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於印發《軍民兩用設備設施資源信息共享名錄(航空工業)》的通知》是2014年12月23日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發布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軍民結合主管部門,各軍工集團公司,中國工程物理研究院:
為落實《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建立和完善軍民結合寓軍於民武器裝備科研生產體系若干意見》(國發〔2010〕37號),推動資源互動共享,提高軍民兩用設備設施利用效率,我部以航空工業為試點組織編制完成《軍民兩用設備設施資源信息共享名錄(航空工業)》(以下簡稱《名錄》),現予印發,並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請結合本地區實際,通過紙質媒介、網際網路等途徑,宣傳、推廣《名錄》信息,積極引導和鼓勵屬地單位使用好《名錄》收錄的設備設施資源,為本地區科研生產企事業單位服務,為地方經濟發展服務。
二、《名錄》收錄設備設施資源有償使用,具體費用及結算方式由產權單位與使用單位協商確定。
三、請結合推廣和使用情況,對《名錄》編制、使用等方面提出意見建議,適時反饋我部,共同改進工作,推動軍民兩用資源共享共用。
為落實《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建立和完善軍民結合寓軍於民武器裝備科研生產體系若干意見》(國發〔2010〕37號),推動資源互動共享,提高軍民兩用設備設施利用效率,我部以航空工業為試點組織編制完成《軍民兩用設備設施資源信息共享名錄(航空工業)》(以下簡稱《名錄》),現予印發,並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請結合本地區實際,通過紙質媒介、網際網路等途徑,宣傳、推廣《名錄》信息,積極引導和鼓勵屬地單位使用好《名錄》收錄的設備設施資源,為本地區科研生產企事業單位服務,為地方經濟發展服務。
二、《名錄》收錄設備設施資源有償使用,具體費用及結算方式由產權單位與使用單位協商確定。
三、請結合推廣和使用情況,對《名錄》編制、使用等方面提出意見建議,適時反饋我部,共同改進工作,推動軍民兩用資源共享共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