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靈壽縣工信局
- 主要職責:確定靈壽縣工業內設機構方案
- 原則:提高效能
- 內設機構:辦公室,經濟運行科等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工業和信息化局世主管全縣工業經濟運行和信息產業化管理的部門,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提出全縣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政策,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促進民營經濟發展。
(二)制訂並組織實施全縣工業行業和信息化規劃、計畫和產業政策。
(三)監測、分析全縣工業運行態勢;負責縣醫藥儲備、管理的有關工作。
(四)負責提出全縣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國家和省、市、縣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的意見。
(五)負責對全縣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的巨觀指導、綜合協調,負責創業輔導基地的規劃、建設及機構和輔導隊伍建設。
(六)擬訂和組織實施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年度計畫和固定資產投資計畫,提出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年度預算建議,實施對專項企業專項資金使用的監督檢查;指導中小企業專項資金的設立和使用;提出中小企業融資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推動建立中小企業創業風險投資引導資金,確定資金使用方向;組織推進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建設和信用制度建設;推動建立完善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引導各類中介組織為中小企業提供服務。
(七)貫徹國家政策和標準,以先進適用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推進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推動全縣信息服務業和新興產業發展。
(八)負責國有工業企業改革和重組;對國有企業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進行監督,加強國有資產的管理工作;依照法定程式對企業負責人進行任免、考核並根據其經營業績進行獎懲;通過統計、稽核對所監管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情況進行監管;建立和完善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指標體系,擬訂考核標準。
(九)根據國家和省市有關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做好煤、電、油、氣及交通運輸調度工作;負責煤炭經營資格的審核、黃金開採和生產資格的審核、申報工作。負責冶金礦山生產經營資格證的審核;負責全縣電力行業管理和行政執法;負責電力年度供需平衡、資源配置和電力需求側管理工作;承擔縣政府“三電”辦公室、電力辦公室、煤炭管理辦公室工作。
(十)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工業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政策,參與擬訂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規劃。
(十一)推進全縣工業體制改革和管理創新,提高行業綜合素質和核心競爭力,指導相關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十二)統籌推進全縣信息化工作。
(十三)負責協調維護全縣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
(十四)組織開展工業、信息化的對外合作與交流,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工業和信息化利用外資工作。
(十五)承擔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的組織協調工作。
(十六)承擔減輕企業負擔辦公室工作。
(十七)承擔縣政府清理整頓“五小”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
(十八)負責行業管理工作。
(十九)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工業和信息化局設三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負責協調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財務、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擬定並組織實施工業、信息化人才隊伍建設規劃;組織開展相關係列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和職業技能鑑定工作;組織開展培訓教育工作;承擔縣減輕企業負擔工作;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隊伍建設、勞動工資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紀檢(監察)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督查督辦、信訪、後勤保障等工作;承辦人大代表建議、政協提案;承擔政務公開、宣傳報導工作;承辦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經濟運行科,負責以下業務工作:
1、提出全縣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政策,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最佳化升級,促進民營經濟發展。
2、制訂並組織實施全縣工業行業規劃、計畫和產業政策,提出最佳化產業布局、結構的政策建議,推進現代產業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協調推進工業系統名牌戰略工作。
3、監測、分析全縣工業運行態勢,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負責工業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有關工作;負責縣醫藥儲備管理的有關工作。
4、負責提出全縣工業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國家和省、市、縣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的意見。
5、負責對全縣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的巨觀指導、綜合協調,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縣發展中小企業、民營經濟的發展規劃和扶持政策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指導和推進中小企業轉變發展方式,推動結構調整最佳化;擬訂中小企業產業集群發展規劃及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參與指導、協調中小企業節能減排;擬訂推進全民創業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企業創業輔導的規劃、建設和管理,負責創業輔導基地的規劃、建設及機構和輔導隊建設。
6、貫徹國家政策和標準,擬訂高技術產業的規劃和標準並組織實施;指導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以先進實用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推進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推動全縣信息服務業和新興產業發展。
7、根據國家和省、市有關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做好煤、電、油、氣及交通運輸調度工作;負責煤炭經營資格的審核、申報工作;負責冶金礦山生產經營資格證的審核工作;負責全縣電力行業管理;負責黃金生產和開採監督工作;負責電力年度供需平衡、資源配置和電力需求側管理工作;承擔縣政府“三電”辦公室、電力辦公室工作。
8、擬定並組織實施全縣工業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政策,參與擬定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規劃,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
9、推進全縣工業管理創新,提高行業綜合素質和核心競爭力,指導相關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10、組織開展工業的對外合作與交流,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工業利用外資工作。
11、承擔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的組織協調工作;民爆器材行業生產流通的監督管理和安全生產工作;協調軍工企業有關工作。
12、承擔縣政府清理整頓“五小”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
13、負責行業管理工作。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和社會中介組織的作用,聯繫和指導靈壽縣工業經濟聯合會及有關行業協會。
14、承擔縣政府清理整頓“五小”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
15、承辦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信息產業科,負責以下業務工作:
1、制訂並組織實施全縣信息化規劃、計畫和產業政策,組織實施信息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指導信息化行業質量管理,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
2、負責提出全縣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國家和省、市、縣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的意見。
3、統籌推進全縣信息化工作,組織擬訂相關政策並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促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指導協調電子政務發展,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和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協調通信機構,按照上級有關規定依法實施監管,維護公平競爭,保障普遍服務,保障國家和用戶利益。
4、負責協調維護全縣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指導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重要信息系統與基礎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參與協調處理信息安全重大事件,承擔跨部門、跨地區和重要時期的信息安全應急協調工作;承擔國防信息動員方面的工作。
5、組織開展信息化的對外合作與交流,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信息化利用外資工作。
6、承辦局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