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合法】興波技巧之一。讓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事物碰巧相遇或相合,使矛盾驟起或突然得到解決,從而產生文勢的起伏曲折。如莫泊桑的《海港》寫青年水手杜克洛在一個變相的妓院——咖啡館與一位年輕美麗的姑娘盡情狂歡之後,發現他們原來是失散多年的兄妹倆。這巧合使作品頓生波瀾。必須指出的是:作品中巧合來自生活中的巧合,生活中存在著無意義巧合和有意義巧合。如某人腳踏車的牌照剛好是“1234567”,這是無意義巧合,如用在作品中,會使讀者產生做作,不可信的感覺,因此在寫作中應儘量避免。而有意義的巧合則應以某種重要的認識價值作為靈魂,是必然性和偶然性相統一的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