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陽市雲溪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岳陽市雲溪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岳陽市雲溪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岳陽市雲溪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根據《中共湖南省委辦公廳、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岳陽市縣市區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湘辦〔2019〕13號)、《中共岳陽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於印發岳陽市雲溪區承擔行政職能事業單位改革方案的通知》(岳編辦通〔2019〕21號),區人社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市委關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落實區委關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岳陽市雲溪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職能轉變,職責分工,機構設定,內設機構,事業單位,行政編制,地理位置,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法律法規和政策;擬訂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起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規範性檔案草案,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對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進行綜合管理、監督指導、協調服務。
(二)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指導全區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負責全區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技能培訓制度,組織實施就業援助、特殊群體就業等政策,牽頭落實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落實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
(四)統籌推進建立全區覆蓋城鄉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組織實施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落實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編制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會同有關部門實施全民參保計畫並建立全區統一的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台。
(五)負責全區就業、失業和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指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統籌實施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落實勞動關係相關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監督落實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監督落實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協調指導處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訪事項和突發事件
(七)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歸口管理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工作;負責博士後、留學回國人員的管理協調工作;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培養和組織享受政府特殊津貼人員推薦和選拔工作; 擬訂並落實吸引留學人員來雲溪(回國)工作、定居和國(境)外機構在區內招聘專業技術骨幹人才管理政策;組織擬訂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和激勵制度;完善職業資格制度,健全職業技能多元化評價政策。
(八)會同有關部門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規範事業單位崗位設定、公開招聘、聘用契約等人事綜合管理工作,擬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
(九)負責事業單位工資收入分配綜合管理;組織實施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配合相關部門審核納入區級財政統一發放工資範圍的事業單位及人員的工資、獎金、津補貼標準和離退休費,落實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建立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決定、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指導和監督國有企業工資總額管理和企業負責人收入分配。
(十)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區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參與協調解決農民工工作中的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區級表彰獎勵制度,綜合管理表彰獎勵工作,根據授權承辦區級以上表彰獎勵活動相關工作。承擔全區評比達標表彰相關工作。
(十二)完成區委和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能轉變

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改革,進一步減少行政審批事項,規範和最佳化對外辦理事項,減少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等審批事項,實行國家職業資格目錄清單管理,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創新就業和社會保障等公共服務方式,加強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務水平。

職責分工

  • 與岳陽市雲溪區教育體育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牽頭,會同區教育體育局等部門擬訂。高校畢業生離校前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由區教育體育局負責;高校畢業生離校後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

