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彥淖爾市科學技術局

根據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政府《關於巴彥淖爾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廳發〔2009〕56號)及巴彥淖爾市委、政府《關於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精神,設立巴彥淖爾市科學技術局。巴彥淖爾市科學技術局是市人民政府主管科技的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巴彥淖爾市科學技術局
  • 局長:楊煥枝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主要領導,

職責調整

(一)加強科技進步工作的管理和統籌協調職責,最佳化科技資源配置。
(二)加強巴彥淖爾市科技重大項目的組織實施,加快推進全市科技創新體系建設。

主要職責

根據以上職能調整,市科學技術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關於發展科學技術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負責制定全市科技發展戰略和科技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的政策、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
(二)牽頭組織全市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重要領域的重大關鍵技術攻關;負責編制我市科技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組織全市科技重大項目的方案論證、綜合平衡、評估驗收和制定相關配套政策。
(四)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擬訂全市加強套用研究、高新技術發展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強化高新技術產業化及套用技術的開發與推廣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促進產學研相結合的相關政策,推動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建設。
(五)牽頭組織擬訂科技促進農村牧區和社會發展的政策,制訂相關措施和辦法,促進以改善民生為重點的農村牧區建設和社會建設。
(六)負責制定全市科技成果推廣政策;指導科技成果轉化工作,負責火炬計畫、星火計畫、成果推廣計畫等科技開發計畫的制訂並指導實施。
(七)負責本部門預算中的科技經費預決算及經費使用的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全市科技資源合理配置的重大政策和措施建議,最佳化科技資源配置。
(八)負責組織協調全市保護智慧財產權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建立智慧財產權執法協作機制,開展相關的行政執法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擬訂智慧財產權戰略並監督實施,負責全市智慧財產權重大活動、重大問題的統籌協調。
(九)負責全市科學技術獎評審的組織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提出有關政策建議。
(十)制訂科學技術普及工作發展規劃,實行政策引導,推動科普工作發展;促進科技諮詢、招標、評估等社會中介組織的發展,推動科技服務體系的建立;負責科技信息、科技統計工作。
(十一)組織、指導全市科技合作與交流工作。編制科技合作計畫;負責商簽和執行官方科技合作協定、協定等科技外事工作。
(十二)承辦市政府、自治區科學技術廳交辦的其它事項。

主要領導

局長:楊煥枝
黨組書記、副局長:張旭
黨組成員、副局長:喬文 薛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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