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能力

崗位能力

崗位能力是指通過練習獲得的能夠完成職業崗位任務的能力。根據我國的具體情況,崗位能力可定義為,它是按照國家規定的職業標準,通過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的考核,對勞動者的專業知識和技能水平進行客觀公正、科學規範地評價與認證的活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崗位能力
  • 性質:現象
  • 特徵:指通過練習獲得的能夠完成職業
  • 優點:科學規範地評價與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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崗位解釋

詞目:崗位
拼音:gǎng wèi
基本解釋
1. [station;post]
2. 原指軍警守位的地方
3. 也泛指職位
崗位責任制
詳細解釋
1. 軍警守衛的處所。亦指站崗守衛的軍警。
吳組緗 《山洪》三三:“現在 眠牛山橋 左近沿路都有土著游擊隊擔任了崗位。” 老舍 《四世同堂》四七:“院中忽然增多了崗位。出來進去的 日本 人象螞蟻搬家那么緊張忙碌。”
2. 泛指職位。
謝覺哉《向即將復員的同志說幾句話》:“軍人復員,是由一個崗位轉到另一個崗位,由戰鬥崗位轉到生產崗位。” 浩然 《艷陽天》第二七章:“ 馬連福 在這個隊長的崗位上站了好幾年,不論怎么著,對自己的工作還是付過一點辛苦的,也還是有一點感情的。”

能力解釋

詞目:能力
拼音:néng lì
基本解釋:
competencies,能力素質,指在任務或情景中表現的一組行為。
ability,capacity,指能力的大小。
skill,指做事情的技巧。
詳細解釋:
能力與知識、經驗、和個性特質共同構成人的素質,成為勝任某項任務的條件。
呂氏春秋·適威》:“民進則欲其賞,退則畏其罪,知其能力之不足也!”《史記·李斯列傳》:“上幸盡其能力,乃得至今。” 毛澤東 《紀念白求恩》:“一個人能力有大小,但只要有這點精神,就是一個高尚的人。” 方紀 《三峽之秋》二:“ 長江 蘊藏著無限豐富的水能; 三峽 形成了天然的水利樞紐。這在我國的建設事業中,有可能變成一種巨大的能力。”
含義:
能力素質模型(Competency Model)也稱為勝任力模型,是指擔任某一特定的任務角色所需要具備的能力素質的總和。它是由美國著名的組織行為研究者大衛·麥克利蘭(David McClelland)提出“能力素質”概念之後逐步發展起來的。麥克利蘭將能力素質(Competency)界定為:能明確區分在特定工作崗位和組織環境中傑出績效水平和一般績效水平的個人特徵。分五個層次:
※ 知識(Knowledge)
※ 技能(Skill)
※ 自我概念(Self-Concept)
※ 特質(Traits)
※ 動機(Motives)
麥克利蘭套用冰山理論,把屬於海平面上的知識和技能稱為通用性素質(Threshold Competencies),而真正能區分優秀者與一般人的深層次因素,是潛伏在海平面以下的自我概念、特質、動機,這些被稱為鑑別性素質(Differentiation Competencies)。

崗位能力解釋

詞目:崗位能力
拼音:gǎng wèi néng lì
基本解釋
1. station skill
2. 也泛指在某種從事的職位或工作崗位領域上表現出來的個人動手和實際操作的一種技巧或能力
3. 崗位能力一詞出現於贛冠
詳細解釋
崗位能力主要是指針對某一行業某一工作職位提出的在職實際操作能力的一種鑑定形式.
崗位能力崗位能力
2001年上旬,崗位能力一詞出現於2001年4月份,由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提出的詞語,並在今後的很多時間裡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成立專門小組對這"崗位能力"進行深入的剖析和探討並最終確立可行性針對"崗位能力"的工作範圍和職責要求.
CETTIC職業培訓是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中國就業培訓技術指導中心(China Employment Training Technical Instruction Center,簡稱CETTIC)面向全國開展的實驗性、示範性的培訓工作,旨在針對新職業、新知識、新技術、新技能、新協作等內容開展培訓,提升勞動者崗位技能,增強就業能力,探索職業培訓的新方法和途徑,提高我國職業培訓技術水平,促進就業。
會展、採辦、單片機、信息、資訊、經紀、預算、人力等全國緊缺人才培訓項目領域是隨著全球經濟一體化進程而新湧現的前沿產業套用領域,因為新生和前沿,每個領域都為社會提供了數以百萬計乃至千萬計的就業崗位。企業急需具有新知識、新技術、新技能、新工藝、新協作的複合型技能套用型人才。但有的領域目前高校又沒有開設相應的專業,更沒有專業和權威的專業/職業/崗位/模組能力培訓。所以,以上領域的專業/職業/崗位/模組能力人才嚴重短缺已成為制約這些產業發展的瓶頸。

教育背景

1996年《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第一章第八條規定“在我國實行學歷證書、培訓證書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國家實行勞動者在就業前或者上崗前接受必要的職業教育的制度”。
2002年《國務院關於大力推進職業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決定》中強調要“注重培養受教育者的專業技能、鑽研精神、務實精神、創新精神和創業能力,培養一大批生產、服務第一線的高素質勞動者和套用人才。”決定中還指出:“大力推行勞動預備制度,嚴格執行就業準入制度。用人單位招收錄用職工,屬於國家規定實行就業準入控制的職業(工種),必須從取得相應學歷證書或職業培訓合格證書並獲得相應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中錄用;屬於一般職業(工種),必須從取得相應的職業學校學歷證書、職業培訓合格證書的人員中優先錄用。從事個體工商經營的,也必須接受職業教育和培訓。勞動保障、人事等部門要加大對就業準入制度執行情況的監察力度。加強監督管理,對違反規定,隨意招收未經職業教育或培訓人員就業的要責其糾正並給予處罰。”

