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桑多布傑

巴桑多布傑,男,藏族,1982年8月生,西藏洛扎人,2014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2011年12月參加工作,大學學歷。曾任山南市加查縣交通運輸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2022年6月,山南檢察機關依法對巴桑多布傑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巴桑多布傑
  • 民族:藏族
  • 籍貫:西藏洛扎
  • 出生日期:1982年8月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接受調查,依法雙開,逮捕決定,提起公訴,

人物履歷

2011年12月至2013年8月,西藏自治區加查縣交通局公路管理站專技人員;
2013年8月至2017年3月,西藏自治區加查縣交通局公路管理站科員;
2017年3月至2020年7月,西藏自治區加查縣交通運輸局副局長;
2020年7月至2022年5月,西藏自治區加查縣交通運輸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人物事件

接受調查

2022年4月,山南市加查縣交通運輸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巴桑多布傑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加查縣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2年5月,經加查縣委批准,加查縣紀委監委對加查縣交通運輸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巴桑多布傑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巴桑多布傑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違規收受管理服務對象的禮品,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將應個人支付的費用由管理服務對象支付;借用管理服務對象錢款;追求低級趣味,長期參與帶有賭博性質的娛樂活動;利用職務便利,在交通工程建設、工程審計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財物。
巴桑多布傑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廉潔紀律、生活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九大後不知恥、不知止,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以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加查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加查縣委批准,決定由加查縣紀委給予巴桑多布傑開除黨籍處分;由加查縣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逮捕決定

2022年6月,加查縣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巴桑多布傑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提起公訴

2022年6月,加查縣交通運輸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巴桑多布傑(副科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由加查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向加查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巴桑多布傑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值班律師的意見。加查縣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巴桑多布傑利用擔任加查縣交通運輸局黨組成員、副局長的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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