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科名片
岳陽市財政局坐落在龍舟街附近,監管岳陽市財政,各位領導兢兢業業為人民服務,推動了岳陽市經濟發展,方便了廣大市民。得到一致好評。
機構設定
岳陽市城市建設投資管理中心
一、參與制定城市建設投資項目規劃,負責編制年度城建資金收支計畫。
二、負責政府性城市建設投資項目的籌融資。
三、負責城建項目的資金歸集與調度,組織項目核算,集中辦理城建項目結算和項目資金的集中支付。
四、負責城建工程項目管理,協調相關部門實施工程項目招投標和工程材料、設備的政府採購。
五、負責組織城市有形和無形資產的資本運營和經營管理,包括城市公用設施、基礎設施及戶外廣告位、計程車牌的經營權和道路、橋樑、雕塑冠名權等。
六、負責協調相關部門盤活城市土地資源,對城建資金償債用地和融資抵押用地進行收儲、核算和經營。
七、參與交通銀行、天潤發展、華潤天然氣等國有資產的管理,代表政府行使股東權力。
八、負責從事城建項目的招商引資工作。
九、負責受託管理財政“三項資金”債權及相關工作;市政府授權管理的其他工作。
十、辦理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岳陽市城市建設投資管理中心
綜合管理科
一、負責城建投對內對外綜合協調工作。
二、負責辦公設備等資產的採購、配備、管理和處置,管理公務用車。
三、負責工作的督查、督辦。
四、負責接待和來信來訪工作。
五、負責會議和活動的組織協調工作。
六、負責綜合性材料起草、公文辦理、檔案管理、上傳下達、信息宣傳、機要值班等工作。
七、負責組織幹部職工的學習培訓、考勤考核和臨聘人員的管理。
八、辦理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岳陽市城市建設投資管理中心
工程技術科
一、負責履行城建投資主體職能,參與政府性投資城建項目的組織實施;對項目部、監理、設計、施工等工程實施相關單位的工作進行指導、協調和管理。
二、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對項目設計方案和施工圖的會審,參與項目概算、預算、與結算的審查。
三、參與城建項目設計、施工、採購、監理的招標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辦理工程契約及契約委託手續。
四、會同有關部門審查城建工程項目的重大設計修改方案與工程變更,辦理項目前期費用審核及簽訂契約和支付手續,辦理契約範圍以外項目的調增、調減審查與申報。會同有關部門檢查契約的履約情況。
五、配合城建項目管理部門對工程進度、質量實施管理;參與工程項目的征地和拆遷協調。
六、會同城建項目建設管理部門主持竣工工程的驗收,主持辦理工程項目移交管理工作。
七、負責審核城建項目工程進度和責任單位進度報表,編制項目月進度匯總表,對工程進度款的申報提出審核意見。
八、負責工程項目檔案資料的歸集、整理和保管。
九、辦理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岳陽市城市建設投資管理中心
計畫財務科
一、負責編制城建項目建設資金年度收支計畫草案,配合開展項目選項、立項等工作。
二、負責起草城建項目資金結算調度方案,編制並實施項目資金月度收支計畫,辦理項目資金結算、匯總,辦理項目竣工結算和財務決算,出具財務分析報告。
三、負責協助城建項目融資,審核貸款契約等相關資料。
四、負責費用核算與支付;負責會計核算,編制會計報表。
五、負責往來賬款和到期本息的清收,參與各項資產管理。
六、負責歸集、整理會計資料。
七、辦理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岳陽市城市建設投資管理中心
城市經營科
一、負責組織城市有形和無形資產的資本運營和經營管理,包括城市公用設施、基礎設施及戶外廣告位、計程車牌的經營權和道路、橋樑、雕塑冠名權等。
二、負責對城建投資經營性資產的管理,參與交通銀行、天潤發展、華潤天然氣國有資產的管理。
三、負責城市建設融資,承辦項目包裝和報批。
四、負責協調國有土地儲備管理工作,盤活城市土地資源,承擔城建資金償債用地和融資抵押用地的收儲、核算、經營工作,做好土地經營和財務核算管理。
五、負責城建招商項目方案的設計、公告、洽談、擬訂投資建設協定,負責招商項目竣工後投資償還的測算和審核。
六、受託管理財政“三項資金”債權及相關工作。
七、辦理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岳陽市非稅收入徵收管理局
一、負責落實非稅收入征管的法律、法規和制度,研究擬訂市級非稅收入征管實施辦法。
二、負責市本級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附加)、專項收入、罰沒收入、國有資產和國有資源收益以及其他非稅收入的征管,組織、委託和督促各執收單位做好非稅收入的征繳工作。
三、負責核定市直行政事業單位非稅收入年度徵收計畫,編審市本級非稅收入年度預算;負責市級非稅收入緩徵、減征、免徵的申報審核事項。
四、負責協助做好征管系統網路建設與維護。
五、負責非稅收入票據的購領、保管、發放、核銷、檢查等日常管理工作。
六、負責非稅收入的清理整頓,開展非稅收入日常監督和專項稽查,牽頭組織“收支兩條線”管理工作,依法查處違規行為。
七、負責對市本級政府非稅收入實行統籌調劑,擬定非稅收入統籌方案和政府性基金手續費返還方案,並參與對有罰沒收入單位辦案經費的支出安排。
八、負責參與市本級非稅收入的綜合預算與管理,負責非稅收入征管成本標準的核定。
九、辦理非稅收入征管和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岳陽市非稅收入徵收管理局
綜合科
(加掛“稽查科”牌子)
一、負責組織協調本單位日常工作。
二、負責公文辦理、會議和活動組織、檔案管理、上傳下達、工作的督查督辦、接待和來信來訪等工作。
三、負責市本級非稅收入徵收管理的調查研究,協助做好征管系統網路建設與維護。
四、負責市本級非稅收入的清理整頓,開展非稅收入日常監督和專項稽查,牽頭組織“收支兩條線”管理工作,依法查處違規行為。
岳陽市非稅收入徵收管理局
征管一科
一、參與研究擬訂市級非稅收入征管實施辦法。
二、負責對口聯繫的執收單位非稅收入的征管,組織、委託和督促各執收單位做好非稅收入的征繳工作,協助查處違規違紀行為。
三、參與市本級非稅收入的綜合預算與管理,負責核定對口聯繫的執收單位非稅收入年度徵收計畫和征管成本標準,辦理相關非稅收入立項、緩徵、減征、免徵的申報審核事項。
四、負責編制市本級非稅收入月報和年報預算;負責相關非稅收入的統計工作。
