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匠頂替案

工匠頂替案,此案發生於明洪武十九年(公元1386年)四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工匠頂替案
  • 發生年代:明代
  • 涉及人物:明朝工匠
  • 出處:《御製大誥三編》第三十
案件經過
明朝建立之初,各種興造工程相繼開始,各地工匠多被差役在京勞作,“人人上不得奉養父母,下不得歡妻撫子”。多年之後,“工多成就”,工匠理應省差還鄉,但工部官吏,為了貪污受賄,仍以營造為名,“將近九萬人設計勾差,”後進士秦逵任工部侍郎,為杜絕工合官吏利用匠人索賄,上奏朱元璋,改革差役工匠制度,“匠將套用數目,立定限期,編成班次,使輪流而相代之。其九萬人,一班諸色匠人不滿五千,以此輪之,四年有餘,方輪一交。”朱元璋採納秦逵建議。新制度實行一年有餘,第四班人、匠心生奸計,多以別人代其赴役。“人匠沈添二等二百七名中有三名乃親身赴役,余皆以老贏不堪、幼懦難用以代正身,致使工不能就。”結果,“點出奸頑,將幼了老者盡發廣西充軍,復於家下,務必要正身赴官。”朱元璋又進一步申明:“如此者自取不寧,又何恨哉!今後諸色匠人敢有不親身赴工者,遷發雲南。”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