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司諫

官名。北宋端拱元年(公元988年),改左、右補闕置左、右司諫。掌規諫諷諭,七品。其後多出居外任,或兼領別司。明道元年(1032年)置諫院,非特旨供職不與言責。元豐改制後專任諫諍。金代於諫院置,左、右各一人,從五品。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年)於左、右春坊置,左、右各一人,從九品。不常置。職掌箴誨鑑戒,以拾遺補過。凡有啟事於東宮太子,與司直、清紀執筆記令旨,規正其偽謬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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