岳陽市非稅收入徵收管理局
征管二科
一、參與研究擬訂市級非稅收入征管實施辦法。
二、負責對口聯繫的執收單位非稅收入的征管,組織、委託和督促各執收單位做好非稅收入的征繳工作,協助查處違規違紀行為。
三、參與市本級非稅收入的綜合預算與管理,負責核定對口聯繫的執收單位非稅收入年度徵收計畫和征管成本標準,辦理相關非稅收入立項、緩徵、減征、免徵的申報審核事項。
四、負責相關非稅收入的統計工作。
岳陽市非稅收入徵收管理局
票據核算科
一、負責非稅收入票據的購領、保管、發放、核銷、檢查等日常管理工作。
二、協助查處票據管理中的違規違紀行為。
岳陽市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
項目管理科
一、負責擬定並監督執行土地治理項目規章制度,編制全市農業綜合開發土地治理和生態保護中長期發展規劃。
二、負責土地治理項目年度計畫的分配、布置、審查、編制、上報和批覆,監督指導項目計畫執行、工程招投標與監理、已建工程設施的管護。
三、負責建設與管理土地治理項目庫,負責土地治理項目的調查研究。
四、負責擬定並監督執行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評審、外資項目管理規章制度。
五、負責建立項目評審專家庫,組織項目評審並提出評審意見。
六、負責制定竣工項目市級驗收辦法和驗收方案,組織實施驗收。
七、負責農業綜合開發外資項目計畫的審查、編制、上報和批覆,指導、監督外資項目工程和貨物的招標採購工作。
八、負責農業綜合開發部門項目管理工作。
九、負責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統計工作。
十、負責岳陽市環洞庭湖農業綜合開發區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工作。
十一、辦理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岳陽市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
綜合科
一、負責本單位內綜合、文秘、信息、機要、接待等工作。
二、負責宣傳、調研和對外聯絡工作。
三、負責擬定並監督執行產業化經營項目規章制度,編制全市產業化經營項目中長期發展規劃。
四、負責分配產業化經營項目年度投資計畫。
五、負責發布產業化經營項目年度申報指南,組織實地考察和年度實施計畫的審查、編制、上報和批覆,監督檢查項目計畫的執行。
六、負責建設和管理全市產業化經營項目庫,負責產業化經營項目的調查研究。
七、辦理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岳陽市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
資金管理科
一、負責擬定並監督執行農業綜合開發資金管理規章制度。
二、負責協調落實市本級財政配套資金和事業費。
三、負責有償資金債務核減、呆賬核銷、回收管理等工作。
四、負責辦理資金撥借、管理本單位事業費。
五、負責專項資金和事業費的會計核算及監督檢查工作。
六、負責資金管理的調查研究和績效評價。
七、聯絡內部審計和同級、上級審計。
八、 完成領導交辦的工作。
岳陽市財政國庫集中支付局
一、負責審核、辦理市級預算單位財政直接支付業務,指導、監督市級預算單位授權支付業務。
二、負責辦理國庫集中支付記賬、對賬、會計報表編制和預算執行情況分析工作,管理支付憑證,指導預算單位國庫集中支付會計核算工作。
三、參與擬定市級財政國庫集中支付管理的相關制度,協助管理國庫集中支付信息系統建設和運行。
四、負責參與招標確定市級國庫集中支付代理銀行,參與監督代理銀行執行委託代理協定,組織對代理銀行進行年度業務考評;辦理國庫集中支付有關賬戶的開設、變更和核銷等事項。
五、負責對國庫集中支付資金支付過程進行監控,受理有關政策業務投訴。
六、負責財政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具體實施工作;指導縣(市、區) 國庫集中支付業務工作。
七、辦理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岳陽市財政國庫集中支付局
綜 合 科
一、負責組織協調本單位日常工作。
二、負責公文辦理、會議和活動組織、檔案管理、上傳下達、工作的督查督辦、接待和來信來訪等工作。
三、負責財務、財產、後勤、車輛管理。
四、協助國庫集中支付系統和集中會計核算系統的建設、維護與管理。
五、辦理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岳陽市財政國庫集中支付局
支 付 科
一、負責辦理財政零餘額賬戶的開立、變更、撤銷事項。
二、負責預算單位請款基礎信息資料的登記備案工作。
三、負責受理、審核預算單位的財政直接支付申請,辦理財政直接支付與清算業務。
四、負責管理《財政直接支付憑證》、《財政直接支付匯總清算通知單》等有關票據。
五、負責監督指導預算單位、代理銀行和收款人辦理國庫集中支付業務,受理諮詢和投訴。
六、負責國庫集中支付執行情況的統計、分析、報告,按月報送統計報表,按季報送情況分析,及時報告重要情況。
七、參與選擇代理銀行、擬定委託代理協定和考評代理業務,督促代理銀行履行代理協定。
八、辦理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岳陽市財政國庫集中支付局
會計科
一、負責核對直接支付憑證並加蓋支付局預留銀行印鑑。
二、負責授權支付日報接收、銀行回單和清算回單登記。
三、按時向財政國庫科報送集中支付月報 。
四、負責國庫集中支付記賬、對賬、編制報表等會計核算工作。
五、負責管理國庫集中支付印鑑和本科室形成的會計檔案並及時造冊移交檔案室。
六、負責登記代理銀行代理業務情況,參與對代理銀行的年終考評。
七、負責指導預算單位國庫集中支付會計核算工作。
八、協助做好國庫集中支付監督檢查工作。
九、辦理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岳陽市財政國庫集中支付局
集中會計核算科
一、負責納入集中會計核算的財政性資金賬戶的記賬、對賬、編制報表等會計核算工作。
二、負責辦理集中核算賬戶的報賬、資金收付等業務,協助相關科室(單位)審核監督資金使用,做好相關檢查工作。
三、辦理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岳陽市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處
(加掛“市清產核資辦公室”牌子)
