崑山新生兒出生登記是由巴城派出所受理辦理。
基本介紹
- 事項名稱:出生登記
- 辦理部門:巴城派出所
- 監督電話:0512-57385852
- 權力類型:行政許可事項
- 服務電話:0512-57986110
崑山新生兒出生登記是由巴城派出所受理辦理。
崑山新生兒出生登記是由巴城派出所受理辦理。法律依據《江蘇省常住戶口登記管理規定(試行)》受理條件1、本人申請;2、身份證;3、戶口簿;4、公安機關認為其他需要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辦理地點巴城鎮新澄路927號 便民服務中心派...
東台出生登記是由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受理。法律依據 《江蘇省常住戶口登記管理規定》辦理程式 對未滿5周歲嬰兒出生登記申報,在派出所戶籍視窗當場辦理。對超過5周歲、無出生醫學證明子女出生登記申報,由嬰兒監護人或者戶主向嬰兒父親或者母親...
新樂出生登記是由公安局受理。政策法規 新生嬰兒出生登記實行隨父、隨母自願的原則,嬰兒出生後一個月內,其父、母應在其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直接辦理報嬰兒出生戶口登記。所需材料 (一)中國公民在國內出生的子女年內申報出生戶口登記。所...
出生登記是由公安派出所受理辦理。所需材料 出生入戶申請表、小孩出生申請入戶證明、夫妻雙方身份證、夫妻雙方戶口簿、夫妻雙方結婚證、小孩出生證 辦理流程 視窗辦理流程 申請人到轄區計生辦填寫《小孩出生申請入戶證明》,然後到男女雙方村(...
宿遷市新生兒登記入戶是由派出所直接受理。申請條件 嬰兒(包括超計畫生育、非婚生育的嬰兒)出生後一個月內,由嬰兒監護人向嬰兒父親或者母親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申報出生登記。辦理流程 申請人提交出生申報登記材料→派出所審核後辦結(2周歲...
鎮江市出生登記是由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受理。辦事指南 嬰兒(包括超計畫生育、非婚生育的嬰兒)出生後一個月內,由嬰兒監護人或者戶主向嬰兒父親或者母親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報出生登記。辦理機構 嬰兒父親或者母親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
2、非婚生嬰兒 (1)《出生醫學證明》(2)母親的《戶口簿》及《居民身份證》。3、1996年1月1日前出生大齡人員 (1)由原助產單位依據原始記錄出具出生證明材料,按補報往年出生程式,隨父母辦理戶口登記。(2)對確實無法補辦《出生醫學...
備註:嬰兒出生1年後申報出生登記的,由公安派出所對未按時申報出生登記的情況說明進行核查,報所領導審核後辦理;嬰兒出生5年後申報出生登記的,由公安派出所對未按時申報出生登記的情況說明進行核查,報縣級公安機關審核後辦理。申請材料 材...
嬰兒出生登記是由公安派出所受理辦理。 設定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公安部《關於對出國人員所生子女落戶問題的批覆》;2003年8月7日,公安部出台的三十項便民利民措施;人口計生委、教育部、公安部《關於高等學校在校學生...
什邡新生兒出生入戶登記辦理指南 什邡新生兒出生入戶登記是由什邡市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辦理。法定依據 所需材料 辦理地點 什邡市亭江東路280號什邡市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1樓公安局視窗
嬰兒出生超過一個月申報戶口登記,由辦證中心或公安派出所領導核准後辦理入戶手續。保存材料 1、《出生醫學證明》、居(村)民委員會出具的嬰兒出生情況證明、社區(駐村)民警調查核實材料原件;2、嬰兒父母的《結婚證》複印件。
1996年1月1日前出生,無法補辦出生醫學證明的,應當提交出生住院記錄、入學記錄等相關證明,公安機關調查核實後辦理。公民個人收養、且未辦理出生登記的嬰兒,收養人可以憑本人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和民政部門出具的收養登記證,向收養人...
《簡陽出生登記辦理指南》是簡陽地區的出生登記辦理指南。申報條件 申報出生登記是公民的法定權利。包括計畫內生育、計畫外生育、非婚生育的嬰兒,公安機關都必須根據其監護人的申報,按照戶籍管理的有關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出生登記。所需資料 ...
遷安出生登記是由公安局受理。承諾時限 出生未滿三周歲的即辦出生滿三周歲的為20個工作日 法律依據 《河北省公安機關戶政管理執法工作規範(試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辦事須知 申報出生登記是公民的法定權利。嬰兒出生登記...
任丘出生登記是由公安局受理。項目名稱 出生登記 法律依據 《河北省公安機關戶政管理執法工作規範(試行)》辦理條件 具有我國國籍的新生嬰兒 辦理資料 嬰兒出生後一個月以內,由父親、母親或者其他監護人持《出生醫學證明》、居民戶口簿、...
新生兒出生登記需到東陽市公安局辦證中心辦理,由辦證中心派件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許可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浙江省常住戶口登記管理規定(試行)》(浙公通字{2008}82號)、[浙江省《出生醫學證明》管理規定(試行)...
江門出生登記辦理由各鎮派出所受理。辦理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七條 辦理條件 父母或監護人為新生嬰兒申報出生登記 提交材料 非婚生嬰兒 1、DNA報告《視符情況提供》2、計生證明 婚生嬰兒 1、《出生醫學證明》2、父母《...
運城新生兒申報出生登記需在嬰兒父母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辦理。辦理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國務院批轉公安部《關於解決當前戶口管理工作中幾個突出問題意見的通知》(國發24號)、公安部《辦理戶口、居民身份證工作規範》(...
辦理出生登記,應出具下列證件證明:1.嬰兒出生醫院填發的《出生醫學證明》;2.嬰兒父親、母親的《居民戶口簿》、《結婚證》;3、1998年7月22曰以後出生未入戶的可隨父入戶。嬰兒出生一年以上隨父入戶的,需出具其母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小孩...
辦理流程 1、新生嬰兒(包括超計畫生育、非婚生育的嬰兒)應在出生後一個月內,由監護人或戶主向嬰兒父親或母親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報出生登記;嬰兒父母均為現役軍人的,可隨父或隨母部隊駐地申報出生並在集體戶內落戶,或隨祖父母...
5、嬰兒父母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父母不同戶)6、未按時申報出生登記的情況說明(嬰兒出生超過30日1年內)7、以上相關證件所登記的信息應當一致,包括姓名、性別、出生日期、民族、公民身份號碼等,請確認。辦理流程 網上申請流程 ...
辦理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七條;辦理條件 父母或監護人為新生嬰兒申報出生登記;辦理程式 父或母屬公安派出所對證明材料審核,材料齊全的,予以當場辦理;提交材料 非婚生嬰兒 1、DNA報告《視符情況提供》;2、計生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