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陽市人民政府關於取消和承接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的通知

岳陽市人民政府關於取消和承接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的通知,各級各有關部門要認真做好取消和承接的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落實和銜接工作,切實加強後續監管。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岳陽市人民政府關於取消和承接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的通知
  • 城市:岳陽市
  • 下屬: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 檔案:湘政發〔2013〕33號
  • 面向對象:中央、省屬駐岳各單位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岳陽經濟技術開發區、城陵磯臨港產業新區、南湖風景區、屈原管理區,:
為認真貫徹落實省政府《關於落實國務院第六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通知》(湘政發〔2013〕24號)、《關於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的通知》(湘政發〔2013〕33號)精神,經研究,決定取消市級12項行政審批項目,新增承接省下放市級61項行政審批項目。
各縣市區應對照省政府檔案規定,做好本行政區域內省下放行政審批項目的承接工作。要按照深化行政體制改革、加快轉變政府職能的要求,繼續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加大簡政放權力度。要健全監督制約機制,加強對行政審批權運行的監督,不斷提高政府管理科學化、規範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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