一、負責制定市直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的規章制度,研究制定市直行政事業單位資產配置標準。
二、負責辦理市直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登記、處置、評估、統計和產權界定的核准或備案、產權糾紛調處等工作。
三、負責市直行政事業單位非經營性資產轉作經營性資產的審批、管理等工作。
四、監繳市直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的處置收入。
五、參與市直行政事業單位基建項目的審核、規模確定、可行性論證和預決算工作;協助管理市直行政事業單位辦公用房的日常維護與修繕。
六、負責市直行政事業單位公共資源統計信息和資產調劑整合工作。
七、負責事業單位土地出讓金轉為股權的委託管理工作。
八、負責擬定清產核資有關制度,組織開展市直行政事業單位財產清查、資產核實等工作,辦理清產核資結果的核准和備案手續。
九、負責市級國有資源實行資產化管理的有關事項,指導全市產權交易市場建設。
十、負責指導全市行政事業單位小汽車的控購審批和管理工作,辦理市直行政事業單位、中央和省駐岳單位控購審批事項。
十一、負責檢查和指導縣(市、區)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工作。
十二、辦理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岳陽市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處
綜 合 科
一、負責組織協調本單位日常工作。
二、負責公文辦理、會議和活動組織、檔案管理、上傳下達、工作的督查督辦、接待和來信來訪等工作。
三、負責協助市直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信息系統的建設、管理與使用。
四、監督檢查單位內部制度執行情況;研究、核查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中的熱點、疑點、難點問題,提出核查意見。
五、參與研究制定市直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有關制度、辦法,協調解決實施中的有關問題。
岳陽市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處
產權管理科
(加掛“岳陽市控制社會集團購買力辦公室”牌子)
一、擬定市直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的規章制度,研究擬定市直行政事業單位資產配置標準。
二、擬定清產核資有關制度,組織開展市直行政事業單位財產清查、資產核實等工作,辦理清產核資結果的核准和備案手續。
三、辦理市直行政事業單位公共資源統計信息工作。
四、協助管理市直行政事業單位辦公用房的日常維護、修繕。
五、負責市直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登記、評估、統計和產權界定的核准或備案、產權糾紛調處等工作。
六、指導全市行政事業單位小汽車的控購審批和管理工作,辦理市直行政事業單位、中央和省駐岳單位控購審批事項。
七、負責事業單位土地出讓金轉為股權的委託管理工作。
八、負責市級國有資源實行資產化管理的有關工作,協調全市產權交易市場建設的有關工作。
岳陽市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處
資產運行管理科
一、負責市直行政事業單位非經營性資產轉作經營性資產的管理。
二、負責市直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的處置,監繳國有資產的處置收入。
三、參與市直行政事業單位基建項目的審核、規模確定、可行性論證和預決算工作。
四、負責市直行政事業單位資產調劑整合工作,建立市直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的整合、共享、共用機制。
五、檢查和指導縣市區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工作。
岳陽市農村綜合改革辦公室
一、負責貫徹落實稅費改革政策,擬訂全市稅費改革實施方案及相關配套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配合有關科室擬訂稅費改革轉移支付辦法,參與轉移支付資金分配,監督轉移支付資金使用和管理。
三、負責指導和協調全市農村綜合配套改革及鄉村公益性債務化債工作。
四、負責村級組織運轉經費保障落實工作。
五、參與行政事業性收費清理整頓工作。
六、辦理局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岳陽市財政局
辦公室
一、負責全局綜合協調工作。
二、負責全局性調查研究組織工作,參與重要財政政策研究制訂和機關制度建設工作。
三、負責起草和修改有關檔案、局黨組和局長交辦的材料,審核其它全局性材料。
四、負責擬定全局工作要點,負責市委、市政府布置的財政工作任務以及全局性工作、有關重要會議決定事項的分解、督查、督辦。
五、負責辦理全市性財政工作會議和局黨組會議、局長辦公會議、有關局務會議,負責組織全局性重大活動。
六、負責組織實施財政“三品”工程和財政文化建設。
七、負責財政宣傳、財政信息、政務公開、報刊發行等工作,參與辦公自動化建設和管理。
八、負責組織辦理人大建議、政協提案。
九、負責局機關機要、保密、文電、檔案、印章管理以及上傳下達工作。
十、負責全局性接待工作,負責機關值班、來信來訪工作。
十一、負責組織實施市委、市政府對局機關目標管理考核、全市財政系統量化目標管理考核,參與局機關工作績效管理考核。
十二、負責局機關財務管理和公有資產管理,監督、指導局屬單位財務工作,負責局機關辦公設施、設備的購置和管理。
十三、負責局機關後勤服務與管理,包括固定資產、機關房屋、綠化美化和水、電、氣、路等公共設施的物業管理;負責機關招待所管理;負責機關綜合治理、安全保衛、文明衛生、戶口管理等工作。
十四、負責局機關公用車輛管理和駕駛員教育、管理,包括局機關所有汽車的購置、維修、保管、調度、使用、處置和安全運行。
十五、辦理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老 乾 科
一、負責落實國家離退休幹部政策。
二、負責組織離退休幹部政治學習等活動,協助做好離退休幹部基層黨組織建設。
