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洪洞縣人民法院

山西省洪洞縣人民法院

洪洞縣原為洪洞/趙城二縣,新中國成立初期,兩縣設司法科負責審理刑事、民事案件,1951年5月和1951年3月,洪洞、趙城二縣分別撤銷司法科,設立人民法院。1954年7月1日,洪洞縣、趙城縣合併為洪趙縣,組建了洪趙縣人民法院,1958年12月洪趙縣與霍汾縣合併為洪洞縣,法院機關隨之合併,改稱為洪洞縣人民法院,1950年7月霍汾縣從洪洞分出,法院機關名稱不變。洪洞縣人民法院地處縣城飛虹東街,全院共有幹警182人,其中有審判職稱的95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西省洪洞縣人民法院
  • 地址:飛虹東街
  • 郵政編碼:041000
  • 聯繫電話:0357-5566988
  • 成立時間:1951-05-01
  • 全院人數:182人
  • 院長姓名:仇振芳
法院簡介,機構設定,法院建設,所獲榮譽,地理位置,

法院簡介

洪洞縣原為洪洞、趙城二縣,新中國成立初期,兩縣設司法科負責審理刑事、民事案件,1951年5月和1951年3月,洪洞、趙城二縣分別撤銷司法科,設立人民法院。1954年7月1日,洪洞縣、趙城縣合併為洪趙縣,組建了洪趙縣人民法院,1958年12月洪趙縣與霍汾縣合併為洪洞縣,法院機關隨之合併,改稱為洪洞縣人民法院,1950年7月霍汾縣從洪洞分出,法院機關名稱不變。洪洞縣人民法院地處縣城飛虹東街,全院共有幹警182人,其中有審判職稱的95人。法院審判綜合大樓於2005年10月建成並投入使用,占地面積16000餘平方米,硬體設施基本符合現代化審判工作的需要,審判、辦公、生活“三區分離”,中央空調、內部區域網路、遠程電話、電子監控系統、語音廣播等設施齊全。

機構設定

洪洞縣人民法院設有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執一庭、執二庭、執三庭、行政庭、審監庭、協調辦;大槐樹法庭、趙城法庭、廣勝寺法庭、甘庭法庭、萬安法庭,五個基層人民法庭;辦公室、政治處、黨辦、法警隊、監察室、信訪辦、案管辦、後勤服務保障中心、審委辦、陪審辦總計27個部門。另設群團組織:工會、青年團、婦聯。院黨組成員11人,由院長、副院長、紀檢組長、專職委員、執行局長、政治處主任、辦公室主任組成。

法院建設

近年來,洪洞縣人民法院全體幹警在洪洞縣委的正確領導下,在縣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縣人大、政協及上級法院的監督指導下,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積極開展黨的民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確定了2014年“1351”工作思路,即:以十八大精神為統領,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創新審判管理、推進司法公開為三個抓手,積極做好黨的建設、隊伍建設、審判執行、精神文明、基礎設施建設五項工作,努力實現全社會的公平和正義。

所獲榮譽

洪洞縣人民法院著力維護社會穩定大局,切實保障民生權益,有效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為促進全縣社會經濟發展,創造良好的法治環境。並獲得了各項殊榮。2012年1月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國模範法院”榮譽稱號,2009年2月及2012年12月分別被最高人民法院、省高級人民法院評為“立案信訪視窗建設先進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先進集體”,2014年6月被省文明辦授予“山西省精神文明先進單位”,2014年4月被省依法治理領導小組授予“依法治省先進單位”,2011年5月被山西省勞動競賽委員會授予“五一勞動獎狀”

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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