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生產地域綜合體

在一定空間範圍內,為適應社會經濟發展需要,充分利用地區條件,各相關工業部門有機聯繫和協作的生產整體。可分為:(1)區域性工業生產地域綜合體,其特徵偏重於經濟組織的聯繫。(2)基層性工業生產地城綜合體,其特徵主要表現為生產和技術的協作聯繫。每個工業生產地城綜合體都由主導部門、相關部門和輔助部門組合而成。如以煤炭及其加工業為主導的地域綜合體,便以採煤、選洗為主導,發展以煤為燃料或原料的鋼鐵、電力、化工等相關部門,再在煤鋼基礎上建立機器製造和建築材料製造等部門。同時一些輔助性企業(如機器設備維修以及利用主要加工工業的副產品和廢料的部門)必將興起,為滿足生產和生活需要的食品工業、輕紡工業和服務性行業亦會日漸建立,以致形成一個有主有從,協調發展的有機整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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