三、負責離退休幹部活動場所管理,組織開展有關文體活動。
四、負責徵求離退休幹部意見和建議,負責向離退休幹部通報上級重要政策精神和局機關重要決定、重要工作情況。
五、負責協調離退休幹部醫療保健和慰問工作。
六、負責辦理離退休幹部逝世的有關喪葬事宜。
七、負責離退休幹部的年度登記、信息統計工作。
八、辦理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人事教育科
一、負責局機關和局屬單位的人事制度改革、機構設定和人員編制的核定以及職能職責的設定。
二、負責全局幹部隊伍建設和局屬單位班子建設以及後備幹部隊伍建設。
三、負責局黨組會議的有關組織工作,負責組織局黨組中心組學習。
四、負責組織幹部及領導班子考察、考核和評議工作;對幹部的任免、調動和獎懲提出意見和建議;辦理工作人員的考試、錄用、調配、任免、獎懲、交流、辭退、工資、福利、離退休等手續,以及出國審批。
五、負責指導全市財政系統幹部隊伍建設,制訂、實施全市財政教育發展規劃;負責組織財政幹部教育培訓,管理幹部教育培訓經費。
六、負責對局機關、局屬單位量化目標管理考核、獎懲。
七、負責全市財政系統人事、教育的統計工作,負責局機關人事檔案管理工作。
八、負責局機關、局屬單位臨聘人員的歸口管理工作。
九、負責建整扶貧工作。
十、負責局機關、局屬單位的計畫生育工作。
十一、辦理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關黨委辦
(與人事教育科合署辦公)
一、負責局機關、局屬單位黨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和作風建設,發揮黨組織的戰鬥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
二、參與局機關、局屬單位精神文明建設。
三、負責抓好黨員的經常性教育、管理和監督,組織指導黨支部對黨員的教育,組織黨員學習科學、文化和業務知識,負責做好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和發展工作。
四、負責管理黨務活動經費和機關黨費。
五、負責組織、指導局機關共青團、婦委會等民眾組織開展工作。
六、負責局機關、局屬單位的統戰工作。
七、辦理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關工會
(與人事教育科合署辦公)
一、負責組織職工參與機關的民主監督和管理;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
二、負責局機關工會的日常工作,管理工會經費。
三、負責組織局機關和全市財政系統的文體活動;協助組織全局性的節慶、聯誼等大型集體活動。
四、負責了解、反映機關幹部職工的意見,幫助解決實際困難;做好在職幹部職工的生病探視、慰問工作;協助辦理在職幹部職工及其直系親屬的婚喪事宜。
五、辦理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紀檢監察室
一、負責指導全市財政系統紀檢監察工作。
二、負責組織開展黨風黨紀教育,制訂並組織實施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黨員幹部廉潔自律等有關制度。
三、負責處理黨員、幹部職工違反黨章、黨紀和法律、法規的有關案件,對違法違紀人員提出處理意見。
四、開展局機關、局屬單位的反腐敗工作;參與機關財政財務的監督和內審。
五、負責受理個人和單位對局機關、局屬單位黨員、幹部的檢舉、控告,保護黨員幹部的正當權利和合法權益;管理紀檢監察專項經費。
六、負責配合有關科室對全局幹部進行考核和評議,對幹部的任免、調動和獎懲提出意見。
七、辦理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預 算 科
一、負責分析預測全市財政經濟運行情況,研究提出增收節支、平衡預算和加強預算管理的建議。
二、負責編制年度市級財政預算草案,彙編年度全市財政預算,組織編制、審核、批覆市級部門預算。
三、負責制(修)訂預算管理制度,指導全市預算管理工作,建立市級財政專項資金項目管理庫。
四、負責辦理市級財政收支預算調整的申報和預算追加(減)工作;辦理動用市級預備費的申報事項,對年度預算超收部分提出分配使用的建議。
五、負責牽頭組織財政管理體制調整、改革工作。
六、負責辦理年終決算的結算、補助等有關事項。
七、負責轉移支付管理工作,負責市對縣(市、區)的轉移支付、專項補助、稅收返還等事項。
八、負責組織開展《預算法》執行檢查;承擔向市人大報告預算草案、預算執行情況和財政總決算的聯絡工作,會同有關科室起草向市人代會、市人大常委會的預算草案、預算執行、預算調整、財政決算等報告。
九、負責制定、落實市級財稅征管部門財政收入獎懲考核辦法。
十、辦理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聯繫的預算單位:岳陽軍分區、武警岳陽支隊、消防岳陽支隊、預備役團、邊防站、警衛處等及其下屬行政事業單位。
國 庫 科
一、負責組織市級預算執行;負責市級財政收入組織協調工作;分析全市財政預算執行情況,並提出有關政策建議,編制全市財政收支旬報、月報。
二、負責國庫資金管理,協調人民銀行國庫,辦理市級預算繳款、撥款和上下級財政資金的測算及調度工作;辦理財政性資金的收付業務,負責管理市直行政事業單位銀行賬戶,負責歸口管理市級財政專戶資金賬戶及相關賬務。
三、負責制訂全市財政國庫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國庫管理體制改革和國庫集中收付制度實施中的有關問題。
四、負責市級財政總預算會計工作,指導市級單位預算會計和縣(市、區)財政總預算會計工作。
五、負責審核、匯總編制市級財政總決算和全市財政總決算;審核、匯總編制市級部門決算和全市部門決算。
六、負責執行國債發行有關政策及二級市場管理,管理政府內債償債基金。
七、負責審核批覆市級國庫集中支付用款額度,組織招標確定市級國庫集中支付代理銀行,監督其執行委託代理協定。
八、負責審計部門審計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有關財政收支情況的聯絡協調工作。
九、負責財政性收支綜合統計工作,編印財政統計資料,向有關綜合經濟部門提供年度財政統計資料。
十、負責“非稅收入匯繳結算戶”資金的核算,監督市級部門非稅收入的收繳及撥付情況;協助做好利息收入征管工作。
十一、負責縣(市、區)財政收入上台階財政獎勵的考核工作。
十二、辦理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綜合規劃科
