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陽市規劃局

岳陽市規劃局

岳陽市規劃局的前身為1976年在岳陽市城市建設局內設的規劃設計股,1985年,正式成立岳陽市規劃設計管理處,代市人民政府行使城市規划行政管理權,當時為副處級機構,1991年,更名為岳陽市規劃局。1995年升格為正處級單位,隨後收編了各區規劃機構和人員,在各區成立了規劃分局,理順健全了規劃管理網路,實現了城市規劃的統一領導和集中管理。2001年機構改革,岳陽市規劃局被列為市政府行政組閣局,成為主管全市城市規劃工作的市人民政府工作機構,依法行使城市規划行政管理權。

2019年3月,根據《中共湖南省委辦公廳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岳陽市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湘辦〔2018〕61號)精神,組建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作為市政府工作部門,不再保留市國土資源局、市規劃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岳陽市規劃局
  • 地點:湖南省岳陽市
  • 上級部門:岳陽市市政府
  • 成立時間:1991年
  • 單位級別:正處級
  • 主管區域:城市規劃
簡介,機構職能,領導班子,內設機構,直屬機構,

簡介

岳陽市規劃局是主管全市城市規劃工作的市人民政府工作機構,依法行使城市規划行政管理權,主要負責城市的規劃編制、規劃管理和行政執法工作。2005年建成的岳陽市規劃展覽中心,占地面積1020平方米,集規劃展覽、信息發布、規劃審批等功能於一體,建有先進的規劃信息管理服務網站和完善的規劃管理系統,能及時向社會公布規劃工作的動態、規劃審批和違法建設查處的情況,並能查詢規劃的相關知識和法律法規等,實現了城市規劃的統一領導和集中管理。

機構職能

主要職責:
1、負責組織城鄉規劃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宣傳貫徹執行。具體組織城鄉規劃區內總體規劃、分區規劃、詳細規劃、專業規劃的編制(修編)、評審、報批與審批。負責本市行政區域內各建制鎮的規劃編制與實施的指導、檢查、監督工作。
2、負責本城市規劃區內城市測繪、城市管線、市政工程的規劃、審批,負責本城市測繪、規劃設計單位的資質管理和外來城市測繪、規劃設計單位的註冊管理。
3、負責城鄉規劃“一書兩證”的管理工作,按有關規定核發本城市規劃區內建設工程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參與本城市規劃區內建設工程(項目)的可行性論證,按有關規定負責組織本城市規劃區內規劃設計、城市設計和建築工程設計方案招標審查、報批;負責建設用地、建設工程規劃條件的擬訂,參與本城市規劃區內建設工程初步設計的審查;參與建設工程的竣工驗收。
4、依法、依規負責本城市規劃的管理與實施,查處各種違法違章建設行為。負責本城市規劃區內私房建設的規劃審批。

