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二)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風景名勝法律法規、組織實施《
湖南省崀山風景名勝區保護條例》和崀山風景名勝區總體規劃;行使法律、法規授予風景名勝區管理機構的職權;代表縣人民政府負責對崀山風景名勝區實施統一管理和開發利用工作。
(三)根據崀山風景名勝區總體規劃,負責組織編制景區各項詳細規劃和經批准後的實施工作;組織參與涉及景區保護有關的其他規劃的編制和實施,並接受有關部門的監督。
(四)擬定景區發展戰略和風景名勝資源的保護措施;負責制定、修改和完善各項管理制度,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五)組織開展遺產地地質遺蹟及生物多樣性的科學研究。
(六)負責景區旅遊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公共安全衛生、景區經營和遊覽秩序的管理。
(七)受縣人民政府委託對湖南崀山恆源國際旅遊發展有限公司和湖南崀山盛源旅遊文化發展有限公司行使監督管理職責。
(八)負責行使《崀山風景名勝區總體規劃》範圍內風景資源有償使用費的徵收和監管,以及景區已徵收國家所有的山林土地等不動產的管理和收益管理。
(九)會同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行使崀山風景名勝區資源保護和開發利用的行政許可和行政執法等具體行政行為。
(十)依照法律、法規授權和縣人民政府的委託,依法查處違反風景名勝資源保護管理規定的各種違法、違規、違章行為,行使景區內行政處罰權。
(十一)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委託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李愛銘 新寧縣委常委、崀山管理局黨委書記、局長 主持局全面工作。
陳雁洲 黨委委員、副局長兼工會主席 負責工會、安全生產工作,分管經營管理科、恆源公司、盛源公司。
陳 挺 黨委委員、副局長 負責政法、綜治、黨管武裝工作,分管財務統計科、法規科和綜合執法大隊。
雷關平 黨委委員、紀委書記 負責紀檢監察、統戰工作,協助黨委抓好
黨風廉政建設和作風建設工作,分管辦公室、資源保護科,協管人力資源科。
內設機構
辦公室
一、負責組織協調重大綜合性、全局性的工作和活動。
二、負責綜合協調、上傳下達、文電處理、對外聯絡、信訪接待、政務公開、文書檔案管理、辦公自動化等工作。
三、負責車輛管理、物資採購、對外接待、後勤保障工作。
五、分管監測展示服務中心。
六、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人力資源科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和縣有關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及法律法規規章。
二、按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局黨委和管理局機關、直屬單位幹部職工的培訓、教育、考察、選拔、任免和交流工作。
三、負責指導、協調黨的基層組織建設,編制黨建工作計畫,負責黨員的管理和發展工作;負責黨員因私出國(境)的審批工作和幹部、職工因公出國(境)的政審工作。
四、配合縣組織部門對所屬單位、直屬單位及託管單位領導班子的考核工作;負責管理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
五、負責機關、直屬單位及託管單位機構編制、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管理工作。
六、負責計畫生育、老齡、老乾和群團工作;承辦
專業技術職務評定及資格考試、專業技術崗位的設定;負責各類人才資源開發計畫的編制和人才引進工作;負責所屬單位的年度考核工作。
七、負責就業管理、勞動契約鑑證、勞動監察和勞動年檢工作;負責勞動工資和人事統計工作;協助縣有關部門做好社會保險統籌、勞動爭議仲裁等工作。
八、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財務統計科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縣政府有關財政、統計、資金、財務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規定。
二、負責風景區財政預算和財政信用管理、
行政事業性收費和
預算外資金管理;負責行政事業財務、
基本建設財務的監督管理;負責企業財務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負責會計事務和財政部門監製的各類票據的管理。
三、負責國有資產的管理;負責財政預算內收入和
預算外收入的徵收和管理;負責審計監督基金、貸款、捐助或援助資金的財務收支;負責勞資、固定資產投資管理等統計工作。
四、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資源管理和遺產保護科(加掛
中國丹霞•崀山世界遺產和地質公園保護管理辦公室,崀山風景名勝區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牌子)
