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巴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巴中市巴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巴中市巴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是巴中市巴州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巴中市巴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 所屬部門:巴中市巴州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負責區政府會議的會務工作,協助區政府領導組織對會議決定事項的實施。
(二)協助區政府領導組織起草或審核以區政府、區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
(三)負責辦理人大代表議案、批評、建議、意見和政協委員提案。
(四)對各鄉鎮人民政府、城區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部門向區政府請示的事項,提出審核處理意見,報區政府領導審批。
(五)根據區政府領導的安排或工作需要,協調政府各部門間的工作,對有爭議的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報區政府領導決定。
(六)督促檢查各鄉鎮人民政府、城區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部門對區政府公文、會議決定事項及區政府領導交辦工作的執行落實情況,及時向區政府領導報告。
(七)協助區政府領導處理需由區政府直接處理的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
(八)處理民眾來信,接待民眾來訪,及時向區政府領導報告來信來訪及投訴反映的重要問題和提出的重要建議,辦理區政府領導交辦的有關信訪事項。
(九)圍繞全區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以及區委、區政府的重大決策,開展調查研究,及時、準確地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十)負責區政府的值班和安全保衛工作,及時向區政府領導報告重要情況,做好行政事務、後勤保障等工作,為區政府領導服好務。
(十一)指導各鄉鎮人民政府、城區街道辦事處和區政府各部門辦公室工作。負責區政府機關、辦公室及直屬事業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
(十二)負責全區金融業發展規劃實施、金融秩序維護、改革發展等方面的統籌、協調工作。
(十三)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它事務。

內設機構

(一)文秘股
1.負責檔案審核工作。負責組織起草或審核以區政府、區政府辦公室名義印發的決議、決定、指示、意見、通知、通報、公報、報告、請示、批覆、條例、規定、函、會議紀要等各類公文,督促承辦部門形成代擬稿,審核把關送聯繫副主任、分管文秘工作副主任審核後,報副區長審定,確保公文合法合規,文字表述準確無誤。
2.負責來文處理工作。負責辦理聯繫領導檔案簽收、登記、處理、反饋等,建立來文處理台賬,嚴格公文辦理時效,落實收發文簽字辦理程式。
3.負責會議活動通知工作。負責辦理會議通知事宜,做好名單報送、會前提醒或請假手續等工作。
4.負責會務承辦工作。提前籌備相關會議,統籌指導承辦部門方案制定、材料形成、會場布置、會議通知、會議記錄、會議紀要、會後督辦落實等工作,會議籌備結束,負責將會議方案及會務材料報聯繫副主任審核後,報分管領導審定,需要主要領導參加的,報主要領導審定。
5.負責督查督辦工作。負責分管領導會議精神、檔案或口頭交辦事項的督查督辦,並適時報告領導銷號。
6.負責民眾來信來訪接待工作。負責民眾來信來訪接待、登記、交辦、督辦跟進工作,讓民眾滿意。
7.負責配合綜合股、黨建辦收集涉及全區或領導個人相關資料。
8.負責政務信息調研工作。按時完成領導承擔調研課題任務;按時完成信息股下達的信息報送任務;負責配合調研股完成涉及區政府或者區政府主要領導的各類材料。
9.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調研股
1.圍繞區委、區政府工作總體目標,積極開展政務調研,及時、準確地為領導決策提供參謀服務。
2.負責區政府主要領導每年承擔重點調研課題的擬定、篩選、上報、組織協調、成果轉化等工作。
3.負責區政府每月重點工作收集、整理、送審、出文、掛網。
4.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信息股
1.負責對全區政務信息工作進行業務指導和考核,組織完成市政府辦公室下達的政務信息工作目標任務。
2.負責圍繞區委、區政府的重大決定和中心工作收集、整理、篩選政務信息,送分管領導審簽後及時在區政府入口網站發布,並上報市政府辦公室。
3.負責圍繞報送熱點,及時組織約稿,送分管領導審簽後,上報市政府辦公室。