領導班子

一、黨組書記、局長曲安江同志
主持市規劃局全面工作,主管領導班子建設、“一書三證”核發和禁違拆違治違工作。
分管單位:市規劃勘測設計院
二、黨組副書記、副局長許淞同志
協助局長主持市規劃局全面工作,分管財務管理、目標管理考核、綜合治理、檔案管理、機關事務、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辦理、政務公開、對外宣傳和網路輿情、檢查督促局黨組會和局長辦公會決議的落實情況。承辦上級領導及黨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分管科室:辦公室、財務審計科
三、黨組成員、副局長易湘清同志
協助局長主持市政務中心規劃視窗的日常工作,參與各層次規劃編制及審查、建築工程竣工規劃條件的核實和規費收繳、在駐局紀檢組長未到任之前繼續負責紀檢監察和城鄉規劃效能監察。承辦上級領導及黨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分管科室:綜合管理科(行政審批辦)、駐局紀檢組、監察室
四、黨組成員、調研員、機關黨委書記李建軍同志
協助局長分管黨的建設、思想政治、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組織人事、勞資、幹部職工培訓、統戰、精神文明建設、機關作風建設、黨務公開、對各縣(市)屈原管理區的規劃業務指導及目標管理考核。承辦上級領導及黨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分管單位和科室:人事科(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科)、機關黨委、鄉鎮規劃管理科
五、黨組成員、副局長楊建軍同志
協助局長分管局系統建築方案審查、建設工程規劃審批、建築工程規劃協調、主持局業務例會、規劃業務綜合協調、公建項目工程監督檢查。承辦上級領導及黨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分管科室和分線工作:工程管理科;各分局工程規劃許可。
六、黨組成員、副局長李國偉同志
協助局長分管局系統規劃監察(執法)、信訪、協調公建項目批後管理、舊城改造規劃實施和安置房建設、行政處罰、行政訴訟、行政複議、法律法規宣傳、市禁違拆違治違領導小組辦公室、禁違拆違治違督查考核。承辦上級領導及黨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分管單位和分線工作:市規劃監察支隊、市城鄉規劃禁違拆違治違工作辦公室、法規監察科、信訪科;各分局禁違拆違治違和法規監察工作。
七、副局長張世愚同志
協助局長分管局系統建設用地規劃條件審核、規劃審批與協調、容積率管理、用地性質變更、舊城改造規劃、各層次規劃編制及審查、在局總工程師未到任之前繼續負責局系統技術管理、業務培訓、指令性規劃編制及協調、規劃設計市場和規劃設計單位資質管理、規劃信息收集、宣傳及信息網站建設、市城鄉規劃委員會辦公室。承辦上級領導及黨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分管科室(單位)和分線工作:市規劃信息中心、用地管理科、規劃編制科、總工程師辦公室;各分局規劃編制、規劃選址許可和用地規劃許可
八、黨組成員劉雪梅同志
協助局長分管局系統工程管線和市政道路規劃審批、市級以上工程管線和交通工程規劃協調、市政工程規劃的協調、市規劃協(學)會。承辦上級領導及黨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分管科室(單位)和分線工作:市規劃協(學)會、測繪管線科;各分局市政道路、管線工程規劃許可
九、副調研員屈黃吉同志
協助黨組成員劉雪梅同志管理市規劃協(學)會,承辦上級領導及黨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副調研員張建群同志
協助黨組成員、調研員、機關黨委書記李建軍同志管理機關黨委相關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局機關和直屬單位行政事務,制定局機關內部管理制度;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工作;負責重要檔案和報告的起草工作;承擔宣傳、統計、保密、接待、信訪、安全、提案議案辦理、信息化建設、政務公開、計畫生育、後勤服務等工作;承辦或督促局長辦公會議決議事項的落實。
二、用地管理科
承辦本城市規劃區內建設項目選址與用地規劃的審核和報批;擬訂項目用地規劃設計條件;承辦建設項目選址意見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的內容審核工作;承辦本城市規劃區內建設用地性質變更、土地出讓轉讓及臨時用地的審批等工作;承辦非指令性修建性詳細規劃設計方案的招標投標及審批;承辦建設項目立項的規劃審核工作;負責用地容積率管理工作;參與建設用地糾紛及違法用地的調查和處理;參與本城市規劃區內建設工程(項目)的可行性論證。
三、工程管理科
承辦本城市規劃區內建設工程(含臨時工程及大型戶外廣告)報建條件的審核,擬訂建設工程規劃設計條件;按有關規定組織建設工程設計方案的評審和報批;承辦本城市規劃區內建築工程設計方案的報批;承辦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內容審核工作;承辦市財政委託的政府性基金徵收工作;負責組織建築工程規劃放線、驗線及批後管理工作;負責建築工程容積率管理工作;參與違法建設工程及相關問題的調查和處理;參與建設工程初步設計審核和竣工驗收。
四、綜合管理科
承辦規劃條件的核實工作;承辦收繳行政規費的核查工作;承辦新建項目容積率的核查工作;負責“一書三證”的發放工作;參與建設工程的竣工驗收;承辦規劃業務例會的前期工作,起草會議紀要並督促落實;負責規劃審批月報表及規劃業務對外統計報表;承辦業務檔案的移交。
五、測繪管線科
承擔本城市規劃區內市政工程管線、城市道路及相關構築物規劃設計條件的擬訂及其規劃設計方案的評審和報批;承辦相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內容審核工作;負責本城市規劃區內測繪單位的資質和測繪市場的管理;負責組織市政工程放線、驗線及批後管理工作;參與相應業務範圍內建設工程初步設計的審核及竣工驗收
六、鄉鎮規劃管理科
負責宣傳貫徹落實村鎮規劃相關的法律、法規及政策;指導督促各縣市、屈原管理區建制鎮、集鎮的規劃編制(修編)及實施;指導新農村建設規劃;指導歷史文化名鎮、名村的保護規劃編制工作;組織各縣市區村鎮規劃管理人員的技術培訓;承辦村鎮規劃統計報表的上報。
七、規劃編制科
負責擬訂並落實年度指令性編制計畫;負責全市規劃設計單位資質審核與規劃設計市場的管理工作;承辦市域城鎮體系規劃、城市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指令性修建性詳細規劃及城市設計的審核與報批工作;承辦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的相關工作;承辦專業技術檔案的起草、審核、報批及規劃業務培訓工作;承擔市城鄉規劃委員會辦公室的具體工作;參與國土規劃、區域規劃、江河流域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編制工作。
八、財務審計科
承辦局系統年度部門預算、決算工作;承辦本局建設資金、事業經費、專項資金和預算外資金使用計畫的擬訂與報批;承辦局系統內部審計、會計核算、財務監督檢查以及固定資產的清查核資工作。
九、法規監察科(信訪科)
負責宣傳貫徹與城鄉規劃相關的法律、法規及政策;負責對各分局行政許可與規劃執法的合法性進行檢查;督查本城市規劃區內違法用地與違法建設的調查和處理;承辦規範性檔案的起草、審核與報批工作;承辦行政處罰決定書的審核工作;承辦行政訴訟案件;承辦各縣市區規劃管理中的行政複議工作;負責局機關重大行政決策的合法性審查;承辦案件檔案的移交;負責受理公民、法人或其它組織各種形式的上訪;督辦有關信訪事項的辦事情況;協調、處理與信訪有關的突發事件;承辦市創建、迎檢等中心工作;承擔市控違拆違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工作;負責市直部門控違拆違聯絡協調;負責對城區各級控違拆違隊伍的指導和管理;承辦控違拆違日常考核工作。
十、人事科
擬訂局機關和直屬單位人事管理制度,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組織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組織指導行業人才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政治思想、普法教育及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老幹部管理工作;承辦或督促局黨組會議決議事項的落實。
機關黨委負責局機關及直屬事業單位的黨群工作。
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設定。