一、負責研究、制定和落實景區(遺產地和地質公園)分級保護、地質地貌保護、森林生態保護、環境保護、野生動植物保護、水體保護、文物保護等各項資源保護的具體措施及科研科普工作;參與景區內各項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環境地質災害評價和制定水土保持方案的審查工作。
二、負責相關行政主管部門涉及風景名勝資源保護方面的行政許可和行政執法監督;負責已徵用山林土地等不動產的權屬管理。
三、建立健全遺產地和地質公園保護管理規章制度,制定和嚴格落實各項保護措施,確保遺產地得到長期有效地保護,維護遺產價值的真實性和完整性;加強遺產地內生物多樣性的保護管理,做好“中國丹霞”地貌的科學研究,做好有關“中國丹霞”重要科研成果的推廣和宣傳工作,積極支持、組織和參與有關丹霞地貌的國際國內會議。
四、負責景區防火辦日常工作,組織開展森林防火宣傳教育活動;協調、檢查、監督各景區的森林防火等工作;抓好森林消防專業隊伍建設,組織指揮撲救森林火災。
五、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規劃建設科
一、負責組織編制、修改、申報、宣傳、實施崀山風景名勝區(地質公園和世界遺產保護區)的發展規劃、總體規劃和各類詳細規劃;參與涉及風景名勝(地質公園和世界遺產保護區)資源保護、旅遊開發、產業調整、科普教育等有關行業規劃的編制、審核工作。
二、負責風景名勝區(地質公園和世界遺產保護區)內各類建設項目的受理、審查、審批和上報。協助各類建設活動的監管和驗收。
三、負責組織申報和實施風景名勝區(地質公園和世界遺產保護區)重大項目建設工程。負責指導景區日常管理部門(公司)實施一般建設項目和對旅遊配套設施維修維護。
四、負責景區規劃建設執行情況的調研和綜合,負責重點項目的申報、實施和迎檢等工作。
五、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經營管理科
(加掛招商引資辦公室牌子)
一、負責崀山風景名勝區內經營性的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公共衛生、經營秩序的維護和管理以及崀山風景名勝區景點管理的日常工作及協調工作。
二、負責崀山風景名勝區的宣傳、市場開發和行銷工作;負責對湖南崀山恆源國際旅遊發展有限公司和湖南崀山盛源旅遊文化發展有限公司行政監管的日常工作。
三、負責景區資源有償使用費的徵收;負責景區內已被徵收為國有的山林土地等不動產管理使用的事務工作。
四、負責相關行政主管部門涉及景區經營秩序、旅遊投訴、管理秩序方面的行政許可和行政執法的監督。
五、負責研究崀山風景名勝區旅遊文化產業發展戰略;負責景區招商引資等工作。
六、負責景區廣告發布的審查審批,崀山馳名商標的管理和使用。
七、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法規科
一、負責與風景名勝區保護管理有關的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檔案的貫徹實施。
二、負責起草崀山風景名勝區管理規範性檔案,參與崀山景區行政執法工作,負責辦理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相關事項。
三、協調和處理景區游農矛盾、遺留問題及景區省際邊界糾紛。
四、負責景區普法宣傳教育。
五、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綜合執法大隊
(加掛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公室牌子)
一、受縣人民政府委託,負責崀山景區所轄區域內的綜合行政執法、秩序管理和環境衛生監管工作。負責執法區域內民居、民用設施等各類建設活動的日常巡查、監管和執法工作,履行檢查、監督行政職能,依法採取行政強制措施,行使《湖南崀山風景名勝區保護條例》規定的行政處罰權;在崀山景區內接受國土、林業、水利、建設、規劃、環保、交通、畜牧水產等部門委託的景區執法許可權進行行政處罰。具體行政執法職權按程式報批。
二、負責景區各類應急預案演練以及公共安全的宣傳和教育培訓工作;組織協調、指導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協調各類
突發公共事件的預防預警、信息報送、應急回響、事後調查和評估、新聞發布等工作;負責景區內防火日常巡查和宣傳工作。
三、研究提出景區安全生產有關政策措施和協調處理安全生產重大問題的建議;監督檢查、指導協調各有關部門和景區的安全生產工作;參與研究有關部門在產業政策、資金投入、科技發展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產的相關工作;研究擬訂年度安全生產控制考核指標;按照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負責組織景區範圍內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和辦理結案工作。
四、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監察室
一、按照《監察法》有關規定履行監察職責。
二、在紀委領導下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和幹部作風建設,督查各項制度執行情況。