4.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督查股
1.負責起草、印發區政府常務會議、區長碰頭會、區政府主要領導調研、區政府領導主持召開的重要會議和其他專題會議議定事項的督辦通知,及時分解目標任務、明確責任。
2.負責對區政府工作報告、區政府常務會議、區政府主要領導調研、重大方針政策及指示、批示精神、重要會議等議定事項落實情況的督查督辦。
3.針對督查督辦的成效,及時撰寫督查專報,向上級反饋重要決策和工作部署的落實情況、存在的問題及工作建議。
4.負責區政府辦公室目標績效考核工作。
5.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綜合股
1.負責區政府、區政府辦檔案加印前的文字覆核;負責文號、文頭紙管理工作。
2.負責辦理區政府承辦的市、區人大代表建議、議案和政協委員提案,起草議提案的任務分解、情況報告、工作總結等檔案材料;召集、承辦議提案交辦、督辦會議;負責指導全區政府系統議提案辦理的業務工作,對承辦單位的議提案辦理情況進行督促檢查,掌握辦理進度;負責與市政府辦及區人大、區政協有關委(辦)的日常工作聯繫,配合做好市區人大、政協對政府系統議提案辦理工作的督促檢查和工作調研。
3.負責區政府辦公室綜合性年鑑、地方志、專輯彙編、大事記等稿件資料的收集、整理和上報工作。
4.負責政府全體會、政府常務會、主任辦公會等會務工作(包括政府全體會、常務會、主任辦公會的座牌擺放、資料發放、會議簽到、會場紀律)。負責收集、初審常務會議資料,並送分管文秘工作副主任審查後送辦公室主任審核。每周五下午五點前將收集的議題列入議題單送辦公室主任審閱,審閱後報區長審核;審核把關上會材料格式、印製規範。
5.負責辦公室日常值班、上傳下達和節假日值班安排工作。負責值班工作,包括負責做好來電的處理記錄及有關會議、通知接轉下達;協調安排辦公室節假日值班;指導全區政府系統的值班工作。
6.負責印章的管理工作。按照印章管理規定,保管、使用好各類印章;審核用印有關事項,做好用印登記工作。
7.負責報刊分發工作。
8.負責公文處理工作。負責辦理區級部門、鄉鎮(街道)向區政府報送的各類請示、報告;負責黨政區域網路、外網、OA系統上的公文處理;負責做好與市政府辦、區委辦、區機要局及相關部門的紙質檔案交換工作,嚴格執行保密法規,做好機要、保密工作。
9.負責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做好機關檔案的歸檔、保管、查閱、保密和移交工作。
10.負責會議室管理工作。負責督促服務人員做好會議室清潔衛生、桌椅擺放、茶水管理;檢查、維護會議室話筒音響、座椅等設施設備。
11.負責區長簽批件處理工作。負責收集各位副區長每日工作日記。
12.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安保股
1.負責區委區政府機關內部安全保衛、信訪穩定工作。
2.起草機關安全保衛工作計畫、總結及匯報材料。
3.督促檢查各股室、掛牌機構的安全保衛、防火防災等制度落實情況。
4.協助相關部門正確處理影響機關正常工作的信訪事件,積極配合查處治安案件。
5.負責辦公室掃黑除惡工作。
6.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七)行政股
1.負責區政府辦公室及所屬事業單位的財務收支核算工作,管好用好各項經費,嚴把支出審核關;編制年初預算和年終決算,按要求及時公開預算和決算。
2.負責五險一金、個人所得稅等的按時申報與解繳工作;對納入《採購法》管理的辦公設備及勞務進行申報和採購;負責與財政、稅務、人社等單位的業務對接及其他事項的協調工作。
3.負責機關後勤管理工作,購置發放辦公用品,清理盤點公共財物;管好水電氣並按時繳納費用;維修(護)好辦公設備設施。
4.加強對駕駛員及公務用車的管理,確保公務車輛安全。
5.負責辦公室來客接待工作,嚴控接待標準,按規定搞好接待。
6.負責政府機關院內的保潔、車輛停放及環境綠化養護工作。
7.負責節能減排工作。
8.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八)人事股
1.負責辦理機構編制調整事項。負責向編辦報送用編請示,辦理人員進出編調整手續、開具編制調整通知單;負責新機構成立報批手續。
2.負責幹部任免調配事項。負責向區委報送推薦、調(流)動請示、幹部任免審批表、考察(現實表現)材料,配合派駐紀檢組出具廉潔審查鑑定意見,辦理工資介紹信等。
3.負責辦理退休手續。負責核實擬退休人員參工依據、調動檔案、姓名、出生年月等信息,辦理視同繳費年限認定手續;負責組織對退休人員進行年度考核;負責辦理退休費手續。
4.按要求及時辦理各類工資福利調整手續。
5.負責組織、督促職工參加各類網路、專題、業務培訓,加強職工教育培訓管理。
6.負責職工考勤考核事項。
7.負責人事和工資檔案管理工作。按要求及時將應裝檔材料歸檔,確保幹部人事檔案資料不缺失、不斷檔;根據任職、調動、退休及其他查檔需求進行檔案查閱工作。
8.負責組織先進個人和先進集體評選工作。
9.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九)黨建辦
1.在區政府辦機關黨委領導下,負責區政府、區政府辦黨建日常工作。
2.負責制定區政府、區政府辦年度黨建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3.負責區政府、區政府辦黨組會、中心組學習會、民主生活會等會務工作和會議決定事項的落實。