直屬機構

岳陽市規劃局岳陽樓區分局
1、負責城市規劃區岳陽樓區範圍內經市規劃局審定的居民點以及已編制和批准舊城改造規劃範圍內的私房建設規劃審批,受市規劃局委託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2、配合市局查處上述範圍內私房建設的違法行為,承辦市局委託的行政應訴工作,並承擔由分局責任引起的行政賠償責任。
3、參與居民點的選址定點和規劃編制工作。
岳陽市規劃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
1、受市規劃局委託在城市規劃區岳陽經濟技術開發區範圍內行使城市規劃管理職能。
2、負責上述範圍內私房建設和岳陽經濟技術開發區及其以上計畫部門審批的公建項目的規劃申報和初審,受市規劃局委託核發《建設工程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3、負責查處上述範圍內的違法建設行為,承辦市規劃局委託的行政應訴工作,並承擔由分局責任引起的行政賠償責任。
4、在城市總體規劃和分區規劃的指導下,負責編制和審核區屬單位建設項目的修建性詳細規劃。
岳陽市規劃局南湖風景區分局
1、受市規劃局委託在城市規劃區南湖風景區範圍內行使規劃管理職能。
2、負責上述範圍內私房建設和南湖風景區及其以上計畫部門審批的公建項目的規劃申報和初審,受市規劃局委託,核發《建設工程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3、負責查處上述範圍內的違法建設行為,承辦市規劃局委託的行政應訴工作,並承擔由分局責任引起的行政賠償責任。
4、在城市總體規劃和分區規劃的指導下,負責編制和審核區屬單位建設項目的修建性詳細規劃。
岳陽市規劃局君山區分局
1、負責城市規劃區君山區範圍內私房建設和君山區計畫部門審批的公建項目的規劃審批,受市規劃局委託核發《建設工程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2、負責上述範圍內經君山區以上計畫部門批准的建設項目的申報和初審。
3、在城市總體規劃和分區規劃的指導下,負責編制和審批區屬單位建設項目的修建性詳細規劃。
4、負責查處上述範圍內的違法建設行為,承辦市規劃局委託的行政應訴工作,並承擔由分局責任引起的行政賠償責任。
岳陽市規劃局雲溪區分局
1、負責城市規劃區雲溪區範圍內私房建設和經雲溪區計畫部門審批的公建項目的規劃審批,受市規劃局委託核發《建設工程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2、負責上述範圍內經雲溪區以上計畫部門批准的建設項目的申報和初審。
3、在城市總體規劃和分區規劃的指導下,負責編制和審批區屬單位建設項目的修建性詳細規劃。
4、負責查處上述範圍內的違法建設行為,承辦市規劃局委託的行政應訴工作,並承擔由分局責任引起的行政賠償責任。
岳陽市規劃局規劃監察支隊
1、負責查處城市規劃範圍內的違法建設行為,及時拆除超過期限的臨時建築。
2、負責違法建設查處案件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鑑定和移交工作。
岳陽市規劃信息中心
1、負責宣傳貫徹《城市規劃法》。
2、負責本行業地理信息系統的建設和管理工作。
3、負責地理信息、技術諮詢與交流工作。
岳陽市規劃勘測設計院
1、規劃:從事區域規劃、總體規劃、分區規劃、詳細規劃(含控制性詳細規劃、修建性詳細規劃)、其他專項規劃及規劃諮詢。
2、市政:從事市政工程設計,包括道路、橋隧工程、給水、排水設計。
3、建築:從事建築工程及相應的工程諮詢和裝飾設計。
4、工程測繪:包括:控制、地形、市政工程、建築工程、線路工程測量。
5、地質勘察:岩土工程勘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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