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局

工信局

工信局是2010年中國機構改革後改名為工業和信息化局,簡稱工信局,以前叫經濟貿易委員會,內設經濟運行科等機構

根據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規劃,負責擬定近期和年度工業發展目標;監測、分析和評估工業運行態勢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負責經濟運行調節,協調財政、金融、稅務、統計、電力、交通等相關部門與企業的關係等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工信局
  • 原名:經濟貿易委員會
  • 改名時間:2010年
  • 內設機構:經濟運行科等
經濟運行科,相關職能,

經濟運行科

根據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規劃,負責擬定近期和年度工業發展目標;監測、分析和評估工業運行態勢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負責經濟運行調節,協調財政、金融、稅務、統計、電力、交通等相關部門與企業的關係,幫助解決工業運行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並提出相關建議,重點扶持主導產業和重點企業的發展;負責重要物資和重點企業的運輸協調;承擔工業應急管理、產業安全相關工作;指導相關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參與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委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

相關職能

(一)負責全市工業經濟的日常運行調節,編制並組織實施近期工業運行調控目標、政策和措施;分析監測全市工業經濟運行態勢,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突出矛盾和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
(二)擬訂全市新型工業化的發展戰略、規劃和相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負責組織、協調全市培育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工作;綜合管理全市工業經濟,指導、協調和服務工業企業;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推進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信息化。
(三)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信息化的發展專項規劃,貫徹落實國家和省產業政策;擬定最佳化產業結構和產品結構的地方配套政策措施,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研究和規劃全市工業產業投資布局;依法組織實施相關行業的準入管理;負責工業與信息化領域的產業安全和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市直工業企業安全生產,協調處理重大安全事故。
(四)對涉及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相關法律法規的執法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協調減輕企業負擔工作。
(五)組織擬訂全市工業企業技術進步的發展戰略、規劃並組織實施;編制和組織實施技術改造規劃,提出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抓好重大工業項目的督查與協調;推進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建設,指導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以先進適用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組織實施有關科技重大政策,推進產學研結合和科研成果產業化。
(六)研究提出促進全市非公有制經濟和中小企業發展的辦法及措施,協調解決重大問題;制定中小企業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中小企業加強管理;推進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做好中小企業融資和擔保服務與協調工作;指導中小企業法律顧問工作;推進全民創業。
(七)負責工業節能工作,參與擬訂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規劃;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節能行動方案和資源綜合利用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政策;承擔工業企業的節能考核和監察工作;組織推進清潔生產工作;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相關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參與編制全市生態建設規劃;參與協調工業環境保護。
(八)組織擬訂信息化發展戰略、專項規劃及相關政策,協調解決重大問題;促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推動跨行業、跨部門和互聯互通和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推進全市信息化建設。
(九)制訂全市信息安全發展戰略、規劃,指導、協調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指導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重要信息系統與基礎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協助處理網路與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十)根據國家和省統一規劃,協調全市公用通信網、網際網路、廣播電視網和其他專用通信網的規劃和建設,促進網路資源共享;依法監督管理信息服務市場。
(十一)負責推動軟體業及信息服務業發展;組織制訂軟體業和信息服企業發展戰略、專項規劃及相關政策,協調解決重大問題,推動軟體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推進軟體服務外包;指導、協調技術開發和相關產業發展。
(十二)指導全市工業、信息化領域人才開發與培訓工作;開展人才和智力對外合作交流。
(十三)負責國有工業企業遺留問題的協調處理;負責市直工業企業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做好企業信訪穩定工作;指導集體企業的改制改革工作。
(十四)負責對全市牆體材料改革和新型牆體材料的推廣套用,編制並實施本市發展推廣套用新牆材和限制實心粘土磚生產與使用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規劃,對全市實心粘土磚生產與使用進行行政執法。加強對散裝水泥的管理工作,按規定徵收、管理和使用“兩項基金”等專項費用。
(十五)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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