4.制定機關黨員政治學習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檢查機關黨支部的政治學習、“三會一課”、民主評議黨員等活動。
5.指導機關黨支部的組織發展、組織生活、黨員教育管理等黨建工作。
6.負責黨建年度工作總結及黨建事務上報工作。
7.負責與上級黨建工作部門的對接、匯報,迎接各級黨建工作的督查考核。
8.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機關紀委
1.協助黨組傳達學習貫徹落實各級關於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牽頭研究制定區政府黨組、區政府辦黨組黨風廉政建設及反腐敗工作計畫和措施,並組織實施。
2.組織黨員幹部開展黨風、政風教育,學習黨風廉政建設的相關法律、法規。
3.對本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情況、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廉潔從政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結合工作實際,完善相關制度,對黨風廉政建設方面出現的不良傾向、苗頭,及時採取措施進行整改。
5.收集整理相關資料並分類歸檔備查。
6.主動配合駐辦公室紀檢監察組開展工作,及時反映本單位黨風廉政和反腐敗工作的正面和反面典型問題,並提出解決問題的意見和建議。
7.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一)金融股
1.擬訂全區金融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起草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
2.統籌、協調推進全區金融業服務實體經濟、防控金融風險、深化金融改革。
3.負責轄區內地方金融機構監管和業務指導。
4.化解和處置地方金融風險,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其他非法金融活動。
5.統籌推進全區企業直接融資工作,參與指導各類投資基金規範發展,組織制定引導社會融資發展的政策措施,配合中央金融管理部門駐巴機構做好金融監管相關工作。
6.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二)整治(五創)股
1.負責督促、指導各鄉鎮(街道)、區級部門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及“五創”工作,制定督促、指導方案,發布通知,協調上級部門的督查內容及線路安排。
2.負責協調和處理城鄉環境治理、五創聯動工作中的具體問題,按階段性工作需要,不定期組織召開專題座談會、聯席會、分析會,研究落實初步措施,為領導決策提供參考,並做好通知發布、座牌擺放、資料印製等會務工作。
3.負責制定工作計畫,根據市級要求和區委、區政府的決策,起草年度工作計畫並徵求意見,按程式報審後下發。
4.負責制定鄉鎮、街道、區級部門的目標考核細則,開展年度綜合目標考核工作,按照區目標績效辦年度目標考核框架,在11月中下旬制定並下發考核細則並實施考核。
5.負責數位化城管工作。
6.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三)機關工會
1.負責依法管理工會經費及工會資產。
2.圍繞機關中心工作組織幹部職工廣泛開展勞動競賽、合理化建議活動,充分調動幹部職工的積極性、創造性。
3.通過職工代表大會和其他民主形式,引導幹部職工參與對機關內部事務的民主管理和監督,及時向黨組和領導反饋有關文體、福利、健康等方面的建議和意見,保障幹部職工的知情權、表達權、參與權、監督權;維護幹部職工合法權益,反映幹部職工利益訴求,協調解決涉及職工合法權益相關問題,維護職工的健康權、休息權、學習權和發展權。
4.根據中央國家機關工會聯合會的要求,負責先進工作者和勞動模範的評選、表彰、培養和管理工作。
5.負責對工會會員進行職業道德、職業紀律和職業技能的教育。
6.關心職工生活,關注職工身心健康,負責對困難職工的補助、慰問及兒童醫療統籌等工作;負責在職職工及離退休幹部的年度體檢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節日慰問及重陽節活動開展工作。
7.組織幹部職工積極參與文化體育活動,努力辦好“職工之家”,增強工會組織活力,密切工會與會員的聯繫。
8.配合支持機關團委、機關婦委會做好其他民眾工作。
9.完成上級工會和機關黨委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十四)金融服務中心
1.負責研究和分析我區金融形勢,為區委、區政府提供決策依據。
2.組織制定全區金融業發展規劃,對完善地方金融業發展提出建議。
3.支持各類金融機構創新金融服務,協調金融業機構為我區經濟社會發展提供金融服務和支持。
4.參與策劃我區重大建設項目、重大資產整合的融資工作。
5.負責全區企業的上市指導,指導上市公司的規範發展、資產重組和再融資。