一、負責預測分析全市財政經濟形勢,提出巨觀政策建議,參與財政發展戰略和重要財政改革方案研究。
二、負責研究擬訂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附加)、罰沒收入、國有資產和國有資源收益以及其他非稅收入徵收管理政策、制度和辦法;負責審批全市行政事業性收費立項,並參與標準核定;負責市級政府性基金設立的審核及申報工作。
三、負責研究社會收入分配政策和財政補貼等巨觀調控政策;參與價格、工資及津補貼制度改革方案的設計;參與制訂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職工福利待遇政策。
四、負責協助對口聯繫的部門單位編制部門預算,監督其預算執行,審核其預算追加和年度決算,監管其專項資金使用,協助做好項目庫建設。
五、負責參與研究住房制度改革方案和有關房改的財稅政策,歸口管理住房資金及其財務;參與對房地產市場的巨觀管理和住房金融政策研究;負責廉租房建設方面的工作協調和相關資金管理;負責移民資金分配使用的監督與財務管理。
六、負責擬定全市彩票管理有關制度;審核、下達彩票發行額度;審批和確定彩票發行方式及技術規範;監管彩票市場和彩票資金的分配、使用;查處彩票市場違法違規行為。
七、負責參與綜合預算編制、“收支兩條線”管理以及治理經濟環境等工作,協助做好相關非稅收入征管。
八、負責國有土地使用收入的支出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單位管理國有土地儲備工作,負責對國有土地儲備工作評估論證;組織國有土地使用權有償使用收入收繳和出讓金、保證金的管理工作;負責對儲備土地的征地、拆遷成本和前期費用進行成本審核。
九、辦理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聯繫的預算單位:市物價局及其下屬行政事業單位。
行政政法科
一、負責協助對口聯繫的部門單位編制部門預算,監督其預算執行,審核其預算追加和年度決算,監管其專項資金使用,協助做好項目庫建設。
二、負責對口聯繫部門單位的行政管理費、公檢法司支出、人民防空經費、黨政群幹部訓練費、民族工作經費、文化事業建設費、宣傳文化發展專項資金、“金財工程”建設專項資金、引進國外智力專項資金以及統計、財政、審計、行政機關、黨派團體等部門事業費支出的財政財務管理。
三、負責組織執行《行政單位財務規則》,制訂行政性經費的財務管理制度,研究制訂會議費、差旅費、接待費等政府性開支標準。
四、負責市直行政單位公務用車、二類以上會議經費的集中申報、審核和相關管理工作,協調辦理國家規定統一著裝的有關事項。
五、協助做好相關非稅收入征管工作。
六、辦理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聯繫的預算單位:市委機關、市人大機關、市政府機關、市政協機關、市紀委(市監察局)、市委黨校(市行政學院)、民主黨派機關、市法院、市檢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接待處、市人防辦、市老乾局、市工商聯、市統計局、市審計局、市財政局等及其下屬行政事業單位。
教科文科
一、負責協助對口聯繫的部門單位編制部門預算,監督其預算執行,審核其預算追加和年度決算,監管其專項資金使用,協助做好項目庫建設。
二、負責組織執行《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制訂事業性經費的財務管理制度,提出事業性經費開支標準及定額的建議。
三、負責研究提出財政支持教科文事業改革與發展的政策建議,研究事業單位改革和最佳化事業支出結構問題。
四、負責管理全市教育、科學、智慧財產權、文化、檔案、地震、社科、文物、體育、計生、廣播電視、新聞出版等事業費。
五、協助做好相關非稅收入征管工作。
六、辦理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聯繫的預算單位:市文化局、市新聞出版局、市文聯、市體育局、市廣電局、市檔案局、岳陽晚報社、市計生委、市教育局、湖南理工學院、湖南民族學院、岳陽職業技術學院、岳陽電大、市一幼稚園、市二幼稚園、市三幼稚園、市科技局、市科協等及其下屬行政事業單位。
經濟建設科
一、負責協助對口聯繫的部門單位編制部門預算,監督其預算執行,審核其預算追加和年度決算,監管其專項資金使用,協助做好項目庫建設。
二、參與市政基礎設施建設、環境保護、節能減排、循環經濟發展等方面的工作協調和相關資金管理,參與成品油消費稅改革。
三、配合市發改委等有關部門研究制訂財政投資的有關政策,參與項目安排、基本建設投資計畫編制;負責下達國債專項資金基本建設支出預算和財政專項基建支出預算;核定並辦理政策性基本建設貸款財政貼息。
四、負責財政性投資建設項目的財政財務管理。參與財政投資重大項目的前期研究、項目評估和投資概算的確定及招標工作。
五、負責管理全市糧食、棉花、農資等專項儲備經費;管理糧食風險基金和糧棉油等政策性補貼支出;管理糧食、供銷企業簡易建築費、倉庫建設和維修資金。
六、負責城市維護建設費、污水處理費、電費附加、計程車有償經營權拍賣、城市配套費、排污費、礦產資源補償費、新增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費、耕地開墾費、農土資金、採礦權及探礦權價款的支出管理;負責管理對口聯繫的預算部門單位各項事業費。
七、協助做好相關非稅收入征管工作。
九、辦理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聯繫的預算單位:市建設局、市交通局、市國土資源局、市城市管理局、市環保局、市規劃局、市風景園林局、市總工會、市發改委、市糧食局、市房產局、市供銷社等及其下屬行政事業單位。
農 業 科
一、負責協助對口聯繫的部門單位編制部門預算,監督其預算執行,審核其預算追加和年度決算,監管其專項資金使用,協助做好項目庫建設。
二、會同相關部門管理支農專項資金、農口防災救災資金(基金)、財政扶貧資金、扶貧貸款、以工代賑資金、市級水利建設資金、市級防洪保全資金以及促進鄉鎮企業發展有關資金。
三、會同相關部門管理農林水等部門事業費。
四、負責全市和市本級涉農支出的匯總和分析。
五、協助做好非稅收入征管工作。
六、辦理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聯繫的預算單位:市農辦、市農業局、市畜牧局、市農機局、市林業局、市水務局、市鐵山供水工程管理局、市長江修防處、市能源生態局、市氣象局、市農村經營管理局等及其下屬行政事業單位。
社會保障科