三、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監測展示服務中心
一、負責數位化智慧景區建設的統一規劃和實施。
二、負責數位化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管理。
三、負責崀山監測中心與展示中心的日常管理和有序開放。
四、負責景區網路建設、管理和維護工作;負責指導恆源公司、盛源公司發布景區信息,全面實施“網際網路+”項目。
五、對景區資源保護、森林防火、旅遊秩序、治安秩序、交通管制等工作進行實時監控,協調大氣水質監測工作。
六、負責收集、補充完善館內標本及展品,做好博物館的崀山地質地貌、生物生態與景觀突出價值等科普展示宣傳教育工作,協助國內外地質、生態生物等有關專家對崀山景區開展基礎研究。
七、做好參觀考察接待服務工作和管理中心應急備用電源的管理使用。
八、協助辦公室日常工作。
九、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科室職責
辦公室職責
一、負責組織協調重大綜合性、全局性的工作和活動。
二、負責全面深化改革的統籌協調、整體推進、督促落實等工作。
三、負責綜合協調、上傳下達、文電處理、對外聯絡、信訪接待、政務公開、文書檔案管理、辦公自動化等工作。
四、負責物資採購、對外接待、後勤保障工作。
五、負責信息綜合、宣傳思想、日常管理、績效評估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六、分管監測展示服務中心。
七、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人力資源科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和縣有關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及法律法規規章。
二、按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局黨委和管理局機關、直屬單位幹部職工的培訓、教育、考察、選拔、任免和交流工作。
三、負責指導、協調黨的基層組織建設,編制黨建工作計畫,負責黨員的管理和發展工作;負責黨員因私出國(境)的審批工作和幹部、職工因公出國(境)的政審工作。
四、配合縣組織部門對所屬單位、直屬單位及託管單位領導班子的考核工作;負責管理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
五、負責機關、直屬單位及託管單位機構編制、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管理工作。
六、負責計畫生育、老齡、老乾和群團工作;承辦專業技術職務評定及資格考試、專業技術崗位的設定;負責各類人才資源開發計畫的編制和人才引進工作;負責所屬單位的年度考核工作。
七、負責就業管理、勞動契約鑑證、勞動監察和勞動年檢工作;負責勞動工資和人事統計工作;協助縣有關部門做好社會保險統籌、勞動爭議仲裁等工作。
八、負責統戰工作。
九、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財務統計科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縣政府有關財政、統計、資金、財務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規定。
二、負責風景區財政預算和財政信用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和預算外資金管理;負責行政事業財務、基本建設財務的監督管理;負責企業財務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負責會計事務和財政部門監製的各類票據的管理。
三、負責國有資產的管理;負責財政預算內收入和預算外收入的徵收和管理;負責審計監督基金、貸款、捐助或援助資金的財務收支;負責勞資、固定資產投資管理等統計工作。
四、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資源管理和遺產保護科職責
(加掛中國丹霞·崀山世界遺產和地質公園保護管理辦公室,崀山風景名勝區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牌子)
一、負責研究、制定和落實景區(遺產地和地質公園)分級保護、地質地貌保護、森林生態保護、環境保護、野生動植物保護、水體保護、文物保護等各項資源保護的具體措施及科研科普工作;參與景區內各項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環境地質災害評價和制定水土保持方案的審查工作。
二、負責相關行政主管部門涉及風景名勝資源保護方面的行政許可和行政執法監督;負責已徵用山林土地等不動產的權屬管理。
三、建立健全遺產地和地質公園保護管理規章制度,制定和嚴格落實各項保護措施,確保遺產地得到長期有效地保護,維護遺產價值的真實性和完整性;加強遺產地內生物多樣性的保護管理,做好“中國丹霞”地貌的科學研究,做好有關“中國丹霞”重要科研成果的推廣和宣傳工作,積極支持、組織和參與有關丹霞地貌的國際國內會議。
四、負責景區防火辦日常工作,組織開展森林防火宣傳教育活動;協調、檢查、監督各景區的森林防火等工作;抓好森林消防專業隊伍建設,組織指揮撲救森林火災。