機構設定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協助局領導對政務、業務工作進行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牽頭落實本局中心工作任務;牽頭編制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項目及工作綜合研究;協調和督促全局系統為民辦實事、政府績效評估、建議提案辦理工作;負責督查落實本系統年度目標管理任務;負責本局政務信息、新聞宣傳、報刊征訂等工作;負責局黨組會議、局長辦公會議、局務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印章管理、機關文書檔案、安全保密、局機關及食堂財務等日常工作;負責政工人事、黨建、綜合治理、安全生產、老乾、工會、本單位職工人事檔案等工作。
(二)政策法規股(信訪維穩辦公室、勞動執法、勞動關係)。起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地方政策規範性檔案,承擔局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和政務公開工作,負責局機關重大決策的合法性審查工作;負責監督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的行政執法情況;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聽證和執法監督等相關工作;負責相關普法工作及法律、法規培訓和諮詢服務工作;負責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的信訪維穩工作;負責突發性民眾上訪事件的指揮調度、應急管理等工作;擬訂全區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工作規劃和實施規範。受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委託實施勞動保障監察的具體工作。負責宣傳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監督落實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監督實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以及特殊工種的勞動保護政策;對用人單位招用人員的情況、勞動用工的情況、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及補償的情況、辦理社會保險的事項實施監察;對職業介紹機構、職業技能培訓機構、技能考核鑑定機構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的情況實施監察;對同級工商行政管理、機構編制、民政等部門註冊登記或者許可的用人單位、就業服務機構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受理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的舉報、投訴;依法糾正和查處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負責實施全區勞動關係政策和勞動契約、集體契約制度;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集體契約的審核和勞動用工備案工作;承辦勞務派遣許可、企業特殊工時制度的審批;負責實施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巨觀調控政策和支付保障政策;指導和監督國有企業工資總額管理和企業負責人工資收入分配;指導和協調企業職工分流安置工作。
(三)事業單位管理股。指導全區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擬訂全區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事業單位崗位設定管理有關工作;推行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牽頭組織事業單位各類考錄、招聘的報名、資格審查及公開招考工作;承擔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考核、獎懲有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人員調配政策,按規定承辦機關事業單位人員調配事宜;協助辦理全區事業單位高層次人才引進,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招聘計畫、被錄用人員考核管理和辦理列編手續工作;承擔區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指導全區各機關事業單位做好工勤技能崗位考核工作;負責專業技術人員職稱改革工作,完善專業技術人員職務聘任制度,建立專業技術資格制度,推行專業技術執業(職業)資格制度;負責全區各類考錄行政審批、招聘人員的報名、資格審查,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審資格審查、組織評審、資格確認工作,負責全區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資格審查和資格確認工作;負責全區機關事業單位工勤技能人員工勤技能等級考試的資格審查和確認工作;負責全區事業單位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工勤人員的繼續教育管理工作;負責全區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獎懲工作;承擔區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承辦全區事業單位管理崗位職級晉升工作;負責各類考錄、招聘行政審批和各類專業技術資格、職業資格證書的核准、審驗、發放,承擔國家職業技能資格證書辦理和發放工作。
(四)工資福利股。組織實施全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工資收入分配、福利、離退休等政策;承擔全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績效工資總額和信息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國家、省級表彰獎勵制度,擬訂區級表彰獎勵制度,根據授權承辦區級及以上表彰獎勵活動相關工作,承擔相關國家表彰獎勵獲得者、國務院榮譽稱號獲得者和省部級榮譽稱號獲得者的管理工作,承擔全區評比達標表彰工作。負責全區鄉鎮工作補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特殊崗位津貼的測算和發放審批工作;負責落實國家和省市有關事業單位工作時間、休假制度及工作人員的疾病、工傷、生育停工期間的待遇等政策;負責全區事業單位、機關工勤在職和退休人員死亡撫恤及遺屬生活困難補助審批等工作;協助辦理全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參加工作時間和工齡認定工作;負責全區事業單位工資年報統計工作;會同有關單位承辦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勞動能力鑑定工作。
(五)社會保險股。組織實施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農村基本養老保險和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政策;負責擬訂機關、事業、企業單位、社會團體的補充養老保險等政策並監督落實;負責承辦全區征地方案中有關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措施的審核工作;依法依規對養老、失業、工傷等保險經辦機構的業務指導和監督檢查;負責區本級企業職工正常退休的審批及提前退休的審核工作;負責有關專業技術人員延長離退休年齡和提高離退休待遇審批;按分工承辦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工作;會同有關單位承辦社會保險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負責全區高校畢業生見習基地工作;負責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工作。
(六)社會保險基金監督股。依法監督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資運營,組織查處重大違規案件;管理社會保險基金監督舉報系統,受理投訴舉報;負責審核全區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對社會保險征繳基數的稽核工作進行監督;承辦企業年金方案備案工作。
(七)就業創業和失業保險股。擬訂全區促進城鄉統籌就業的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勞動者平等就業、流動就業、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政策的實施,健全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指導和規範公共就業服務信息管理;指導離校後高校畢業生就業、特殊群體統籌就業和就業援助政策的實施;負責實施就業專項資金和扶持公共就業服務資金使用管理辦法;貫徹執行失業保險基本政策、改革方案和發展規劃,建立健全失業預警制度;指導監督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業務工作;負責辦理有關勞動關係轉移手續;擬訂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貫徹執行國家職業分類、職業技能標準、擬訂完善全區職業技能培訓、鑑定、競賽的具體辦法並指導實施;負責人力資源服務行政許可、審批、制證發證等工作;負責全區人力資源開發規劃和預測工作;擬訂全區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指導全區人力資源市場建設工作,監督管理全區人力資源市場中介機構;承辦勞動人事代理工作;負責承辦專業技術人員和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等的培訓和繼續教育工作;負責承辦全區人力資源信息統計和上報工作;負責全區編外人員審批、管理和服務等工作;負責勞務派遣工作。
機關黨組織和群團組織按有關規定設定。

