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陽市促進小額貸款公司健康發展暫行辦法

岳陽市促進小額貸款公司健康發展暫行辦法是為進一步落實省人民政府《關於促進小額貸款公司規範發展的意見》而制定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岳陽市促進小額貸款公司健康發展暫行辦法
  • 發布單位的:岳陽市人民政府
為進一步落實省人民政府《關於促進小額貸款公司規範發展的意見》(湘政發〔2013〕7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湖南省小額貸款公司試點實施意見>的通知》(湘政辦發〔2009〕44號)等檔案精神,充分發揮小額貸款公司服務“三農”和支持小微企業發展的積極作用,促進小額貸款公司依法合規、穩健經營、健康發展,結合我市實際,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明確市場定位
小額貸款公司是經省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批准,面向“三農”、中小微企業,從事小額貸款等金融服務的新型基層金融服務組織,其性質為非公眾、非存款類小型金融機構。小額貸款公司要堅持“依法合規、穩健經營”的經營方針,“小額分散、靈活方便”的經營原則,為“三農”經濟組織和中小微企業提供金融服務。小額貸款公司的發展,對強化我市農村金融改革,規範民間融資行為,引導民間資本投向等方面具有重要意義。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及相關部門單位要高度重視,積極支持,認真落實省、市人民政府對小額貸款公司試點工作的要求,確保試點工作順利進行,促進我市小額貸款公司規範、健康和可持續發展。
二、加大扶持力度
(一)小額貸款公司農戶小額貸款利息收入的營業稅和企業所得稅,按照國家有關稅收優惠政策執行;對其涉農貸款和中小企業貸款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提取的貸款損失專項準備金,依據稅收政策的有關標準予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二)建立風險補償制度。針對小額貸款公司風險較大的實際情況,所在地財政部門應根據小額貸款公司年末貸款餘額酌情給予財政補助。對小額貸款公司在經營過程中發生貸款損失的,由所在地財政按貸款損失額給予一定的風險補償。
(三)降低小額貸款公司辦理業務過程中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小額貸款公司在辦理抵押和質押登記、查詢、擔保等業務時,房地產、國土資源、工商、林業、公安交警等職能部門須配合其開展業務,各項收費按重點項目收費標準收取;法院的訴訟費視情況採取部分緩交的辦法,在結案或執行時收取;在貸款追償過程中,各相關部門單位應給予小額貸款公司最大配合與支持。
三、建立激勵機制
(一)對爭取設立小額貸款公司有突出貢獻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的相關部門和個人,由縣市區政府(管委會)給予獎勵。
(二)對為地方財政作出貢獻的小額貸款公司,可按其每年形成地方財力部分的一定比例,由所在地財政部門給予扶持,作為小額貸款公司的“一般風險準備”。
(三)參照對銀行業金融機構進行信貸獎勵的相關規定,由所在地財政部門給予小額貸款公司獎勵。
四、擴充資金實力
(一)鼓勵小額貸款公司增資擴股,允許公司在開業經營1年以後,且經營規範、效益較好,經省、市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批准即可增資擴股。
(二)鼓勵小額貸款公司向銀行業金融機構融資,擴充信貸資金來源。市內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為小額貸款公司開闢融資綠色通道,簡化審批流程,選擇合理的保證措施,提高審批效率,加快授信及貸款投放速度。
(三)鼓勵運行良好、經營合法合規、連續兩年被省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評為優秀的小額貸款公司,依照監管部門的相關規定,經省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審核批准,可向銀行業金融機構、地方金融資產交易及股權交易平台融資。其融資總規模不得超過小額貸款公司資本淨額的一倍。
五、加強監督管理
(一)落實地方政府風險管理職責。縣市區政府(管委會)作為小額貸款公司風險防範和處置的第一責任單位,要切實加強監督管理,明確專門的金融管理部門,並配備必要的專業人員,認真履行風險管理和處置的職責,確保小額貸款公司規範運行。市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要切實加強督查和指導,在做好非現場監管的同時,要定期或不定期開展對小額貸款公司現場檢查,並將檢查情況及時報告市政府、通報所在地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二)監管部門加強日常監管。各級監管部門要切實提高監督管理水平,加大對小額貸款公司業務合法性、合規性、真實性的檢查力度,加強對小額貸款公司資金流向和貸款利率的動態監測,及時預警小額貸款公司的風險隱患。
(三)規範小額貸款公司經營行為。小額貸款公司要自覺約束經營行為,嚴格禁止跨區域經營,嚴格禁止帳外經營,嚴格禁止貸款資金流向民間借貸市場,不得抽逃或變相抽逃註冊資本金。
(四)建立小額貸款公司退出機制。對有非法集資、吸收公眾存款、洗錢、發放高利貸、暴力催債以及賬外經營等行為的小額貸款公司,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要組織有關部門嚴肅查處,責令停業整頓;涉及嚴重影響金融秩序、出現重大經營風險或損害社會公眾利益的小額貸款公司,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要組織有關職能部門,對其實施關閉清算等市場退出措施,或由實力強、經營規範的優秀小額貸款公司收購兼併,確保風險可控。
六、促進健康發展
(一)加強組織領導。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要加強對小額貸款公司的組織領導,幫助解決實際困難,加強風險防控,支持小額貸款公司健康可持續發展。市、縣政府金融工作部門要切實做好小額貸款公司的日常監管、年度審計及年度考評工作,確保小額貸款公司依法依規經營,健康穩步發展。
(二)密切部門配合。財政、稅務、工商、公安、人民銀行、銀監等部門要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職責分工的要求,切實履行本部門的職責。人民銀行岳陽市中心支行要對符合條件的小額貸款公司接入其金融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加強監管,實行信息共享,增強其抗風險能力。
(三)打擊非法金融。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要加大打擊非法金融活動的力度,組織工商、公安、銀監、人民銀行等相關職能部門,對非法金融行為進行排查,整頓規範地方金融秩序。要加大對小額貸款公司的宣傳力度,形成正確的輿論導向。
(四)最佳化經營環境。鼓勵小額貸款公司創新服務方式,依託貼近基層、貼近農村的自身優勢,與銀行業金融機構開展小額貸款業務合作;經監管部門批准後,支持小額貸款公司與金融機構開展保險代理、租賃代理、基金代理等業務,擴大服務領域,提高中間業務收入,逐步降低貸款利率水平,實現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雙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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