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樂山市委辦公室、樂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峨邊彝族自治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樂委辦〔2010〕67號),設立峨邊彝族自治縣水務局,為縣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峨邊彝族自治縣水務局
- 機構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機構地址,職能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其它事項,
機構地址
職能調整
(一)將峨邊彝族自治縣農業局承擔的水務工作職責劃入縣水務局。
(二)將原縣規劃和建設局承擔的城市供水、排水、計畫用水、節約用水、污水處理、城市防洪等行政管理職責以及指導城市規劃區地下水開發利用和保護、審查全縣供水企業資質、並對相關企業實施行業管理和指導職責劃入縣水務局。
主要職責
(一)宣傳貫徹執行有關水務、漁業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負責擬定全縣水務和漁業管理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編制全縣城鄉水務、漁業發展規劃;組織制定全縣水資源總體規劃、流域規劃和專業規劃,擬定全縣中長期供水計畫和年度供水計畫、水量分配方案和旱情緊急情況下水量調度預案,並組織實施。
(三)組織有關全縣國民經濟發展總體規劃、城市規劃及重大建設項目的水資源利用和防洪論證工作;組織實施取水許可制度和水資源費徵收制度;發布全縣水資源公報。
(四)負責全縣水資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的統一管理和監督工作;負責對水資源的動態監測;會同縣環境保護局和有關部門擬定水功能區劃;審核水域納污能力、向縣環境保護局提出限制排污總量的意見;審查排污口的設定、改建和擴建;監測江河湖庫及飲水區等水域的水質、水量,組織編制全縣節約用水、計畫用水規劃和有關標準,並組織實施。
(五)負責組織指導全縣水務行政、漁業行政執法工作;負責水務、漁業行政複議的受理和行政訴訟的應訴工作;調解處理重大水事、漁事糾紛;依法查處水事、漁事違法案件。
(六)負責組織編制全縣供、排水規劃和供、排水行業管理工作;負責全縣供水企業的資質管理;制定全縣供水行業的服務標準並實施監督檢查;負責全縣供水、污水處理價格測算的組織工作;負責指導、監督全縣供水、排水、污水處理、再生水利用等基礎設施建設;負責自備井的管理和指導;負責對城市排水設施實行排水許可和排水接管的行政監督管理。
(七)負責擬定水務行業經濟調節措施,研究提出水務行業有關價格、稅收、信貸、財務等經濟調節意見;負責編制全縣水務行業建設項目資金計畫,對水務資金的使用進行巨觀管理、監督和審查。
(八)組織指導全縣水務基本建設,並實施行業監督管理;負責全縣水務行業基本建設的質量監督和安全管理工作;負責小型水利工程建設審批,初審、轉報大中型水利基建項目初步設計;組織建設和管理具有控制性或跨鄉鎮的重要水利工程;組織指導水庫、水電站大壩的安全監督。
(九)組織協調全縣農田水利基本建設;組織指導全縣農村水利工程建設和管理工作;承擔縣政府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指揮部的日常工作。
(十)編制全縣水土保持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水土保持預防監督、水土流失監測和綜合防治工作;組織實施工程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和設施驗收的審批,徵收水保“兩費”;指導水利綠化工作。
(十一)組織指導、協調、監督全縣防洪、抗旱、排澇和應急管理工作,對縣境內主要江河和重要水利工程實施防洪抗旱調度和山洪災害監測;掌握全縣境內的雨情、水情信息,及時傳達各有關單位;承擔縣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的日常工作。
(十二)負責全縣的水產漁政工作,擬定全縣漁業發展和漁業資源保護規劃,並組織實施;實施漁業環境監測;負責對水產資源、水生野生動物的管理和保護;負責水生動物的防疫、境內檢疫和病害防治的組織工作;監督指導水務行業多種經營、水產品質量安全和漁船安全。
(十三)指導全縣江河、湖庫、灘涂的綜合治理與開發;組織實施河道采砂許可制度和徵收河道砂石資源費制度。
(十四)指導全縣有關水務、漁業等項目的科學研究和技術推廣,組織指導全縣重大水務、漁業項目對外合作和交流。
(十五)指導全縣水務行業幹部職工隊伍建設和服務體系建設;指導水務行業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工作。
(十六)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峨邊彝族自治縣水務局設5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和目標管理工作;負責機關綜合檔案、材料起草,文書檔案管理,來信來訪接待,信息信件傳遞,檔案收發列印,機要保密、保衛和後勤管理工作;辦理人大、政協有關建議、議案和提案;負責局機關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管理工作。
負責局屬單位專業技術職務的申報、考核、管理工作,協調組織全局專業技術人員及工勤崗位人員培訓、考核及職工教育工作;承辦機關職工學習、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具體工作。
(二)供排水管理股
負責編制全縣供水、排水、污水處理、再生水利用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城鄉供水企業的資質管理,制定全縣供水行業的服務標準並實施監督檢查;負責全縣供水、污水處理價格測算的組織管理;負責城鄉飲水安全和管網供水監督管理;指導監督供排水行業安全生產;負責對城市排水設施實行排水許可和排水接管的監督管理;指導實施供排水管線的新建、改建及擴建工作;負責指導、監督全縣供水、排水、污水處理、再生水利用等基礎設施建設;負責自備井的管理和指導;負責城鄉供水應急管理。
(三)水資源和漁政管理股(行政審批股)
負責全縣水資源統一規劃、管理、配置、節約和保護工作;負責水資源的調查評價和監測工作;組織編制水資源總體規劃和專業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取水許可制度、水資源論證制度、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負責對水資源的動態監測;會同有關部門擬定水功能區劃;審核水域納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總量的意見;審查入河排污口的設定、改建和擴建;監測江河湖庫及飲水區等水域的水質、水量,組織編制全縣節約用水、計畫用水規劃和有關標準,並組織實施;指導城市水源規劃、開發利用和節約保護工作;發布峨邊彝族自治縣水資源公報。
