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忠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吳忠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吳忠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根據自治區黨委辦公廳、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寧夏回族自治區市縣機構改革的總體意見>的通知》(寧黨辦〔2018〕101號)和《關於印發<吳忠市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寧黨辦〔2019〕19號),吳忠市工業和信息化局(以下簡稱“市工信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掛吳忠市中小企業發展局牌子。

吳忠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工業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針政策,自治區黨委及市委的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工業和信息化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吳忠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 外文名:Wuzhong Bureau of Industry and Information Technology
  • 行政級別:正處級 
  • 機構屬性:政府工作部門
  • 隸屬機構:吳忠市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行政編制,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貫徹國家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政策,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化產業發展規劃,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最佳化升級,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
(二)擬訂並提出最佳化產業布局、結構的政策建議。負責工業和信息化行業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指導協調開發區(工業園區)的產業規劃和建設發展。
(三)監測分析工業和信息化運行態勢,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工業運行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負責工業應急管理和國防動員有關工作。指導工業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責工業經濟對外合作工作。
(四)負責提出全市工業和信息化企業技術改造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工業和信息化專項資金計畫和使用的建議。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全市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技術改造投資項目。
(五)擬訂高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藥、新材料、信息產業等的規劃、政策和標準並組織實施,指導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組織實施有關科技重大專項,推進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推動軟體業、信息服務業和新興產業發展。
(六)承擔先進裝備製造業組織協調工作,組織擬訂重大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規劃、政策,依託國家重點工程建設協調有關重大專項的實施,推進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
(七)負責全市國防科技工業(含軍工電子和民口軍工配套)和民用爆炸物品行業的規劃、協調和管理,推動軍民融合產業發展,推進軍轉民、民參軍有關協調工作。
(八)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的政策,參與擬訂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規劃,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
(九)負責中小企業發展工作的巨觀指導、綜合協調和監督檢查。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中小企業和非國有經濟發展的相關政策和措施,推動建立完善服務體系,監測分析中小企業發展動態,發布相關信息,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
(十)統籌推進全市工業和信息化融合發展,組織制定相關政策並協調有關重大問題,指導工業領域信息安全工作。
(十一)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宣傳、政務公開、幹部人事、機構編制、離退休幹部等工作。牽頭負責機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報備、清理等工作。承擔相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公平競爭審查等工作。負責協調落實機關黨建、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精神文明工作。
(二)經濟運行科
負責監測分析工業、信息產業經濟運行態勢,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參與重要運行要素的保障協調,承擔工業和信息化能源需求側管理,協調解決運行中的重大問題及信訪維穩工作,協調有關部門解決工業企業改制中的遺留問題。對中小企業促進工作進行巨觀指導、綜合協調和監督檢查,會同有關方面擬訂促進中小企業和非國有經濟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引導中小企業轉變發展方式,推動結構調整,監測分析中小企業運行情況,協調解決相關重大問題。提出中小企業及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專項資金年度預算及安排建議,協調做好民營企業家素質提升相關工作,負責行業人才隊伍建設。負責中小微企業服務體系建設,擬訂促進中小微企業創業創新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協同推進融資擔保體系和中小微企業信用制度建設,擬訂和組織落實促進中小微企業融資的政策措施,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承擔市減輕企業負擔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三)產業發展科
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產業技術進步、技術創新的政策措施,承擔國家、自治區、吳忠市重大產業化示範工程、技術創新工程和科技重大專項的組織實施工作,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技術創新體系建設,推動技術創新和產學研相結合,承擔行業技術基礎工作。
承擔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技術改造投資管理工作,擬訂技術改造投資規模及投資結構調控目標、政策、措施,按規定許可權核准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技術改造投資項目,負責提出吳忠市工業化和信息化資金的規模、方向、計畫和分行業分領域使用安排的建議,按照規定許可權負責自治區支持資金的統籌計畫。負責指導開發區(工業園區)布局和發展規劃,協調平衡園區間產業健康發展。
擬訂促進開發區(工業園區)發展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開發區(工業園區)發展監測分析,協調解決園區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大數據、軟體產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提出推進大數據、雲計算、軟體和信息技術服務等產業發展的政策措施,擬訂軟體、信息系統集成等信息技術規範、標準並組織實施,推動軟體服務外包工作,指導、協調信息技術開發。
承擔信息化與工業化融合管理和推進工作,協調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中的重大問題,統籌指導工業企業信息安全工作。負責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對外合作工作,參與擬訂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利用外資政策,負責研究提出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承接國內外產業轉移的政策措施。負責行政審批相關工作。
(四)行業服務科
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化發展規劃、年度計畫、產業政策並監督執行。承擔有色、建材、石化(不含煉油)、化工(不含煤制燃料、燃料乙醇和農藥)、裝備製造、消費品等行業管理工作,負責工業領域新材料、新能源、節能環保、電子信息製造等新興產業的培育管理工作。負責協調解決行業發展的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組織實施行業準入和技術規範標準,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負責提出服務型製造業、生產性服務業發展的政策建議,組織實施推廣套用項目建設。負責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及監控化學品管理。
負責鉻化物生產建設監督管理。依託國家和自治區重點工程建設協調有關重大專項的實施,推動重大技術裝備研發創新。負責推進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實施軍民兩用技術雙向轉移和產業化,民口軍品配套協調管理工作。承擔鹽業和儲備鹽行政管理、醫藥儲備管理工作。
(五)節能安全環保科
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能源節約與資源綜合利用政策措施,參與擬訂發展循環經濟、清潔生產促進規劃及政策措施,指導工業綠色發展。承擔工業和信息化領域自治區財政投資節能減排專項的組織實施,組織協調節能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的推廣套用。負責工業領域節能監察、審查工作。負責全市工業領域淘汰落後產能工作。
指導工業企業安全生產,負責工業應急管理、國防動員有關工作,參與重特大安全事故調查和處理。承擔全市民用爆炸物品生產、銷售的安全監督管理和銷售、安全生產許可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工業環境保護和環保產業發展有關工作,配合相關部門治理工業園區污染,配合實施工業企業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計畫。

行政編制

市工信局行政編制18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3名。核定科級領導職數5正5副。
市工信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其他事項

本規定的調整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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