新建房屋、不同物業類型等分別統計。
(4)吸納率(absorptionrate,art),指報告期內吸納量占同期可供租售量的比例,以百分數表示,有季度吸納率、年吸納率等。實際計算過程中,可按銷售或出租、存量房屋和新建房屋、不同物業類型等分別計算。
(5)吸納周期(absorptionperiod,apt),指按報告期內的吸納速度(單位時間內的吸納量)計算,同期可供租售量可以全部被市場吸納所需要花費的時間,單位為年、季度或月,在數值上等於吸納率的倒數。在計算過程中,可按銷售或出租、存量房屋和新建房屋、不同物業類型等分別計算。在新建商品房銷售市場,吸納周期又稱為銷售周期。
(6)預售面積,指報告期末仍未竣工交付使用,但已簽訂預售契約的正在建設的商品房屋面積。報告期預售又在報告期轉正式或協定銷售的商品房屋的面積應列入實際銷售面積,同時統計為銷售收入。
(7)房地產價格指數,是反映一定時期內房地產價格變動趨勢和程度的相對數,包括房屋銷售價格指數、房屋租賃價格指數和土地交易價格指數。理想的價格指數,應該是基於同質物業的價格指數。我國目前的各類房地產價格指數,通常基於平均價格。
(8)房地產價格,指報告期房地產市場中的價格水平,通常用不同類型房屋的中位數價格表示。中國現有房地產價格統計,是基於各類物業平均價格的統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