一、負責協助對口聯繫的部門單位編制部門預算,監督其預算執行,審核其預算追加和年度決算,監管其專項資金使用,協助做好項目庫建設。
二、負責研究提出財政支持勞動就業和社會保障的政策建議,負責有關勞動就業和社會保障政策的協調工作。
三、負責研究提出社會保障資金收支對財政影響的相應措施,編制市本級社會保障收支預決算草案,匯總編制全市社會保障收支預決算。
四、負責研究擬訂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基金和社會保障事業的財務制度、實施細則和管理辦法,負責各項社會保障基金的管理和監督。
五、負責管理財政安排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醫療衛生、食品和藥品監管、民政、殘疾人事業管理等事業費及優撫安置經費、軍隊移交地方管理的離退休人員離退休經費、救災救濟補助費、衛生專項補助經費、食品風險基金,以及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就業補助、城市和農村最低生活保障補助等社會保障資金;負責局內有關科室各項救災經費分配的協調、匯總工作。
六、負責研究擬訂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經費管理有關制度、措施。
七、負責審核、撥付行政事業單位撫恤和遺屬生活補助費。
八、協調社會保險基金收入征管工作。
九、辦理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聯繫的預算單位: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市民政局、市衛生局、市藥品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局、市殘聯等及其下屬行政事業單位。
企 業 科
一、負責協助對口聯繫的部門單位編制部門預算,監督其預算執行,審核其預算追加和年度決算,監管其專項資金使用,協助做好項目庫建設。
二、負責監督市屬企業執行《企業財務通則》,負責除外商投資企業和金融企業以外的市屬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的財務監管工作。
三、負責參與市直國有企業的改制、改革等工作,研究制定相關的財政政策和財務制度;參與市屬國有企業的工資、住房、社會保障等政策的研究和制訂。
四、負責分析重點企業和重點行業主要經濟指標運行情況,編制匯總市屬企業財務快報和年度財務決算,收集、分析和反饋企業財務信息。
五、聯繫協調安全生產監管工作及管理相關資金。
六、負責研究制訂扶持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財政政策措施,歸口管理市財政扶持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資金。
七、負責市直國有企業改革專項資金、企業挖潛改造資金、科學技術研究與套用專項資金、中小企業創新基金、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企業上市扶持資金、高新技術產業發展引導資金、商業和物資企業簡易建築費以及工業事業費等資金的管理。
八、負責管理財政扶持高新技術開發區和工業園的相關資金,研究提出支持工業園區經濟發展的財政政策建議。
九、負責市直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工作。
十、負責企業稅收上台階財政獎勵的考核工作。
十一、負責管理市財政對企業的專項貼息、虧損補貼等專項資金,負責市級企業稅收返還支出項目管理,負責市級國有企業土地出讓金轉為股權的委託管理。
十二、負責中央在岳企業分離辦社會工作。
十三、協助做好相關非稅收入征管工作。
十四、辦理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聯繫的預算單位:市工經委、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市國資委等及其下屬行政事業單位。
對外經濟貿易科
一、負責協助對口聯繫的部門單位編制部門預算,監督其預算執行,審核其預算追加和年度決算,監管其專項資金使用,協助做好項目庫建設。
二、負責外商投資企業的財政登記,管理其場地使用費,參與外商投資企業聯合年檢和外商投資重大項目的審查、論證工作。
三、協調辦理外貿企業出口貼息工作。
四、負責監督執行財政預算內行政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非貿易外匯管理制度;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和執行非貿易外匯收支計畫;對縣(市、區)下達非貿易非經營性購匯人民幣預算限額控制指標;負責審批預算內行政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因公臨時出國用匯指標,辦理出國用匯報賬核銷工作。
五、負責管理外事、僑務、援外、出訪、口岸經費,負責國外無償援助項目和國外捐(贈)款的財務監管。
六、負責財政國際合作事宜,參與經濟協作和招商引資。
七、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我市利用國際金融組織及外國政府的貸款及擔保、聯合融資等規劃;負責辦理上述項目以及技術援助項目的磋商、談判與簽約業務。
八、負責審核我市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項目的償還能力,落實借款和擔保責任,做好轉貸工作;負責財政轉貸項目資金的回收、償還工作;參與制訂貸款項目管理辦法和財務管理制度,監督和檢查項目採購、建設、運營、管理等情況,統計、分析貸款項目有關數據。
九、負責市場體系建設資金、重點商品儲備資金、外經貿發展資金、旅遊發展資金、服務業引導資金、國外貸款配套資金、還貸準備金等財政專項資金以及招商引資經費管理。
十、協助做好相關非稅收入征管工作。
十一、辦理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聯繫的預算單位:市商務局、市招商局、市外事辦、市口岸辦、市旅遊局等及其下屬行政事業單位。
鄉鎮財政管理科
(加掛“岳陽市契稅、耕地占用稅徵收管理局”牌子)
一、負責指導全市鄉鎮財政工作,參與鄉鎮財政管理體制的制定和調整,指導鄉鎮財政所建設,管理全市鄉鎮財政幹部培訓。
二、負責組織全市鄉鎮財稅管理信息化建設,組織實施全市財政對農民補貼發放信息化工作。
