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彥淖爾市鐵路動物防疫監督檢驗站

"內蒙古自治區動物防疫監督檢驗所駐臨河鐵路監督檢驗站"原直屬自治區動物防疫監督檢驗所。 2006年,根據自治區事業單位改革的檔案(內機編髮[2005]36號)精神,我站整建制劃歸巴彥淖爾市農牧業局管理。劃歸後,其主要職能、管轄範圍、人員編制及經費來源都未改變,單位名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社會公共管理職能的需求、國家和自治區獸醫體制改革的要求以及行政管理隸屬關係應變更為"巴彥淖爾市鐵路動物衛生監督檢驗站" (已經上報巴彥淖爾市編制委員會待批)。為法律、法規授權並具有行政處罰權的執法機構。

內設機構,主要職責,

內設機構

我站的經費來源為財政全額撥款。編制為9人,其中,科級職數2名(1正1副)。目前,我單位實有人員8人,其中正科級站長1名,副科級副站長1名,現有專業技術人員6名,其中,副高級2人,中級人員3人,初級人員1人。內設三個科室,即:辦公室、業務室、化驗室。業務區段:東起包蘭線公廟子,西至包蘭線烏海西、烏吉線、海老線、以及在建的臨策線,業務範圍涉及三市一盟。

主要職責

積極配合各級管理部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有關動物衛生監督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依法監督檢查鐵路運輸動物、動物產品的承運、經營單位和個人遵守國家動物衛生法律法規的情況;負責鐵路動物衛生監督工作相關業務培訓、技術指導、法規宣傳和科普活動;依法對鐵路傳送、中轉和到達各運輸環節的動物、動物產品及其車輛、場地實行監督檢查、檢疫、消毒工作;受理鐵路動物防疫違法案件,糾正和處理動物衛生違法行為,決定鐵路動物衛生監督處理、處罰;負責鐵路運輸動物產品安全及有關畜禽免疫標識和免疫檔案的監督管理;負責鐵路內部動物飼養、屠宰和加工企業在動物防疫要求方面的審批和驗收,同時對鐵路的餐車和肉食品經營單位進行動物衛生指導和動物防疫監督工作。承擔將建的民航巴彥淖爾飛機場的動物及動物產品的監督檢查、檢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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