事業單位

 (一)岳陽市雲溪區社會保險服務中心。為副科級公益類事業機構,主要職責是:負責貫徹實施社會養老保險政策法規;負責養老保險的稽核、征繳、支付、運營和管理工作;負責失地少地農民參加職工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稽核、征繳、支付、運營和管理工作;負責全區參加城鎮、農墾企業社會基本養老保險人員退休費的審核工作;負責制訂行政機關、事業單位、企業年金政策,審定有關單位承辦企業年金資格;負責貫徹實施農村居民、城鎮居民和被征地農民社會養老保險政策法規;負責參保登記管理、繳費申報管理、基金征繳、個人賬戶建賬與管理、待遇核定與發放、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檔案管理、統計分析等工作;負責對各鎮(街道)、社區勞動保障服務站(中心)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和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業務經辦情況進行指導和監督考核。根據上述主要職責,區社會保險服務中心設綜合辦公室、基金財務股、業務經辦股、退管股、社保稽核中心5個內設機構。核定全額撥款事業編制30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內設機構負責人(副股級)5名。
(二)岳陽市雲溪區就業服務中心。為副科級公益類事業機構,主要職責是:負責貫徹實施失業保險政策,負責失業保險基金征繳、支付運營和管理工作,負責失業基金征繳稽核;開展區域內勞動力市場管理工作,規範勞動力市場用工和就業行為,收集用工供求信息,組織開展職業指導、職業介紹和勞務輸出工作;負責對全區人力資源市場中介機構及民辦職業介紹機構進行審批,並實施監督管理和年檢工作;負責轄區內失業人員登記和就業失業登記證的發放;負責下崗職工和失業人員轉崗技能培訓、農村轉移就業人員和城鎮待業人員的職業培訓和創業培訓;負責技術工種人員職業技能鑑定和培訓;負責建立健全社區就業創業服務平台,指導開展就業創業服務工作;負責宣傳就業創業優惠政策,負責落實各項就業創業優惠政策,開發公益性就業崗位,安置就業困難人員就業。根據上述主要職責,區勞動就業服務中心設辦公室、失業保險股、城鎮社區就業服務股(解困再就業辦)、創業服務股(創業貸款擔保中心)、勞動力市場管理股(職業介紹中心)、職業培訓和職業技能鑑定股(培訓中心)等6個內設機構。核定全額撥款事業編制9名,設主任1名,副主任2名,內設機構負責人(副股級)6名。
(三)岳陽市雲溪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為副科級公益類事業機構,主要職責是:負責受理、調整、審理、裁決本區行政轄區內的各類勞動人事爭議案件;負責指導全區各用人單位和各鄉鎮勞動人事爭議調解委員會的工作;負責對各用人單位的工會人員、人力資源管理人員進行勞動人事法律知識的學習與培訓;負責對本區專、兼職仲裁員的聘用、培訓和組織管理工作;負責做好與人民法院等相關部門的交流、協調工作。根據上述主要職責,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設立案庭、調解庭、仲裁庭、辦公室、信息中心5個內設機構。核定全額撥款事業編制3名,其中院長1名,副院長1名。
(四)岳陽市雲溪區工傷保險基金管理中心。正股級事業單位機構,其主要職責是: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委託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工傷保險工作。現階段主要負責轄區內工傷保險參保的事務性工作包括工傷參保登記、人員異動、參保擴面、費率確定工作;承辦工傷勘察;負責開展工傷事故預防宣傳、培訓等事務性工作;承辦本行政區域工傷事故申報受理、調查取證、資料收集整理及初核的事務性工作。核定全額事業編制2名,其中主任1名。
(五)岳陽市雲溪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中心。正股級事業機構,其主要職責是:負責擬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信息系統的規劃和實施方案,承擔信息統計工作;負責擬訂全局有關信息系統方面的規章制度,依據國家、省廳、市局的有關標準,制訂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系統的各項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局內辦公自動化的建設、維護和管理,並提供技術服務;承擔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策和信息在網上的發布。收集、整理、加工國內外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的工作信息,供領導及有關部門參閱;負責管理信息系統運行及系統安全保密工作,負責對局屬計算機終端設備、軟體的維護和管理工作,負責信息卡的規劃、製作和發放;負責對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系統技術人員的計算機及信息技術培訓;對各鎮(街道)勞動保障信息系統建設提供技術指導,開展計算機信息方面的技術諮詢和服務工作;負責全系統行政審批工作。核定全額撥款事業編制2名,其中主任1名。
(六)岳陽市雲溪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檔案管理中心。正股級事業機構,其主要職責是:負責做好全區機關、企事業單位幹部職工檔案保管保護和安全、保密工作;配合用人單位收集、鑑別、整理幹部職工檔案材料,登記幹部職工職務、工資的變動情況;為單位和幹部職工辦理檔案的查閱、借閱、轉移等業務,為社保各經辦機構業務辦理搞好查詢服務;根據幹部職工紙質檔案信息資料建立對應的電子信息檔案;制定相關規章制度,建立管理業務台帳,搞好乾部職工檔案的業務建設;接受區檔案局及上級部門的業務指導、監督和檢查。負責接管區內國有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人事檔案及檔案信息化建設。核定全額撥款事業編制4名,其中主任1名。

行政編制

岳陽市雲溪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機關行政編制9名。設黨組書記1名、局長1名,副局長3名。
區人社局機關後勤服務事業編制1名,人員只出不進。

地理位置

岳陽市雲溪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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