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業自由宣言,全稱為“關於自由組織工商業企業宣言”。1775年卡捷琳娜二世頒發。宣布工商業自由,任何人都可以經營工商業。 它廢除了工場主和商人對工商業的壟斷,但所宣布的不是資本主義的自由競爭原則,而是鼓勵貴族並使其領地經濟適應新形勢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