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長治市質量技術監督局郊區分局主要任務是管理和實施質量監督工作,對產品質量和商品質量實施監督檢查工作;管理產品質量仲裁的檢驗、鑑定,組織協調全區“打假”工作,依法查處生產和經銷商品活動中的質量違法行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西省長治市質量技術監督局郊區分局
- 所屬地區:山西省長治市
- 工作內容:管理和指導本轄區質量技術監督
- 類型:行政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法律法規,
主要職責
(一)貫徹實施有關質量技術監督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制定有關制度和管理辦法,主管全區質量技術監督綜合管理和行政執法工作,組織制定全區質量技術監督事業發展規劃、計畫,組織協調行業和專業的質量技術監督工作。
(二)管理和實施質量監督工作,對產品質量和商品質量實施監督檢查工作;管理產品質量仲裁的檢驗、鑑定,組織協調全區“打假”工作,依法查處生產和經銷商品活動中的質量違法行為。
(三)巨觀管理全區質量工作,貫徹實施《質量振興綱要》,組織制定提高我區產品質量水平的發展戰略、規劃和意見,推廣先進的質量管理經驗和方法,負責組織對重大產品質量事故進行調查。
(四)統一管理和監督認證認可工作,協調與管理實行強制性管理的產品認證,依法對質量檢驗機構進行監督授權和監督管理,;對與質量技術監督相關的社會中介組織進行監督管理。
(五)統一管理全區標準化工作,監督標準的貫徹執行。
(六)統一管理全區計量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組織量值傳遞,負責計量授權和製造、修理計量器具許可證的管理工作;規範和監督商品量的計量行為。
(七)綜合管理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廠內機動車輛、客運架空索道、大型遊樂設施、防爆電器等特種設備的質量和安全監察工作,負責制定製度、並組織實施。
(八)管理全局的幹部人事和財務工作;管理和實施質量技術監督工作;組織管理質量技術監督的宣傳、教育、培訓、信息工作。
(九)管理全區質量技術監督的監察工作。
(十)承辦省、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和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機構名稱:辦公室
主要職責:一、負責全局性會議、綜合性會議的組織。負責局政務組織協調、起草局綜合性檔案及重要性報告,制定機關工作制度。負責全局文秘、檔案、稽查、信訪、保密、政務信息、調研工作。研究提出貫徹落實質量技術監督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措施。負責全局財務、保衛、基建、辦公自動化工作,局機關國有資產的管理工作,信息的收集和整理工作。擬訂全局幹部人事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幹部人事教育培訓、職稱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專業技術職稱、工人技術等級證書及年度考核和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對全區質量技術監督隊伍建設進行政策指導,管理和指導全區質量技術監督相關專業的職業資格工作。負責擬定計畫、財務、會計和基本建設的管理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編制財務和基本建設發展規劃、專項計畫及年度預決算、審核、匯總和下達財務收支年度計畫;管理各類資金、專用資金和國有資產、政府採購及制裝工作;參與本單位計收費管理工作。管理本局財務,負責統計年報工作,負責制訂科技發展規劃、計畫,負責表彰獎勵工作。
二、負責本局機關和局屬單位的黨員管理和黨務工作。依據《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和《中國共產黨黨和國家機關基層組織工作條例》等有關條例開展工作。
機構名稱:紀檢監察室
主要職責:根據上級安排,檢查本局黨組織和黨員幹部職工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情況,對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決定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查處違反黨紀政紀案件;配合有關部門對黨員進行黨風黨紀教育,對監察對象進行廉潔自律教育;受理對黨員幹部和監察對象的檢舉、控告以及黨員幹部和監察對象不服紀律處分的申訴;指導監督檢查全系統的紀檢監察、反腐倡廉、政風行風、行政效能等各項工作。
機構名稱:監督股
主要職責:
一、負責組織依法查處違反標準化、計量、質量等有關質量技術監督法律、法規行為;負責打假辦工作,組織協調有關打假活動工作,負責大要案的查處和督查督辦工作;對化學危險品和農藥質量進行監督管理;組織實施產品質量監督檢查;管理和協調產品質量的行業監督、地方監督與專業質量監督;協調質量仲裁檢驗、鑑定工作;對生產企業實施國內產品質量監控和強制檢驗;指導質量檢驗協會工作;做好質量檢驗機構的監督管理工作;實施開業審查,實行免檢制度;嚴格組織實施本區行政區劃內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制度;負責食品生產加工環節質量衛生的日常監管;組織、部署查處生產、製造不合格食品及其他影響食品質量安全的違法行為,以及進行證後監管;向政府反映和報告當地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和監管方面的情況,完成上級交辦的有關食品生產企業及產品監管方面的其它工作和任務。
二、負責組織實施計量法律、法規,推行國家法定計量單位;管理和監督計量基準和標準物質;對用於貿易結算的電能表、電話計費器等強制檢定的計量器具進行監督管理,依法監督管理本轄區計量器具;規範和監督市場及商品量計量行為,組織計量調解;規範社會公正計量服務機構。
機構名稱:業務股
主要職責:
一、負責組織推行採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專業先進標準;指導企業的標準化工作;對標準化法律、法規、及標準的實施情況進行檢查和監督管理;組織標準的宣傳貫徹工作;負責監督管理產品標誌工作;負責新產品、引進技術重大項目的標準化審查;規劃、管理、協調、指導各部門、行業、企業的標準化工作;負責農業標準化和服務標準化工作。
二、負責管理當地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設施、架空索道、廠內機動車輛等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工作,貫徹國家有關規定,擬定當地有關管理規定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對鍋爐、壓力容器、氣瓶、壓力管道等的設計、製造、安裝、使用、檢驗、修理、改造等環節和進出口設備的狀況進行監督監察;對有關事故進行調查並提出處理意見,負責有關事故的統計分析。
三、負責組織實施關於質量振興的政策,對當地質量管理工作進行巨觀指導;組織實施當地質量獎勵制度,負責名牌工作,推進“名牌戰略”;總結推廣先進的質量管理經驗和科學的質量管理方法;組織產品質量事故的調查並提出整改意見;管理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工作;負責防偽技術和防偽產品的開發、推廣和管理工作;監督和管理實行強制性認證與安全質量許可制度的產品,依法對質量檢驗機構進行監督管理。
機構名稱:稽查隊
主要職責:稽查隊為本轄區質量技術監督局專職執法機構,受分局委託開展行政執法工作。
1、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工業產品質量責任條例》、《山西省產品質量監督管理條例》、《山西省計量監督管理條例》、《山西省組織機構代碼管理辦法》等質量技術監督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行政違法行為,嚴格依據《技術監督行政案件辦理程式的規定》的有關規定進行查處;
2、遵照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規範市場、扶優治劣、引導消費、服務企業的工作宗旨,受理生產、經銷企業和用戶、消費者舉報和投訴,依據有關規定進行調查處理,對違反質量技術監督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行政違法行為的生產者或銷售者進行查處;
3、組織和參與區政府、區質量技術監督局及其他有關部門交辦或組織的質量技術監督執法檢查活動;
4、對生產或流通領域監督抽查中被判定的假冒偽劣產品進行跟蹤查處;
5、接受區打假辦及區質量技術監督局組織的全區綜合性或專項突發性的打假任務;
6、接受區質量技術監督局下達的其它行政執法任務。
法律法規
主要依據以下法律法規履行質量監督檢驗檢疫職責:
《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實施細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貨物原產地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實施細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實施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 《工業產品許可證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實施條例》 《國際航行船舶進出中華人民共和國口岸檢查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實施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實施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