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崇氏自我評等抑鬱量表
- 外文名:Self-rating depression scale
- 心理學:心理診斷
定義,內容,結果和解釋,
定義
抑鬱自評量表(Self-rating depression scale,SDS),是含有20個項目,分為4級評分的自評量表。
內容
SDS包括以下20個項目,受測者按照四點計分(偶爾、有時、經常、持續)對自己近一周的心理狀態進行評估,*為反向計分題。
1、我覺得悶悶不樂,情緒低沉(憂鬱)
*2、我覺得一天中早晨最好(晨重夜輕)
3、一陣陣哭出來或覺得想哭(易哭)
4、我晚上睡眠不好(睡眠障礙)
*5、我吃得跟平常一樣多(食慾減退)
*6、我與異性密切接觸時和以往一樣感到愉快(性興趣減退)
7、我發覺我的體重在下降(體重減輕)
8、我有便秘的苦惱(便秘)
9、心跳比平常快(心悸)
10、我無緣無故地感到疲乏(易倦)
*11、我的頭腦和平常一樣清楚(思考困難)
*12、我覺得經常做的事情並沒有困難(能力減退)
13、我覺得不安而平靜不下來(不安)
*14、我對未來抱有希望(絕望)
15、我比平常容易生氣激動(易激惹)
*16、我覺得做出決定是容易的(決斷困難)
*17、我覺得自己是個有用的人,有人需要我(無用感)
*18、我的生活過得很有意思(生活空虛感)
19、我認為如果我死了,別人會生活得更好(無價值感)
*20、平常感興趣的事我仍然感興趣(興趣喪失)
結果和解釋
若為正向評分題,依次評為粗分1、2、3、4分;反向評分題則評為4、3、2、1。待評定結束後,把20個項目中的各項分數相加,即得總粗分(X),然後將粗分乘以1.25以後取整數部分,就得標準分(Y)。
按照中國常模結果,SDS標準分的分界值為53分,其中53-62分為輕度抑鬱,63-72分為中度抑鬱,72分以上為重度抑鬱。SDS總粗分的正常上限為41分,分值越低狀態越好。標準分為總粗分乘以1.25後所得的整數部分。我國以SDS標準分≥50為有抑鬱症狀。
抑鬱嚴重度=各條目累計分/80。結果:0.5以下者為無抑鬱;0.5—0.59為輕微至輕度抑鬱;0.6—0.69為中至重度;0.7以上為重度抑鬱。僅做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