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彥縣水產總站

巴彥縣水產總站

巴彥縣水產總站是宣傳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漁業生產的方針、政策,負責全縣水產生產情況的調查研究,為上級機關制定有關漁業方針、政策提供依據的政府職能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巴彥縣水產總站
  • 地點:巴彥縣
  • 類型:水產總站
  • 工作:為上級機關制定有關漁業方針
機構職能,人員編制,

機構職能

(一)宣傳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漁業生產的方針、政策,負責全縣水產生產情況的調查研究,為上級機關制定有關漁業方針、政策提供依據。
(二)組織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黑龍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辦法》;擬訂地方性漁業行政規章並監督執行;負責全縣漁業資源保護及開發利用和漁業環境監測;查處重大漁業糾紛案件,維護漁業生產秩序,保障漁業生產經營者的合法權益;負責全縣水生野生動物保護;負責全縣漁業行政執法,發放養殖水面使用證、捕撈證、漁船檢驗證等。
(三)編制全縣漁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指導計畫;負責全縣水產生產統計,編報水產事業經費決算。
(四)負責全縣水產科普工作和科技推廣體系建設,組織漁業科研的技術攻關和科技成果示範推廣;負責水生動植物及其產品的檢疫、魚病防治網路體系建設;開展水產科學技術研究試驗、示範和推廣,做好新品種、新技術、新成果的開發套用。
(五)根據國家產業政策,指導漁業產業結構和產品結構調整,對苗種生產及引種、漁船、漁機、漁具實行行業管理。
(六)負責漁民培訓及職能技能教育;組織實施水產規模開發,科技承包,為水產養殖提供產前、產中、產後等系列服務。
(七)負責對有關鄉鎮漁業技術推廣站的業務指導工作。
(八)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事項。
水產總站現有人員12人,按照縣編委[2004]56號檔案規定,內設三個科室,即:綜合股,生產股、漁政股。
1、綜合股:負責辦公室、計財、信訪等項工作。
2、生產股:負責漁業生產管理、漁業技術指導、漁業病害防治、漁民培訓、關鍵技術和名特優品種的推廣與套用以及水域灘涂養殖使用證的辦理等。
3、漁政股:負責漁政管理、漁船檢驗、漁業捕撈證和船檢證的辦理。

人員編制

巴彥縣水產總站內設3個股室。事業編制15人,在職人員11人,退休人員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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