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仁縣衛生局

貫徹國家和省、市衛生局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擬定全縣衛生事業發展規劃和工作計畫,擬訂全縣衛生改革和衛生工作的具體意見,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崇仁縣衛生局
  • 地區:崇仁縣
  • 性質:政府機構
  • 屬性:非盈利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2、研究提出區域衛生規劃,協調全縣衛生資源配置,制定社會衛生服務發展劃和服務標準,指導衛生規劃的實施。
3、研究制訂農村衛生、婦幼保健工作規劃和措施,指導初級衛生保健規劃和母嬰保健專項技術的實施。
4、負責《母嬰保健法》的貫徹實施,努力提高全縣婦女、兒童保健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質,防治嚴重危害婦女、兒童健康的疾病。協同計畫生育部門做好計畫生育指導、質量監督及技術人員的培訓工作。
5、貫徹預防為主方針,開展全民健康教育、制訂對人群健康危害嚴重疾病的防治規劃;組織對重大疾病的綜合防治;制定全縣計畫免疫工作規劃。
6、負責全縣《執業醫師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的貫徹實施,依法監管醫療機構,制訂醫務人員執業標準、醫療質量標準和服務規範並監督實施;研究指導醫療機構改革。
7、依法監督管理單採血漿站的采供血及臨床用血質量
8、研究擬定全縣重點醫學科技、教育發展規劃,組織全縣重點醫藥衛生科研攻關,指導醫學科研成果的普及套用工作。
9、負責《傳染病防治法》、《食品衛生法》等有關衛生法律、法規的貫徹實施,依法監督管理傳染病防治和食品、職業、環境、放射、學校等衛生工作;組織衛生監測,實施衛生監督和職業衛生監察。
10、組織調度全縣的衛生技術力量,協助政府和有關部門對重大突發疫情、病情實施緊急處置。防止和控制疫情、疾病的發生、蔓延。
11、貫徹中西醫並重的方針,積極發展全縣中醫藥事業,開展中西醫結合工作;負責指導全縣中醫醫療、教學、科研工作。
12、制訂全縣衛生人才發展規劃和衛生人員職業道德規範,促進醫療衛生單位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
13、承擔縣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14、承擔縣紅十字會的日常工作。
15、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綜合協調、信息調研、人事管理、勞動工資和衛生改革工作,負責機關文秘、信訪、綜合性會議的組織工作。負責本系統黨、團、工、青、婦工作以及離休幹部的管理服務工作。編制全縣衛生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
醫政與基婦股
研究全縣醫院發展規劃,管理醫療服務質量,貫徹執行各級醫療機構有關政策及機構標準和技術標準,負責實施醫院分級管理與評審工作;負責調控、管理、監督醫療市場、網點建設;負責全縣醫療急救和醫療安全管理工作及臨床質量控制和輸血管理工作;負責醫療單位醫德醫風建設。
負責管理全縣中醫和中西醫結合的醫療、教育、科研工作,貫徹中醫政策及有關法規、條例,編制全縣中醫和中西醫結合事業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編制全縣婦女、兒童保健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規劃、指導縣、鄉、村婦幼保健機構的配套建設、醫療質量、協同有關部門做好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的質量監督和業務指導。
負責制定全縣農村衛生髮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負責全縣農村衛生工作及醫療單位醫德醫風建設。
負責制定實施鄉村醫生培訓計畫;負責監督鄉村醫生、個體醫生業務開展情況。
負責制定、組織實施社區衛生計畫、規劃、建設任務
疾病控制與衛生監督股
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制定並組織實施全縣疾病控制和衛生法制監督工作規劃;組織實施疾病控制、衛生法制監督的政策、法規、標準、規劃、方案;組織實施食品、環境、學校、放射、勞動、無證行醫、非法從事母嬰保健專項技術服務等衛生執法監督工作;負責對各類法定報告傳染病進行衛生監督與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對全縣傳染病的流行與暴發進行預防控制,組織疾病控制機構開展救災防病工作;負責對全縣非法從事醫療服務行為和非法從事母嬰保健專業技術報務的行為開展執法監督工作。
愛衛辦
研究、草擬全縣愛國衛生運動的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城鄉社會公共衛生管理、衛生監督及檢查評比,開展健康教育。組織農村衛生改水改廁;指導城鄉開展除“四害”活動,協同有關部門制定重大疫情及中毒事件的應急措施和對策,並檢查落實
規財內審室
負責管理全縣各項衛生事業費及專款的使用,貫徹執行全縣醫療衛生收費標準及管理辦法;負責全縣醫療衛生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負責管理農村衛生“三項建設”;負責組織全縣衛生統計;負責局機關財務和後勤管理。
負責對全縣醫療衛生單位財務內部審計工作,負責監督檢查執行財經紀律情況和財務帳目及各項財務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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