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擬定全縣漁業發展和漁業資源保護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全縣的漁業生產工作;實施漁業環境監測,組織水下工程對漁業資源影響的論證工作;對水生動物保護實行巨觀管理;負責水生動物的防疫、境內檢疫工作;協調處理漁事糾紛,參與漁政案件查處工作;指導漁船安全監管;組織實施捕撈許可證制度,負責徵收漁業資源增殖保護費和漁船管理費。
組織實施水務行政、漁業行政審批(許可)工作;承辦水務行政、漁業行政審批(許可)項目的諮詢、受理、辦結、告知和核發許可證書工作;參與相關項目聯審、代辦工作;負責水務行政、漁業行政許可(審批)項目的評審匯總、歸集上報、信息發布和綜合統計工作。
(四)規劃和水利水保股
負責編制水務行業綜合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編制流域或區域綜合規劃和專項規劃,協調流域開發工作;指導全縣水務基本建設,實施行業監督管理;參與縣立項項目的聯合審批、上報工作,負責水務工程的建設管理、階段性驗收和竣工驗收;負責水務工程建設業主負責制、招投標制、工程監理制和契約管理制的行政監督工作;負責全縣水務行業基本建設的質量監督和安全管理工作;掌握轄區內水務工程質量動態和安全監督工作情況並及時報告;負責監督水務工程質量事故的處理。
組織制定全縣農村水利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指導全縣農村水利工程建設和管理;指導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指導水渠、水庫等水利工程水環境治理和農業節約用水工作;擬定全縣農業用水計畫並組織指導實施;制定管理和保護水利工程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實施;組織指導灌區渠系配套、旱山村治理、山坪塘整治等農村水利工程建設、生產運行和安全管理;組織指導水庫大壩的安全鑑定、病害治理和安全監督;組織指導農業供水價格的改革並監督實施;承擔縣政府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指揮部的日常工作。
制定全縣水土保持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水土保持預防、水土流失監測、水土流失的綜合防治,定期發布水土流失監測公告;負責縣級管理的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審查及水土保持設施驗收工作;負責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規費的徵收工作;參與水土保持違法案件的查處工作;指導全縣水利綠化工作。
(五)河道管理股
指導全縣江河、湖庫、灘涂的綜合治理與開發;負責江河“三線”劃定工作;指導、參與全縣河道管護範圍的劃定、確權和定界工作;組織實施縣管河道管理許可權內的建設項目工程建設方案、水工程建設項目防洪規劃同意書、非防洪建設項目洪水影響評價報告、河道管理範圍內建設項目位置和界限、城市建設填堵水域、廢除圍堤審查工作;負責全縣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河道采砂許可制度和徵收河道砂石資源費制度,加強河道采砂現場管理,制定重點河道清障計畫和方案並組織、監督實施;參與河道違法案件的查處工作;承擔縣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峨邊彝族自治縣水務局機關行政編制4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總工程師1名;中層領導職數5名。
縣紀委、監察局派駐紀檢組長1名。
機關工勤編制1名,編外用工控制數2名。
其它事項
(一)峨邊彝族自治縣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設在縣水務局。其主要職責:貫徹執行有關防汛抗旱工作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執行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和縣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的決定和命令,組織協調、指導監督全縣防汛、抗旱、排澇和應急管理工作;承擔縣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的日常工作和汛期值班工作;負責對主要河流、重要水利工程實施防汛抗旱調度;負責全縣汛情、旱情、災情統計和發布;指導全縣防汛抗旱規劃、預案、物資儲備和隊伍建設的管理。
(二)峨邊彝族自治縣人民政府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指揮部辦公室設在縣水務局。其主要職責:負責全縣農田水利基本建設(含農業、水利、林業、農機、交通、國土等部門涉水項目建設)的宣傳發動、組織協調;指導農田水利基本建設部門規劃編制和年度目標任務制定;開展農田水利基本建設監督檢查、統計總結和考核獎懲;圍繞農田水利基本建設的重點、熱點、難點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制定措施和辦法。
(三)水資源保護與水污染防治職責的分工。峨邊彝族自治縣水務局對水資源保護負責,峨邊彝族自治縣環保局對水環境質量和水污染防治負責。縣環境保護局發布水環境信息,對信息的準確性、及時性負責。縣水務局發布水資源信息中涉及水環境質量的內容,應當與縣環境保護局協商一致。兩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協調與配合,建立協商機制,定期通報水資源保護與水污染防治有關情況,協商解決重大問題。
(四)城市建設管理中有關涉水職責的分工。縣水務局負責城市供排水管網、城市防洪設施和排澇設施建設管理工作;峨邊彝族自治縣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負責城市供排水管網布局的規劃工作。兩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協調與配合,建立協商機制,定期通報有關情況,協商解決重大問題。
(五)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事項另行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