6.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五)民生工作指導中心
1.統籌抓好全區民生工作及民生項目實施。
2.起草制定民生工程(實事)實施方案、任務分解、考評辦法等檔案資料。
3.督促各鄉鎮(街道)和區級相關部門落實工作責任;負責民生工作及民生項目的督導、檢查及考評。
4.負責與省市民生辦的對接、匯報,迎接省市民生工作的督查考核。
5.召集召開民生工作會議,研究部署民生工作,加快推進民生項目。
6.收集上報民生項目的進度數據,收集發布民生工作信息,及時發現並向區委、區政府匯報民生項目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7.宣傳民生工作進展情況及取得成效,總結交流各地的典型經驗。
8.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六)區政務公開和電子政務外網維護中心
1.負責區政府及區政府辦公室的政務公開工作。指導、協調、監督、考核、評議全區政務公開工作;指導全區政府信息發布協調、保密審查機制建設;組織編制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目錄、年度報告;督促區級部門、鄉鎮(街道)按相關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專欄”的日常更新;做好區政府辦公室政府信息公開的日常工作。
2.負責《巴中市人民政府公報》的分發及信息報送工作。做好《公報》的分發工作;圍繞全區經濟社會發展、建設項目、產業發展、城鄉新貌等方面收集、整理、篩選圖片或文字信息,送分管領導審核後及時向市政府信息公開辦報送。
3.負責指導、辦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件。指導區級部門、鄉鎮(街道)辦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件;辦理區政府辦公室收到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件。
4.負責全區政府系統的政府網站和政務新媒體的監管工作。對區政府工作部門、直屬事業單位及鄉鎮(街道)的政府網站和政務新媒體進行日常監管,敦促嚴格按照國務院、省、市相關檔案要求,做好清理整合、安全防護、規範管理等工作。
5.負責區政府入口網站的建設、運維、內容采編和日常管理,組織完成市政府辦公室下達的網站信息工作目標任務。
6.負責組織、指導、協調政務訪談工作。負責政務訪談的主題徵集、計畫制定、資金申報、上下協調、網友問題反饋等工作,完成市政府辦公室下達的政務訪談工作目標任務。
7.負責全區電子政務外網的規劃、建設、管理、指導、監督工作。對全區電子政務外網進行規劃、建設,協調網路服務商做好區級部門、鄉鎮(街道)便民服務中心電子政務外網(監控系統)的日常管理及故障處置等工作;負責行政效能電子監察系統伺服器的管理、維護工作。
8.負責區政府中心機房的日常管理和區政府辦公室的網路管理工作。負責區政府中心機房的衛生打掃、溫度控制、綜合布線、斷電處置及伺服器、網路設備等硬體設備的日常維護工作;負責區政府辦公室的網路管理、故障排除、系統維護等工作;負責市電子政務雲平台的業務聯繫、運維協調工作,保障區政府入口網站、政府信息公開目錄系統的正常運行。
9.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負責《工作周記》的收集、匯總、初校、發布,區政府辦公室網路輿情的應對處理等)。
(十七)巴中火車站廣場服務中心
1.負責向旅客提供優質公共服務。設立志願者服務台、母嬰室、醫務室、便民店,為旅客提供諮詢、救助、列車信息等服務;接待來信來訪和投訴、查閱監控,協助公安機關辦案和尋找失物。
2.負責維護好公共安全。辦公室人員及保全執行24小時執勤巡邏制度,協助公安機關開展反恐防暴、防火防盜宣傳及檢查,防止“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進入站前廣場及車站,發現問題及時上報。
3.負責維護好公共環境衛生。向廣場食品藥品經營單位和個人及旅客進行衛生宣傳,組織清掃保潔隊伍維護廣場區域及周邊環境的公共衛生。
4.協助職能部門維護好公共秩序。協助相關職能部門打擊偷、搶、拐、騙、販賣票證;協助維護交通秩序,對車輛亂停、亂放、非法營運等進行文明勸導;制止在廣場及周邊區域亂搭、亂建、亂擺攤設點等不文明行為;對雜耍、賣藝人員進行勸離。
5.負責做好公共設施的檢修與維護工作。定期檢查消防、監控、電梯設備、防暴器材是否完好有效;安排專人管理電梯及守護旅客上下電梯的安全;負責水電設施、園林、路燈及座椅等公共設施的管理維護。
6.協助相關職能部門的聯繫與協調工作,搞好路地聯勤聯動。
7.負責創文、創衛迎檢點位打造。
8.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現任領導

黨組書記、主任:彭冠華
黨組成員、副主任:張永明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王春
黨組成員、機關黨委書記:許文修
副主任:毛晨宇
副主任:龔林浩(掛職)
副主任:李彬(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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