全國職業教育工作會議

2005年11月份國務院的“全國職業教育工作會議”決定在“十一五”期間中央財政對職業教育投入100億元。 2006年4月中央中央辦公廳和國務院辦公廳15號檔案強調高技能人才的培養和使用。 2007年8月審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第四十四條強調:國家依法發展職業教育,鼓勵開展職業培訓,促進勞動者提高職業技能,增強就業能力和創業能力。第四十六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加強統籌協調,鼓勵和支持各類職業院校、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和用人單位依法開展就業前培訓、在職培訓、再就業培訓和創業培訓;鼓勵勞動者參加各種形式的培訓。 因此,當前我們推廣職業/崗位/能力證書項目,旨在面向就業積極開展職業教育培訓,拓寬就業渠道和增加就業崗位,促進勞動者就業,化解社會矛盾,這正是國家所希望的。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職業/崗位教育和培訓,當成中國職極就業政府的一個重要內容,這就為我們CETTIC/HCHZ職業/崗位/能力就業培訓與廣大的勞動者就業和再就業提供了政策支持,為企業的人力資源建設提供了政策保障。

社會背景

2)社會背景
就業者就業難 當前和今後一個相當長的時期內,我國將面臨嚴峻的就業形勢和巨大的就業壓力。一是大中專畢業生逐年增多;二是城鄉新成長的勞動力數量大;三是上億農民工進城;四是結構性失業人員;五是企業結構調整,企業重組,員工轉崗;六是海歸派的批量回歸和國外人士的搶占崗位;七是軍隊退伍和轉業人員;八是各地經濟發展不平衡,產業結構調整快慢不一,新職業新崗位要求不斷湧現,造成所學專業或原有工作經驗與企業崗位需求有一定距離。這些求職者,一時難以找到適合自己的職業/崗位。
提升者提升難 很多企業的在職人員,在一個職位上,雖然一開始能把工作開展的很好,獲得一定的工作業績,達到用人企業的滿意。但是經過一斷時間之後,令企業和員工苦惱的是,員工的工作業績和能力往往會停止不前,無法取得更好的成果,企業想賦予員人更高的職位或承擔更重要的任務時要么不得不“大膽用人”,要么“另聘高人”。這種現象導致一些用人單位或企業埋怨員工不能突破個人能力,創造更多業績;而員工則埋怨企業沒有給自己更多的發展空間。如何超越在職能力和目前業績的局限,對於企業和員工來說,不斷地舉辦或參加在職能力提升培訓是一條首選途徑。

創業就業

創業者創業難
有效的學習是為了更好地工作,工作剛是為了不斷創造和體現自我價值以獲得社會認可唯一方式,成為有用之才。隨著我國經濟環境的不斷改進,很多人躍躍欲試,在完成一定的工作經驗和資金積累之後,大多都會萌發自我創業的想法,是否是每個人都適應創業呢?有經驗有資金是否就預示著創業成功了呢?現實案例中,成功的鳳毛麟角,失敗的卻比比皆是。推行有效的創業培訓和創業項目,必將會促進更多人的創業成功。
企業找人才難
會展、採辦、單片機、信息、資訊、經紀、預算、人力等全國緊缺人才培訓項目領域是隨著全球經濟一體化進程而新湧現的前沿產業套用領域,因為新生和前沿,每個領域都為社會提供了數以百萬計乃至千萬計的就業崗位。企業急需具有新知識、新技術、新技能、新工藝、新協作的複合型技能套用型人才。但有的領域目前高校又沒有開設相應的專業,更沒有專業和權威的專業/職業/崗位/模組能力培訓。所以,以上領域的專業/職業/崗位/模組能力人才嚴重短缺已成為制約這些產業發展的瓶頸。

教育背景

3)教育背景
教育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國防科工委、信息產業部、交通部、衛生部《關於實施職業院校製造業和現代服務業技能型緊缺人才培養培訓工程的通知》(教職成[2003]5號)中強調:“技能性緊缺人才的培養和培訓實行學歷證書、培訓證書和職業資格證書相結合,加強學歷教育與職業培訓溝通。要建立學分轉換等相應的機制,把學歷教育中的專業能力要求與國家標準以及相關行業和合作企業的用人要求結合起來。在學歷教育的課程結構、教學內容和教學進度安排等方面為學生獲得培訓證書和職業資格證書提供方便,使學生在取得學歷證書的同時,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獲得用人單位認可程度高、對學生就業有實際幫助的相應的培訓證書和職業資格證書。” 《教育部等七部門關於進一步加強職業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見》全國緊缺人才培訓項目(教職成[2004]12號)中強調做好三個轉變;一是要積極推動職業教育和培訓從計培訓向市場驅動轉變;二是從政府直接管理向巨觀引導轉變;三是從專業學科本位向職業崗位和能力為本位轉變。

項目優勢(全國緊缺人才培訓項目)

面向前沿產業, 強化技能培訓, 突出業績導向;
市場需求巨大, 培訓模式先進, 倍受企業歡迎;
專業職業崗位,四證結合併舉, 全國發展創新;
部委行會品牌,學校技術支持, 證書全國權威;
證書號碼唯一,多重防偽標誌, 網路電子查詢;
社會就業憑證,在職提升能力, 創業發展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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