五、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規劃建設科職責
一、負責組織編制、修改、申報、宣傳、實施崀山風景名勝區(地質公園和世界遺產保護區)的發展規劃、總體規劃和各類詳細規劃;參與涉及風景名勝(地質公園和世界遺產保護區)資源保護、旅遊開發、產業調整、科普教育等有關行業規劃的編制、審核工作。
二、負責風景名勝區(地質公園和世界遺產保護區)內各類建設項目的受理、審查、審批和上報。協助各類建設活動的監管和驗收。
三、負責組織申報和實施風景名勝區(地質公園和世界遺產保護區)重大項目建設工程。負責指導景區日常管理部門(公司)實施一般建設項目和對旅遊配套設施維修維護。
四、負責景區規劃建設執行情況的調研和綜合,負責重點項目的申報、實施和迎檢等工作。
五、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經營管理科職責
(加掛招商引資辦公室牌子)
一、負責崀山風景名勝區內經營性的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公共衛生、經營秩序的維護和管理以及崀山風景名勝區景點管理的日常工作及協調工作。
二、負責崀山風景名勝區的宣傳、市場開發和行銷工作;負責對湖南崀山恆源國際旅遊發展有限公司和湖南崀山盛源旅遊文化發展有限公司行政監管的日常工作。
三、負責景區資源有償使用費的徵收;負責景區內已被徵收為國有的山林土地等不動產管理使用的事務工作。
四、負責相關行政主管部門涉及景區經營秩序、旅遊投訴、管理秩序方面的行政許可和行政執法的監督。
五、負責研究崀山風景名勝區旅遊文化產業發展戰略;負責景區招商引資等工作。
六、負責景區廣告發布的審查審批,崀山馳名商標的管理和使用。
七、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法規科職責
一、負責與風景名勝區保護管理有關的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檔案的貫徹實施。
二、負責起草崀山風景名勝區管理規範性檔案,參與崀山景區行政執法工作,負責辦理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相關事項。
三、協調和處理景區游農矛盾、遺留問題及景區省際邊界糾紛。
四、負責景區普法宣傳教育。
五、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綜合執法大隊職責
(加掛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公室牌子)
一、受縣人民政府委託,按局裡統一部署負責崀山景區所轄區域內的綜合行政執法、秩序管理和環境衛生監管工作。負責執法區域內民居、民用設施等各類建設活動的日常巡查、監管和執法工作,履行檢查、監督行政職能,依法採取行政強制措施,行使《湖南崀山風景名勝區保護條例》規定的行政處罰權;在崀山景區內接受國土、林業、水利、建設、規劃、環保、交通、畜牧水產等部門委託的景區執法許可權進行行政處罰。具體行政執法職權按程式報批。
二、負責景區各類應急預案演練以及公共安全的宣傳和教育培訓工作;組織協調、指導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協調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預防預警、信息報送、應急回響、事後調查和評估、新聞發布等工作;負責景區內防火日常巡查和宣傳工作。
三、研究提出景區安全生產有關政策措施和協調處理安全生產重大問題的建議;監督檢查、指導協調各有關部門和景區的安全生產工作;參與研究有關部門在產業政策、資金投入、科技發展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產的相關工作;研究擬訂年度安全生產控制考核指標;按照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負責組織景區範圍內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和辦理結案工作。
四、負責黨管武裝工作。
五、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監測展示服務中心職責
一、負責數位化智慧景區建設的統一規劃和實施。
二、協調景區數位化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管理。
三、負責崀山監測中心與展示中心的日常管理和有序開放。
四、負責景區網路建設、管理和維護工作;負責指導恆源公司、盛源公司發布景區信息,全面實施“網際網路+”項目。
五、對景區資源保護、森林防火、旅遊秩序、治安秩序、交通管制等工作進行實時監控,協調相關職能部門大氣水質監測工作。
六、負責收集、補充完善館內標本及展品,做好博物館的崀山地質地貌、生物生態與景觀突出價值等科普展示宣傳教育工作,協助國內外地質、生態生物等有關專家對崀山景區開展基礎研究。
七、做好參觀考察接待服務工作和管理中心應急備用電源的管理使用。
八、協助辦公室日常工作。
九、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機構地址
地址:湖南省邵陽市新寧縣崀山鎮崀山景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