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23號)、《國務院關於堅持科學發展安全發展促進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的意見》,特制定此工作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工程建設領域預防施工起重機械腳手架等坍塌事故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 印發時間:二〇一二年四月一日
- 印發單位: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 文號:安委辦函〔2012〕25號
檔案背景,檔案全文,
檔案背景
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於印發
工程建設領域預防施工起重機械腳手架等
坍塌事故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安委辦函〔2012〕25號
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鐵道部、水利部、質檢總局、電監會、國務院南水北調辦,有關中央企業:
現將《工程建設領域預防施工起重機械腳手架等坍塌事故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聯繫人及電話:韓泓、吳俊榮,64464001、64464005(傳真)。
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二〇一二年四月一日
工程建設領域預防施工起重機械腳手架
等坍塌事故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23號)、《國務院關於堅持科學發展安全發展促進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的意見》(國發〔2011〕40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繼續深入紮實開展“安全生產年”活動的通知》(國辦發〔2012〕14號)和全國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全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精神,進一步加強工程建設領域現場施工安全管理,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重點解決施工起重機械、腳手架等坍塌事故多發、頻發的問題,有效防範和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經研究,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決定自2012年4月至12月,在工程建設領域開展預防施工起重機械、腳手架等坍塌事故專項整治工作(以下簡稱專項整治)。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檔案全文
一、總體要求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和科學發展、安全發展的理念,以繼續深入紮實開展“安全生產年”活動為載體,以《安全生產法》、《建築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等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為依據,以落實建設工程參建各方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為重點,以強化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責任和落實防範措施為手段,以進一步減少工程建設領域施工起重機械、腳手架等坍塌事故為目標,有效防範和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集中整治,突出重點,夯實基礎,促進工程建設領域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二、專項整治目標
通過專項整治,進一步落實工程建設項目施工現場各環節作業過程的安全管理責任,強化建設工程參建各方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切實加強政府安全監管,履行行業監管職責,完善安全生產監管體系;突出源頭治理,依靠先進科技等手段,有效預防工程建設領域施工起重機械、腳手架等坍塌事故,進一步減少事故總量,努力實現2012年度工程建設領域施工起重機械、腳手架等坍塌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同比有所降低,較大事故起數下降幅度不低於3.2%的目標,杜絕重特大事故的發生。
三、專項整治重點
本次專項整治由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鐵道部、水利部、電監會、國務院南水北調辦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結合本行業領域實際,分別組織實施。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做好綜合協調和監督檢查工作,國家質檢總局做好起重機械整治的有關協調和督查工作。
(一)專項整治的重點範圍。房屋和市政工程、工業、鐵路、高速公路、電力(含核電)和水利(含南水北調)等建設工程項目,特別是國家重點建設工程項目、省級重點投資開發項目等,以及房地產開發項目、保障性住房工程和城市軌道交通建設等工程項目。
(二)專項整治的重點內容。建設工程項目施工工地上使用的各類起重機械,包括龍門吊、架橋機等,特別是塔式起重機的坍塌、墜落事故等,以及塔式起重機安裝、拆卸過程中的各種隱患和事故;建設工程項目施工工地上使用的各類腳手架,特別是支架、腳手架支撐體系的坍塌事故,包括因管件材質、各類模板使用等引發的坍塌事故。
四、主要任務和措施
各有關行業主管部門開展專項整治的主要任務和措施:
(一)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強化建築施工安全監督管理。強化建設工程建設單位與參建各方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特別是建設單位要加強對參建各方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情況的監督。強化建設工程參建各方主要負責人和實際控制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將安全責任落實到每個崗位與人員,合理組織施工,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與作業規程,通過嚴格落實施工企業或項目負責人現場帶班責任,嚴格企業跟蹤落實隱患整改措施,嚴格查處“三違”行為,切實做到不安全不施工。要按照“誰發證、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進一步落實政府行業監管責任,明確監管職責,消除監管盲區和死角,採取切實有效的監管措施和手段,從建設工程項目的立項審查、土地使用、規劃審核、招投標、資質審批、施工許可、設計審查和現場監管等各個環節強化落實政府有關部門的行業監管職責,特別是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強對起重機械、腳手架的製造、安裝、檢驗、操作、使用和防護等環節的安全監管,督促建設工程各方切實落實企業和施工現場安全責任。