三、負責研究制定契稅、耕地占用稅管理辦法,編制、執行其年度計畫,審查、彙編其年度決算。
四、負責全市契稅、耕地占用稅的徵收管理,直接徵收本市城區範圍內的契稅收入。
五、負責監督檢查全市契稅、耕地占用稅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的貫徹實施情況;解釋和處理契稅、耕地占用稅法律法規執行中的一般性問題;稽查全市契稅、耕地占用稅的偷、漏、抗稅案件。
六、負責管理契稅、耕地占用稅徵收經費和鄉鎮財稅管理信息化建設經費、有關裝備經費。
七、負責貫徹落實農業稅全免政策,組織指導農業稅欠稅清收工作;調查研究農村經濟和農民負擔情況,提出改革和完善農業稅制的建議。
八、負責鄉鎮債權債務管理和清理工作;制訂全市鄉鎮消赤減債計畫和相關政策措施,並負責組織實施、考核和督查。
九、辦理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監督檢查科
一、負責監督檢查財稅法規政策、財會制度和財經紀律的執行,依法依規處理存在的問題,依法做好違規款項的收繳入庫工作。
二、負責監督檢查財政預算的編制與執行,監督檢查各項財政收入的征管和財政資金的分配、使用、效益情況,主要包括本級預算收入徵收部門征繳預算收入、國庫辦理預算收入的收納、劃分、留解、退付和支出撥付、使用以及下級財政上繳上級財政收入、有關部門徵收、解繳、管理各項非稅收入等情況。
三、負責組織全市會計信息質量的監督檢查,對會計師事務所等社會審計機構的執業質量和註冊會計師協會進行監督檢查。
四、負責受理對違反財稅法規、政策、制度的舉報案件;配合有關部門單位開展維護財經紀律的宣傳教育。
五、負責監督檢查局機關各科室單位履行財政管理職責情況、執法情況及預算編制、執行、調整等情況,組織開展機關內審,協調審核財政規範性檔案中有關監督、檢查的條款。
六、辦理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會 計 科
一、負責管理全市會計工作,制定全市性的會計規章、制度和辦法,組織實施會計基礎工作規範化的檢查驗收。
二、負責組織《會計法》等會計法規、制度的宣傳、貫徹、執法檢查,並組織向市人大常委會匯報《會計法》貫徹執行情況。
三、負責對分行業的會計核算制度以及社會保障基金、住房公積金會計核算制度的補充完善、宣傳解釋、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四、負責全市會計從業資格管理,組織並具體實施全市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會計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考試;制訂和實施全市會計人員的業務培訓和繼續教育規劃,受理會計人員受打擊報復的重點案件。
五、負責管理和指導全市會計電算化工作,管理全市會計信息工作,負責岳陽會計網工作。
六、負責會計師事務所和會計諮詢及代理記賬機構的報批與監督;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工作。
七、負責指導會計協會、珠算協會工作。
八、辦理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金融與債務科
一、負責研究落實國家貨幣政策的財政對策建議,制定地方國有及國有控股金融企業(含地方商業銀行、信用社、信託、證券、保險、擔保公司、財務公司、租賃公司、期貨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典當行等)的財務、資產管理的相關政策和制度,並組織監督執行。
二、負責組織地方金融機構國有資產的基礎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地方金融機構國有資產的清產核資、產權界定和登記、統計、分析、評估、糾紛調處、資產轉讓、劃轉處置等管理工作。
三、負責監繳地方金融機構國有資產收益;管理財政對地方金融企業的政策性補貼;參與擬訂地方金融企業風險基金管理辦法,管理地方金融風險基金;負責管理市級中小企業擔保補償專項資金。
四、負責管理下崗失業人員小額貸款擔保財政貼息資金工作。
五、負責涉農等政策性保險相關工作。
六、負責編制政府舉債的中、長期規劃,制定我市政府債務(不含外債)管理的有關制度、辦法,收集、統計、分析全市政府債務信息,編制政府債務信息統計報表以及政府國內債務決算。
七、負責辦理有關市級政府借款的談判、協商、簽約業務,並對開發銀行等各類金融機構貸款的使用與償還進行監督與管理。
八、辦理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稅政法規科
一、負責收集、分析、反饋財稅政策動態,提出稅收政策調整、地方性稅制改革和有關全市適用的稅收政策制定等重大事項的建議。
二、負責擬訂全市地方財政、稅收有關政策措施草案,負責本局規範性檔案的審核和統一登記、編號、發布的有關工作,會同有關科室審核其他規範性檔案中有關財政稅收政策措施的條款,負責財稅法規、規章和有關規範性檔案的清理、彙編工作。
三、負責組織財政執法監督檢查,組織向上級有關部門匯報執法情況,提出相關建議。
四、負責組織辦理涉及本局的財政行政複議、聽證事項和行政訴訟的應訴工作,管理市級國家賠償費用,提出編制市級國家賠償費用預算的建議,審核、辦理市級國家賠償事項。
五、負責組織全市財政普法工作,提供財經法律法規諮詢服務。
六、負責財政行政處罰監督檢查工作,審查財政行政處罰決定,受理行政執法的申訴和檢舉。
七、負責協助有關科室單位進行國有產權糾紛調處和行政仲裁。
八、負責地方稅源調查工作,參與財政、稅收體制的調查研究和改革方案的制訂。
九、負責協調處理與稅務、海關部門的稅政業務工作,參與有關反傾銷、反補貼的調查。
十、負責辦理一般增值稅退稅審核工作。
十一、辦理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政府採購管理科
一、負責擬定全市政府採購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會同有關科室編制市本級政府採購預算,制定政府採購計畫並監督實施。
三、負責擬定市本級政府採購限額標準和公開招標數額標準;審查、申報政府採購業務代理資格,並對政府採購代理機構進行監督考核;審批公開招標以外的政府採購方式;依法組織開展政府採購監督檢查,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四、負責建立並管理評標專家庫;負責政府採購信息發布和政府採購資金撥付的審核;受理政府採購檔案、契約備案和市本級政府採購中的投訴事項,監督政府採購契約執行。
