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彥縣農業農村局是巴彥縣機構改革新組建的政府工作部門,2019年1月31日,正式掛牌成立。
職能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職能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承辦全縣農業各產業執行法規、規章的監督檢查工作,指導農業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全縣種子、化肥、農藥、農機等農用生產資料和農副產品、飼料生產標準的實施、產品質量的檢查和市場管理。指導鄉村集體經濟組織、資產管理、耕地承包管理及使用權流轉和審計工作,強化農業綜合執法、減輕農民負擔,維護農村穩定。
(二)農業生產經營指導工作,研究制定我縣農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指導性意見,負責全縣農業和農村幹部的繼續教育和職業培訓以及農民技術、技能教育和勞動力輸出與管理的規劃和組織實施。負責全縣種子、農藥、化肥、農機、水產行業的年度發展情況的信息匯總、分析、通報以及農情、災情的統報。負責規劃和指導農口各產業服務體系建設,組織實施科技興農工作,指導新技術、新產品的推廣套用、技術攻關、技術改造、技術引進、科研成果的審核申報。
(三)綜合農口全面情況,負責涉及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方面的協調工作、調查研究工作。
(四)負責全縣農業產業化建設,綜合協調各有關部門,聯結各環節,對縣政府的有關農業產業化要求、決策的落實進行檢查、督辦。負責全縣多種經營及特色產業發展意見和辦法,負責生產指導、信息服務、綜合協調工作。負責全縣綠色食品開發、規劃並組織實施。承辦耕地培肥計畫的組織實施。研究探索生態農業和農業可持續性發展的有效途徑和辦法,研究制定多層次、多元化經營機制,指導產品系列加工、流通和市場開發。承辦農口各產業涉外事務,指導全縣農口各產業對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
(五)負責全縣農村能源規劃建設,負責技術的示範、試驗、推廣。負責全縣農口各產業的資源規劃、綜合開發及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初審、申報和組織實施。
(六)負責全縣扶貧開發工作和抗災自救工作。
(七)負責全縣農業機械安全監理和安全技術檢驗工作,管理農機駕駛操作人員,負責農用拖拉機、三輪車駕駛員的培訓組織工作,負責拖拉機在鄉級以下道路的作業管理,負責制定安全教育防範措施。
(八)負責漁業資源管理、漁政執法工作。
(九)負責農委機關、直屬、隸屬單位的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和老幹部工作。
(十)按照縣委、縣政府規定,管理所屬事業單位的黨建和業務工作。
(十一)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二)農業生產經營指導工作,研究制定我縣農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指導性意見,負責全縣農業和農村幹部的繼續教育和職業培訓以及農民技術、技能教育和勞動力輸出與管理的規劃和組織實施。負責全縣種子、農藥、化肥、農機、水產行業的年度發展情況的信息匯總、分析、通報以及農情、災情的統報。負責規劃和指導農口各產業服務體系建設,組織實施科技興農工作,指導新技術、新產品的推廣套用、技術攻關、技術改造、技術引進、科研成果的審核申報。
(三)綜合農口全面情況,負責涉及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方面的協調工作、調查研究工作。
(四)負責全縣農業產業化建設,綜合協調各有關部門,聯結各環節,對縣政府的有關農業產業化要求、決策的落實進行檢查、督辦。負責全縣多種經營及特色產業發展意見和辦法,負責生產指導、信息服務、綜合協調工作。負責全縣綠色食品開發、規劃並組織實施。承辦耕地培肥計畫的組織實施。研究探索生態農業和農業可持續性發展的有效途徑和辦法,研究制定多層次、多元化經營機制,指導產品系列加工、流通和市場開發。承辦農口各產業涉外事務,指導全縣農口各產業對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
(五)負責全縣農村能源規劃建設,負責技術的示範、試驗、推廣。負責全縣農口各產業的資源規劃、綜合開發及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初審、申報和組織實施。
(六)負責全縣扶貧開發工作和抗災自救工作。
(七)負責全縣農業機械安全監理和安全技術檢驗工作,管理農機駕駛操作人員,負責農用拖拉機、三輪車駕駛員的培訓組織工作,負責拖拉機在鄉級以下道路的作業管理,負責制定安全教育防範措施。
(八)負責漁業資源管理、漁政執法工作。
(九)負責農委機關、直屬、隸屬單位的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和老幹部工作。
(十)按照縣委、縣政府規定,管理所屬事業單位的黨建和業務工作。
(十一)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生產辦、政策法規辦、合作經濟辦、科技信息辦、綜合調研辦、財務審計辦、微機室
所屬機構:經管站、科研中心、種子公司、農廣校、扶貧辦、水產總站、複合肥廠、第一原種場、第二良種場、果樹場。
所屬機構:經管站、科研中心、種子公司、農廣校、扶貧辦、水產總站、複合肥廠、第一原種場、第二良種場、果樹場。
現任領導
局長:張煥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