(二)規範建築市場秩序,嚴厲打擊施工非法違法行為。建設工程建設單位要落實對參建各方企業相關資質資格及違法分包、轉包等行為的監督檢查責任。相關行業主管部門要完善監管方式和途徑,做好日常執法監管、重點執法監管、跟蹤執法監管,健全完善聯合執法監管機制,結合集中開展打擊非法違法行為專項行動,依法強化停工整頓、關閉取締、從重處罰和厲行問責的懲治措施,規範建設工程市場秩序,嚴厲打擊超越資質範圍承攬工程、施工企業無相關資質證書、違法分包、轉包工程等違法行為。特別要加強發證後的安全執法監管,重點打擊起重機械、腳手架無產品合格證、無許可證、無備案登記、無方案設計施工、操作人員無資質證書等非法違法行為。
(三)強化基層基礎建設,增強建築施工安全保障能力。著力推進企業安全生產達標創建,制定和完善建築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全面推進施工企業和工程項目標準化達標工程建設;進一步加強企業職工特別是一線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完善安全培訓體系,提高培訓質量和效果;特別要嚴格對施工起重機械、腳手架作業人員的資格培訓、考核,不合格人員不得上崗作業。督促企業完善施工起重機械的技術檔案制度,嚴格起重機械、腳手架的驗收制度,健全完善對起重機械、腳手架現場管理及施工監理工作的檢查監督體系。要有針對性地制定和完善應急預案,加強培訓和演練,提高施工現場應急處置能力。研究制定加強建設工程安全生產信息系統、施工企業和從業人員安全誠信體系建設的具體措施和辦法。
(四)強化施工現場管理,提高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水平。督促建設工程參建各方責任主體加強項目實施全過程的管理,細化現場監管措施,特別是施工企業要編制完善的總體施工方案以及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和施工起重機械、腳手架搭設等專項施工方案,突出建設單位和監理單位對施工方案的報備和審核作用,完善和加強建設工程中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專家論證制度。督促監理單位對重大施工項目及危險性較大的施工工序落實旁站監理責任。要從項目管理、方案實施、材料管理、驗收審查等各個環節加強和完善監督管理工作。起重機械未經檢測、驗收或檢測不合格的不得使用,腳手架及支架使用的鋼管、扣件等不符合有關標準規範要求的不得使用。對鐵路、高速公路、水利、核電等重點工程項目中施工風險較大的分項工程以及隧道橋樑工程,要建立安全風險評估制度。落實各項施工安全技術措施,加大安全投入,按規定和工程建設需要提取安全生產費用,加強對施工重點部位和重點環節危險源的管控,嚴格對施工起重機械、腳手架工程的檢查,及時排查治理各類事故隱患。
(五)強化科技支撐作用,積極推廣施工先進適用技術。建立完善以企業為主體、以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用相結合的安全技術創新體系,通過科研計畫、專項課題等形式,引導企業和有關方面加強安全生產科技研發,加大技術研發投入,提高施工安全技術裝備水平。抓好大型起重機械安裝安全監控管理系統工作,加大相關試點工作力度,並拓展到其他起重機械領域,特別是架橋機、塔式起重機等起重機械的安全監控方面,強化源頭控制,提高企業事故預防預警和施工安全技術管理水平。
五、工作進度安排
專項整治工作總體上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部署啟動階段:4月,研究制定專項整治方案,部署有關工作。各有關行業主管部門根據本行業建設工程的特點,研究制定有針對性的、具體的專項整治實施方案,並部署實施。
(二)自查自糾階段:5月至9月,具體實施專項整治。各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將專項整治方案及有關要求貫徹落實到建設工程各有關責任主體單位和地方相關部門,開展自查自糾。各有關行業主管部門應加強分類指導、監督檢查。
(三)檢查督導階段:10月至11月中旬,組織督查和抽查。對重點地區、重點企業和重點工程進行抽查,發現存在突出問題和重大隱患的,要責令企業立即整改,並嚴肅處理。
(四)總結分析階段:11月下旬至12月,總結分析,歸納評估。各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對已開展的工作進行分析、研究,全面總結、評估,形成本行業領域專項整治總結報告。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各有關行業主管部門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精心安排,周密部署。要結合本行業領域建設工程的實際,制訂切實可行的實施工作方案,明確整治範圍、重點、步驟、要求和保障措施,認真組織實施;為確保專項整治工作的進度和質量,要適時組織對重點地區、重點企業和重點工程的監督檢查,採取巡檢、抽檢、互檢等方式進行逐級檢查,注意及時掌握工作動態,定期分析、研究有關情況和問題,並在9月底和12月底分別將專項整治階段性工作進展情況和專項整治工作總結報告報送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
(二)注重預防,強化整改。各地區、各有關行業主管部門要持續深入開展工程建設領域安全生產突出問題排查整改,特彆強化對重點建設工程隱患排查工作的監督管理,樹立“隱患就是事故”的預防理念,細化施工起重機械、腳手架工程隱患排查治理措施,對排查出的突出問題,要認真進行分類和梳理,切實督促有關部門和企業落實整改責任,逐一整改到位。對因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特別是引發事故的,要依法嚴厲查處,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三)突出重點,抓好落實。各有關行業主管部門要結合本行業領域工程建設的特點,緊緊抓住施工起重機械及腳手架坍塌事故易發、多發的主要問題和薄弱環節,針對重點場所、要害部位、關鍵環節,重點突破,標本兼治,重在治本,抓出成效。要有針對性地開展專項整治工作,重點抓好夏季、汛期、黨的十八大期間等重點時段的安全生產工作。要注重製定完善施工起重機械使用環節和腳手架工程安全標準規程、規章制度,使相關制度標準落到實處,切實提高施工現場從業人員對制度標準的執行力。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將組織有關行業部門適時對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促檢查,通過召開整治工作推進會、現場交流會等形式,推動工作落實。
(四)加強協作,統籌推進。各有關行業主管部門與國務院安委會有關成員單位要認真落實安全生產職責,各司其職、各盡其責,加強協調配合,加強信息溝通,全面落實行業管理部門的安全監管和指導職責。各省級安委會辦公室和有關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專項整治工作的宣傳,形成良好社會輿論氛圍,總結推廣好的經驗和做法。同時,要將專項整治工作與繼續深入紮實開展“安全生產年”活動、日常安全監管、建築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和推進“一樹立”、“三堅持”、“三強化”工作有機結合起來。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及各省級安委會辦公室要加強指導協調和監督檢查,加強與有關行業主管部門的協調聯動,做好督促落實等有關工作,形成專項整治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