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項目利潤結轉是指外經企業業務主要在境外,許多工程完工後,國外業主常常因各種原因不付工程價款,使企業收不到工程款,如果結轉收入,企業就要進行利潤分配和分紅,從而增大了企業資金困難,難以進行再生產。發生這種情況,既有經濟風險,也有政治風險,戰爭、自然災害和其它意想不到的情況都有,最典型的例子就是伊拉克的項目。過去強調要堅持按權責發生制來核算。
由於企業面臨的實際困難,企業一直要求合理地解決這個問題。因此,在強調權責發生制,對境外實際結算的工程價款和費用進行核算、結轉的原則下,同時允許對契約規定以遞延付款方式結算的工程項目,其工程價款收入可作為遞延營業收入;對契約規定不是延期付款而是以即期方式結算的工程項目,工程價款遲遲未能收到,給企業資金周轉帶來嚴重困難的,經主管財政機關審批,也可作遞延收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