五、負責收集、統計、分析全市政府採購信息,編報政府採購信息統計報表。
六、負責培訓政府採購相關人員,考核政府採購代理機構工作人員的上崗資格。
七、辦理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財政投資評審辦公室
一、負責對市級財政性投資項目的概算、預算、結算和決算審查的具體實施工作,提出評審意見和財政投資政策建議。
二、負責承辦財政性投資項目的評估諮詢及後續評價工作。
三、負責對財政性投資項目招標標底審查的具體實施工作;參與財政性投資項目的初步設計評審、招投標、工程採購和財務核查等相關工作。
四、負責組織制訂和實施財政投資評審操作規程和指標體系;負責管理財政投資評審業務和財政投資項目評審經費。
五、負責指導縣(市、區)財政投資評審工作,開展全市財政投資評審業務培訓工作。
六、辦理上級財政部門委託的評審業務,辦理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信 息 科
一、負責指導和協調全市財政系統“金財工程”建設,制訂建設規劃及實施方案。
二、負責全市財政系統廣域網建設中的軟體平台選型、網路系統論證等技術協調指導工作,負責全局計算機網路設備的選型與採購,對科室單位配置、報廢信息設備提出技術審核意見,建立網路運行及安全保障等管理制度。
三、負責市級財政業務城域網、局機關區域網路、各業務子網、本局入口網站及網際網路站、全局寬頻網的規劃、建設和維護。
四、負責承擔本局套用軟體開發和數據處理工作;按照統一的技術規範和標準編碼,設計和建設財政業務資料庫,實現信息共享。
五、負責局機關計算機等信息網路設備的日常管理和維護,提供技術諮詢服務。
六、負責牽頭組織局機關辦公自動化建設和維護,負責局機關幹部信息網路技術培訓工作。
七、辦理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財源建設辦公室
(與信息科合署辦公)
一、負責市本級財源建設工作,指導縣(市、區)財源建設工作。
二、負責制定財源建設工作規劃和細則,牽頭組織擬定和實施財源建設政策措施。
三、負責參與組織對財源建設項目的論證,制定扶持方案。
四、負責籌集、整合、監管財源建設資金,協調組織對資金使用效益的評價。
五、負責收集、分析、反饋財源建設信息。
六、負責市促進經濟發展財政獎勵的考核工作。
七、辦理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註冊會計師管理科
一、負責全市註冊會計師執業、非執業會員和註冊資產評估師的註冊與監督、管理;牽頭辦理會計師事務所設立及主任會計師任免有關申報工作。
二、負責組織貫徹執行註冊會計師行業、資產評估行業有關法律法規和執業準則;組織開展任職資格和執業情況的年度檢查。
三、對註冊會計師行業、資產評估行業執業質量和職業道德進行自律性監督檢查;督促會員依法履行職責,並維護其合法權益。
四、負責組織註冊會計師、註冊資產評估師、業務助理人員以及非執業會員參加開展業務技能相關知識的培訓和職業道德教育。
五、負責組織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岳陽地區的考務工作。
六、負責辦理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和行政機關委託或授權的其他有關工作。
七、負責會同有關科室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工作,指導、監督註冊會計師、會計師事務所、註冊會計師協會的工作。
八、辦理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績效評價科
(與行資處合署辦公)
一、負責擬訂地方性財政支出績效評價的有關政策、制度和辦法;制訂地方財政支出績效評價指標體系和評價標準。
二、負責對市級財政支出重大項目進行績效評價。
三、辦理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財政工資管理辦公室
(與市財政國庫集中支付局合署辦公)
一、負責擬訂全市行政事業單位工資發放有關財政政策措施,並組織督促實施。
二、負責協調與工資代發銀行的業務關係,確保工資發放正常運轉。
三、負責市本級預算單位工資發放中的個人所得稅、住房公積金、養老保險金、醫療保險金、防洪保全資金及政府指令性款項的代扣代繳工作。
四、負責指導縣(市、區)財政統發工資工作。
五、辦理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班子
黨組書記、局長 鄒三友
領導市財政局全面工作。分管預算科(含財政科學研究室)、預算編審辦公室工作。
黨組副書記、副局長 方新群
協助鄒三友同志負責市財政局全面工作。分管行政政法科、政府採購管理科、市城市建設資金管理中心工作。聯繫華容縣。
黨組成員、副局長洪建軍
分管辦公室、行政科、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科、經濟建設科、綜合規劃科工作。協管預算科(含財政科學研究室)、預算編審辦公室工作。指導臨港產業新區財政金融部工作。負責牽頭聯繫市政府實事辦。聯繫平江縣、南湖風景區。
黨組成員、副局長 熊建伍
分管企業科、金融與債務科、市財政監督檢查局、市非稅收入徵收管理局工作。負責局“雙聯”工作。聯繫臨湘市。
黨組成員、副局長 謝建華
分管農業科、鄉鎮財政管理科、市農村綜合改革辦公室工作。聯繫岳陽縣。
黨組成員、總會計師 周繼祥
分管社會保障科、對外經濟貿易科、信息科(含財源建設辦公室)工作。負責“金財工程”建設和市局社區聯點工作。聯繫岳陽樓區。
副局長 譚 輝
分管績效評價科、註冊會計師管理科、市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和市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處工作。聯繫雲溪區。
黨組成員、總經濟師何 斌
分管國庫科、稅政法規科和市財政國庫集中支付局(含財政工資統發辦公室)工作。聯繫汨羅市、屈原管理區。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彭 堅
負責局機關紀檢監察工作。分管會計科、教科文科和紀檢監察室工作。聯繫湘陰縣、岳陽經濟技術開發區。
黨組成員、工會主席 李向陽
負責機關黨委、機關工會、局扶貧點和機關二期開發工作。分管人事科、財政投資評審科工作。聯繫君山區。
地理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